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寧縣委原常委、宣傳部長程廷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懷寧縣委原常委、宣傳部長程廷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安徽省監委、中共安慶市委批准,安慶市紀委監委對懷寧縣委原常委、宣傳部長程廷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廷燦違反生活紀律,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財產,數額較大,涉嫌貪汙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程廷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將手中權力變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安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安慶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程廷燦開除黨籍處分;安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安慶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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