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权益流转土地,破解“三农”用地瓶颈

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既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流转的形式和类型,流转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何通过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提高农业效益,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目标,是当前破解“三农”瓶颈的重要课题。

维护农民权益流转土地,破解“三农”用地瓶颈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安龙县农村家庭承包耕地30.5万亩。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生产的经营模式也随之变化,农村土地流转逐渐呈现出面积大、规模化的趋势。目前,农村流转土地30930亩。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1.出租,是当前安龙农村土地流转中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也是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安龙县出租流转土地总面积24151亩,占流转总量的78.08%。

2.转包,是承包农户再次将土地转包给其他农户经营。安龙县转包流转土地总面积4310亩,占流转总量的13.93%。

3.互换,是土地流转初期比较流行的方式。目前安龙县互换流转土地总面积1328亩,占流转总量的4.29%。

4.转让,转让这种形式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多发生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前,流转双方基本不考虑市场和价格问题。安龙县转让流转土地总面积1141亩,占流转总量的3.69%。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

1.龙头企业带动型。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纽带,以特色农业为主导,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规模经营,安龙县向龙头企业流转面积达8561亩,占流转面积的27.68%。

2.主导产业带动型。以主导产业为龙头,结合区域优势、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和辐射周边,形成规模效益。安龙县土地流转主要以烤烟、蔬菜、食用菌、花卉、茶、中药材等产业带动为主,流转向主导产业的土地面积达29352亩,占流转面积的94.9%。

3.合作组织带动型。通过建立合作社,采取统一培训、统一产供销等方式,变分散经营为组织化、集约化经营,安龙县此类土地流转达12104亩,占流转面积的39.13%。

4.农户创业带动型。农户根据市场需求和本地实际,自己发展农业产业,安龙县此类土地流转达9778亩,占流转面积的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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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土地流转的初步成效

一)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由个体化转向企业化

通过土地流转,满足了有技术特色、有资金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集约经营土地的愿望,实现了资金、技术、土地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截止目前,已完成相对集中连片土地流转2.5万亩,为园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推动了安龙县现代农业集约型、规模化发展。目前已形成“公司+基地+农户”与“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发展模式,公司、合作社与基地、农民间利益联结更为紧密。目前,安龙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210个。

(二)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由零散化转向规模化

土地流转加快了农业产业化步伐,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能够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联合结成产业链,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综合效益。以“黔西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龙核心区”、“贵州省安龙县金州出口蔬菜示范园区”、“贵州省安龙县南盘江沿江立体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贵州省安龙县现代烟草农业钱相示范园区”已初具规模。2018年,农业园区总产值预计实现18.5亿元,销售收入9.35亿元。

(三)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化转向非农化

过去,农民都被束缚在土地上,春种秋收成为农民的宿命。安龙县大多数农民即使农闲时节,也主要以在周边县短期打工。一到农忙就回家从事传统农业耕种。土地流转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土地流转后,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安龙县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达5万人左右。促进了城镇常住人口增加,推动了城镇化快速发展。

(四)促进了农民收入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

过去,农民收入主要靠种养殖业,现在,农民多了土地流转租金,还有外出务工收入。2018年,安龙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为7020元。外出务工人员月均工资收入3000元,安龙县5万人外出务工年总收入18亿元,安龙县外出务工收入比在家外出务工收入可使安龙县40万农民年人均增收3000元。另一方面是就近务工收入,比如安龙县笃山乡大坡村将整村1055亩耕地流转给企业种植桑树养蚕,全村169户1070人,除土地转让金外,2018年企业支付给村民的务工工资共69万元,人均务工增收6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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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护农权益规范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发展,推动农民自愿流转

1.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通过二、三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更多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针对性培训,优先安排流出土地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继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输出力度。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2.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3.依法完善流转制度。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让农民充分认识到实现土地有序流转与土地承包权长期稳定并不矛盾,使农民对土地流转有新的认识,解决农户土地流转中的思想顾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平等的土地流转原则,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二)创造条件,带动农民积极流转

1.扶持经营主体带动流转。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对符合“规模、连片、长期、规范”要求的业主予以奖励,即对流转时间在规定年限以上,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形成连片规模以上的业主进行奖励。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提供优惠贴息贷款,增加大型农机购置、仓储设施、晒场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补贴资金。鼓励大专院所、农技站所优先为种田大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对达到一定流转服务规模,工作出色的乡镇、村、社会中介组织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2.加大补偿鼓励流转。对农村全家迁入城区的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农村土地经营权,在农户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时,给予一定奖励;对长期在外务工经商、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自愿退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由村集体与承包农户协商,对剩余期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予适当补偿。

3.落实政策推动流转。调整农业综合补贴办法,直接补贴给实际种田者,鼓励真正的种粮户,多种多得,少种少得,不种不得;各种补助资金应及时发放到户,否则时间过长,给农民的补助反而成了欠农民的债务;改变到处撒盐式的粮食直补政策,通过直接补粮价的形式,真正提高种粮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的积极性。

4.提高效益激励流转。在稳定粮食生产的甚础上,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作物、家禽家畜、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只有在流入方实现经营效益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将更多的收益返还给流出方。

(三)高效服务,引导农民主动流转

1.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土地流转办公室,负责安龙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协调、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和纠纷仲裁;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土地流转合同、政策咨询、合同鉴证、流转备案等服务,同时开展土地流转调查摸底登记、调解纠纷等服务工作;各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设一名土地流转信息员,做好本村土地流转情况的摸底调查和服务工作,做好有关政策的“上传下达”。

2.明确四至界限。明确四至界限。流转后对可能打破四至界限的流转土地,提供免费勘界、画图服务。通过三方勘界、卫星定位,在图纸上明确流转。

3.完善登记备案。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台账薄,重点对土地资源状况和业主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土地流转大户登记备案制度,对业主流入5亩以上的流转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业主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项目的效益风险给予审查。

(四)强化保障,帮助农民放心流转

1.提高土地产出率。各级财政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2.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除已开设的烤烟等政策性保险外,还要根据种植的大宗农作物品种和种植大户的需要,开设新的商业性农险险种,减轻种植大户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3.防范农民就业风险。工商企业等投资开发性农业,应优先招用原土地承包者务工,并引导主要从事产前、产后服务和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开发,发展订单式农业,以公司带动农户,而不是公司替代农户。避免工商企业或非农人员随意性、大面积、长时间的租赁农户承包地,搞粗放经营或变相商住,造成土地兼并,使农民成为新的雇农或沦为无业游民,危及社会稳定。

(五)依法管理,确保农民规范流转

1.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依法应确权的土地都要纳入确权范围并确权到户。确权确地的,要全部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严格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确权确利的,要签订确利合同并将土地确权证书发放到户;确权确股的,要将土地确权证书发放到户。

2.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要妥善权衡好利弊,严格遵守农地农用原则,严禁从事非农建设,严禁破坏耕作层,有效防止破坏耕地等侵害农民长远利益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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