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土地轉讓有啥區別?土地轉讓的7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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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土地轉讓有啥區別?土地轉讓的7種形式

在農業工作生產過程中,經常有很多詞彙容易混淆,看起來只差一個字,但是意思確是天差地別,今天就來和大家說說大家經常聽到的土地轉讓和土地流轉有什麼區別吧。

土地流轉、土地轉讓有啥區別?土地轉讓的7種形式

首先,來看看轉讓和流轉在法律上怎麼規定的吧,農村的土地轉讓,應當有無償轉讓(贈與)、有償轉讓(出售),是將土地所有權贈與買賣的意思,所有權出手意味著土地已經不屬於你了,你也不得通過其他方式再要回來。那麼土地流轉呢,解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它屬於租賃協議,只是處於出租出去,合同到期後,可以把土地的承包權收回來的。這兩種情況無論哪種都不能違反法律,要不然合同是無效的。


那麼土地的轉讓有哪些呢?
1.買賣
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廣泛的方式,買賣以價金的支付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由於“買賣”是土地使用權“轉讓”的主要表現形式,我們通常所說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權“買賣”
2.抵債
抵債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只不過價金支付的條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權買賣時,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和價金的支付是對等進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權抵債時,價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債視為已付之價金。


3.交換
以交換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不是價金,而是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土地使用人將土地使用權移轉給受讓人,以此取得受讓人提供的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
4.作價入股
作價入股介於買賣和交換之間,既類似買賣,又類似交換。說它類似買賣,是因為將土地使用權用來作價,所作之價如同買賣之價金;說它類似交換,是因為土地使用權被用來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
5.合建
在開發房地產時,合建與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都屬於一方出地、他方出錢建房的合作形式。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設立獨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對價是股權。
6.贈予
贈予是用地人將其土地使用權無償移轉給受贈人的法律行為。以贈予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移轉沒有直接的對價,它無需價金的支付或財產權利的提供作為對應條件。

7.繼承
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時,用地人的死亡會使其繼承人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通過繼承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土地使用權的移轉也沒有直接的對價,但可能會有間接的對價。


總的來說,土地的流轉和土地的轉讓是有最本質上的區別的,對於土地流轉來說,最重要的還是流轉的渠道和資金相關的問題,綠領時代是鄉村一站式服務平臺,發佈在其上的土地都是經過確權,而且都是有當地村集體合作的,有保障,還提供了土地金融服務,讓老百姓可以很快的去貸款;綠領學院,幫助新農民進行培訓;產業園將農民的生產集中在一起形成一個產業鏈,加快了中小企業建設的步伐,讓鄉村逐漸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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