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現在取消物業公司,由社區管理,費用不變,這種模式好還是現在的模式好?

建設工程專家


你這種問題,也是大部分小區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老舊小區問題更多點。小區太老,很多問題會浮現出來,加上收費調不了價,現在的運營成本對比起10年或15年前,可真的是天差地別,所以服務也就上不去。



你們現在如果移交社區,管理只會越來越差,當中的因素就不再多說了。明者自明!

我覺得,你們業主現在要做的,首要的任務是,成立業主委員會,如有的話就不需要。其次,是選擇業主委員會委員,最好有懂點法律的人去做,或是推薦威望比較高的人,能說會道的人去做。

接下來要做的是,由委員會跟業主商量,把物業管理費的費用上調到現在的正常水平。

做好上面的工作,業主同意把管理費上調到正常水平了,業委會再去找知名度高點的物業管理公司委託管理。把現有的物管給撤掉。業委會是有權力更換物管的。

然後,再把物業管理移交新的物業管理公司。業委會制定物業基本要求,物管再重新整頓小區的環境。這個很重要。

還有一項要注意的是,物業管理公司只是被委託管理,那麼小區的公共設施額外營收是要與業主分紅的。例如,電梯廣告費用收入、崗亭的廣告收入、入停車場的攔杆廣告收入、安裝可視門禁的廣告收入等等,在扣掉設備維護費用的基礎上,多出來的收入應該與業主分紅。因為這些公共設施只是讓物管代管理,並不是出讓給物管。

具體的可以多瞭解下物業管理法方面的法律知識。

所以說,很多老小區的業主都抱怨管理質量差之類的。卻不想辦法去解決。為什麼要設立委員會?委員會成立之後是要備案登記的,委員會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業委會在一個小區的作用很大,是解決問題的橋樑。時代每年在變化,成本在日益增長,作為業主,也是要理解下物管的成本壓力,畢竟,無利可圖誰會去做好一件事情?我認為,在合理的範圍內是可以增加物業管理費的。

不知大家有何看法?歡迎評論!


水哥有品


我媽家就是社區準物業,收費是低,但是服務基本為0,樓道有個可樂瓶放著基本快可以存在一週。消殺工作基本得國家發文說要滅登革熱這些的時候來坐坐。一個保安是小區裡的一個下崗工人,每天上午在崗收一下邊上寫字樓停進來車的停車費,下午就去打麻將了。回頭到了下班後小區的車位全被外來車輛佔著,去社區投訴那保安直接威脅社區說要求高他就不做了…至於維修啥的,更別想了,報上去基本石沉大海。年初一個馬蜂窩報給物業,現在他還活著。

反觀我現在的小區,有物業不盡人意地方是不少,但是至少樓道我見過有人掃,消殺我見過有人做,車位也有人管。


用戶147310692


提問題的腦子進水了嗎?費用不變,那換管理方有IH麼用?那不是趕走了條狼又來了頭虎?我這老小區就是社區管理的。半年h只交衛生費50元。有院委會退休人員看大門,收的汽車停t車費和廣告費都夠開工資了。,我電動車從來就沒鎖過。。f今年買個新樓,一年物業費要交物業2000元,那跟租房有什麼區別?業主自己買的房,物業到成了房東。物業現在就是惡勢力,應該打黑把它打掉它


清風徐來244751262


社區管理不好,我住這小區就是社區管理,非常亂,私搭亂建非常嚴重,種地的,養狗的,養雞的,以前小區綠化非常好,現在非常破,房孑都值錢,物業黃了,業主吃虧,有物業時,交物業費都不願交,等賣房時就知道了,沒物業你的房子根本賣不上價,損失的更多。


花草250582463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因為,物業公司管理小區不是全意為業主服務,而是挖空心思的從業主身上搜刮民才,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建議由社區負責管理小區。因為社區是政府管理的一級組織,老百姓相信黨,相信政府會管理好各個小區的。再一個就是社區不會亂收費<也不敢亂收費〉的,老百姓相信,更信任社區的管理。社區更是老百姓的孃家人,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支持社區管理小區物業,取締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物業管理的老規矩!


