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20年度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系统特警和优秀居村委会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调整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考试报名办法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0:00至12日12:00
3.报名网址: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4.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0:00至12日14:00。
5.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1月6日0:00至11月12日18:00
6.准考证打印:2019年12月4日10:00至12月6日18:00
考试方法和内容
1.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3.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
《考试大纲》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分为《政法》《财经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卫生健康管理》五大类。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的,限选"招考对象"为"不限"中"专业类别"的"政法"专业科目。
❏报考特警职位考生需进行特警技能测试。
❏除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优秀居村委会干部职位和特警职位以外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4.成绩查询:2020年1月16日通过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职位报名
职位报名: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020年2月10日9:00至2月14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第一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
调剂职位报名时间:2020年2月17日9:00至2月19日18:00,并接受招录机关资格审查。
调剂工作全部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面试安排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20年2月26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机关将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2020年3月4日至3月8日(公安机关因招录人数较多,经批准面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4.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机关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于2020年5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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