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結算新版證券登記規則 徵求意見

中國結算網站4日消息,為進一步規範證券登記業務,適應市場最新發展及業務需要,中國結算對現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登記規則》進行了修訂,並面向各市場相關參與主體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中國結算髮布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登記規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按“適應發展、規範業務、繁簡適度”原則,保持原規則整體六章的結構。條款內容上,共計修訂38條、新增12條、刪除29條。

從具體修訂內容看,在明確主要概念定義方面,徵求意見稿明確了證券登記業務分類,以及過戶登記、證券劃轉概念,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同名劃轉以及因各類業務需要提交擔保品等情形。

在新政策適應性調整方面,徵求意見稿將規則適用範圍擴大至“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或掛牌和已發行擬上市或掛牌證券及證券衍生品種”;為配合科創板設立及註冊制試點相關工作,針對特別投票權股份標識等相關登記業務進行了原則性規定。徵求意見稿還概括性地涵蓋了近年來證券市場上新增的各類債券、基金品種,以及資產支持證券、存託憑證等證券類型。

在夯實業務實踐依據方面,就未確權股份登記,徵求意見稿增加了相關原則性表述。明確了對證券登記糾錯的原則性規定。現行中國結算《證券質押登記業務實施》細則明確了質權人可以向中國結算申請查詢質物的數量和狀態,徵求意見稿據此增加了相關內容;中國結算在相關業務中推出了網絡服務等渠道,徵求意見稿增加了相關原則性規定。

在強化業務管理職能方面,徵求意見稿強化了證券登記業務管理,增加了關於證券登記業務自律管理的相關條款。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名冊管理和使用規範,增加了要求發行人加強名冊管理與使用規範的相關內容,明確了中國結算對違規使用名冊情形的管理手段。

中國結算表示,隨著跨境業務的發展,目前中國結算在滬、深港通,H股“全流通”等業務中也作為境內投資者的名義持有人開展了相關業務。考慮到中國結算在其中承擔的角色定位與登記機構不同,因此未在徵求意見稿中對中國結算作為名義持有人開展的相關業務和要求進行明確規定。(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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