手機用戶59573334125


早說過,不要把現在的物業服務與政府的行政管理混為一談,否則,無論採取哪種形式的組構方式,最終都會演變為一個追求利益極大化的一個小集團,與建立這個所謂的公司的初衷背道而馳。最好的形式是取消現行所有由開發公司組建的各式名稱的小區物業公司,改由全體業主推選出來的《議事機構》重新依據服務內容的需要的,面向社會招聘人員,組建零利潤的小區服務社,負責小區範圍內的公共設施的維護維修、安全保衛、環衛綠化等工作。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政府的相應職能機構直接靣對業主。物業服務社的人員工資,由巜議事機構》按業主房屋面積按月代收,發放服務社人員工資,巜議事機構》人員,一年一換,不能連任。一年之內,如發現有違業主意願、損害業主利益的情況,經半數業主同意,即可提前更換巜議事機構》的成員重新組建巜議事機構》。小區服務社的管理及人員進、出,待遇等,由《議事機構》提出,三分之二業主通過後執行。以上僅為一個框架性設想,細則由各小區業主根據自身特點制定。


19480407


堅決支持正規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由社區管理,必定產生髒亂差的現象,而且矛盾更多,有些人就想著由社區管理,少交點物業費,省一點小錢,而社區管理不足,這些人又有意見,又想少交錢,又想享受到優質的服務,這種人是一種病態,正規的小區管理,無論是小區衛生,環境治理,治安等方面都比較負責任,我租出去房子的一個小區,以前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就是因為物業公司和我們小區一個有權有勢的人,發生了矛盾,由他鼓動,物業公司幹不下去了,一開始,成立業主委員會管理,物業費收不上來,收不上來,運行不下去了,社區開了幾次會,最終由社區代管,代管的幾個月,由於社區人員有限,環境髒亂差,養狗成患,因狗和人之間發生的矛盾,上升到打架吵架,甚至刑事案件,到最後成了重點治理小區,垃圾最後清理用幾十噸的大卡車加剷車,我租客要求把房退了,還有的住戶租房子出去住了。辦事處強力介入此事,成立了物業公司,先從環境整治開始,聘請專業的保安公司,環保人員綠化人員,一個月過去以後,面貌大改變,物業代管水電費的管理,從源頭上治理了一些人少交或者不交物業費的現狀,現在治理的井井有條,我以前的租客聯繫我還要求租我的房子,以後因為臭不可聞而搬出去的業主又回來了。


我愛那個她的人


當然是由社區統一管理,購買服務的效果要好!關於為什麼我呼籲取消現有的小區物業服務模式,我看到大家給我的留言了,各種意見都有。我想請大家思考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政府、企業、學校……等單位的物業服務,也基本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來運行的,那麼為什麼這些單位的物業服務公司為什麼不敢不服從管理呢?為什麼不敢不把各項服務保障工作做好呢?為什麼不敢動手打單位的“僱主”呢?答案只有一個:這些單位花錢僱傭物業公司來服務的,單位管理人員不滿意、這些物業公司隨時下課回家了!我們社區的業主們,同樣是花錢購買服務,為什麼就是不一樣的結果呢?反過來被物業服務公司“鉗制”???被物業服務公司要挾、打罵、為難???為什麼???

個人意見:取消現有物業模式完全可以非常皆大歡喜!並且完全具有可操作性。政府有句話叫“購買服務模式”,“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兒!” 另外,最重要的是:物業服務是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合同關係,業主是被服務一方,是出錢;物業公司是服務一方,是賺錢的。雙方是平等的! 我們反對的是現在的物業公司進駐方式和服務模式,這完全屬於“空中交通管制員”式的強硬、霸凌式的霸道服務!跟當前打黑除惡對象流氓有什麼區別呢?業主們的合法權益根本得不到保障。這個合同當中,按照法律規律應該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權力。 大家可以看看現在的模式:物業公司不跟業主講服務,只是一味的收費,不交錢就恐嚇、打砸搶、有時還會恬不知恥的起訴業主!如果是真正意義上的平等,有人不交費,物業公司可以撤場不幹了啊!為什麼不按照合同約定去執行呢?現在這樣,物業公司主導地位,只能物業公司翻手雲覆手雨!現在的物業公司完全是角色扮演顛倒了,忘記了物業是服務業主的根本宗旨,反過來只是管理和收費。物業動手打業主、物業隨意加強、物業不讓業主進小區、物業起訴業主……,這類似的事兒在各大媒體不絕於耳! 現在政府及企事業單位都是購買服務的方式運轉物業服務工作。小區物業自管或社區代管以後,業主同樣願意交錢,但是:這是“業主花錢購買服務”!而不是強加給業主的“服務不到位,絞盡腦汁想多收費,想增加利潤空間”! 即使物業公司真的撤場了,大家也不要恐慌,可以成立業委會,提供公開招標的方式採購物業公司;也可以參照律師行業、有線電視、電力、自來水等行業,類似或一樣的模式,你不交錢就意味著不享受對等的服務。交物業費的人,家裡垃圾有人上門清理,


深莞房產小吳


凡是有物業公司的小區業主都有一種心態,自己的花費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萬買的房子憑什麼讓物業公司來管理,而且每月每平方必須按時繳納少則一兩元、多則五六元甚至更多的物業費,否則物業費停電停水禁止使電梯、傾倒垃圾,物業公司太黑了,要是取消物業公司,豈不是一年要節省一筆不少的開支嗎?如果社區來管理可能會節省費用。

對於繳納物業費的業主來說繳納物業費的確很冤枉,可是離了物業公司由社區管理問題多多,並不一定為我們省下多少物業費,相反小區運行還得不到保障。

其一,社區居委會並不是專業物業服務,而是上級委派給居民政務事情,對於物業管理可以說一竅不通。

其二,社區不專業不說,最主要人手不夠,一個小區,況且一個社區有很多小區,同樣要招聘很多保安、保潔、客服、維修、綠化等工人,而這些人的工資不可能由社區或政府承擔,同樣要小區業主承擔。

其三,社區雖然說算是政府下轄的一級事業單位可能會公平公正一些,但是管理起小區時,必須產生一定的費用,有費用就會有業主認為在亂收費,所以人心永遠說不清楚的。

物業公司的成立就是為了盈利,沒有任何物業公司免費或者虧錢為業主服務,只是有些物業公司收費積極,幹事不積極,收費太高而且得罪不得,建議所有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積極監督物業費用在哪裡,帳目公開,監督做好物業工作。


舞動人生124


凡是有物業公司的小區業主都有一種心態,自己的花費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萬買的房子憑什麼讓物業公司來管理,而且每月每平方必須按時繳納少則一兩元、多則五六元甚至更多的物業費,否則物業費停電停水禁止使電梯、傾倒垃圾,物業公司太黑了,要是取消物業公司,豈不是一年要節省一筆不少的開支嗎?如果社區來管理可能會節省費用。

對於繳納物業費的業主來說繳納物業費的確很冤枉,可是離了物業公司由社區管理問題多多,並不一定為我們省下多少物業費,相反小區運行還得不到保障。

其一,社區居委會並不是專業物業服務,而是上級委派給居民政務事情,對於物業管理可以說一竅不通。

其二,社區不專業不說,最主要人手不夠,一個小區,況且一個社區有很多小區,同樣要招聘很多保安、保潔、客服、維修、綠化等工人,而這些人的工資不可能由社區或政府承擔,同樣要小區業主承擔。

其三,社區雖然說算是政府下轄的一級事業單位可能會公平公正一些,但是管理起小區時,必須產生一定的費用,有費用就會有業主認為在亂收費,所以人心永遠說不清楚的。

物業公司的成立就是為了盈利,沒有任何物業公司免費或者虧錢為業主服務,只是有些物業公司收費積極,幹事不積極,收費太高而且得罪不得,建議所有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積極監督物業費用在哪裡,帳目公開,監督做好物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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