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事】發酒瘋吃乾醋毆打他人,男子涉嫌尋釁滋事被拘

10月13日2時許,大冶市公安局東嶽路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東風東路一店鋪門口有人打人。”東嶽路派出所副所長袁慎雄、民警陳建新帶領隊員迅速出警趕赴現場,將涉嫌毆打他人的男子柯某及三名被毆打人一起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事發當天柯某(男,31歲,大冶市金湖辦事處人)晚餐約了幾個朋友喝酒,四五杯白酒過後,意猶未盡的柯某又邀約朋友外出吃燒烤繼續喝。

【警事】發酒瘋吃乾醋毆打他人,男子涉嫌尋釁滋事被拘

吃燒烤時,柯某提議邀約自己正在追求的一個女子小梅出來。由於自己的電話和微信均被對方拉黑,柯某便要求同伴曹某用手機跟小梅打電話,但曹某打了幾個電話小梅均未接聽。其後還是與小梅相熟的另外一個同伴通過微信語音將小梅邀約了出來。

吃完燒烤後,未喝酒的小梅便駕車送柯某、曹某等人回家,來到柯某樓下後,曹某等人先行步行回家了,而柯某堅持要開車送小梅回家。

在車上,柯某提出自己的手機不見了,遍尋不著,便讓小梅給曹某打電話。打完電話之後,柯某忘記了自己讓曹某給小梅打過電話卻提出疑問:“你跟曹某又不熟,你怎麼會有他的電話?”

有點反感的小梅開玩笑稱:“我和他有一腿。”

柯某聽後勃然大怒直接扇小梅三巴掌。就在此時,曹某又打來電話詢問手機是否找到,柯某一把搶過手機,對曹某破口大罵:“你還跟老子搶女人,老子要搞死你!”

雖是一頭霧水,但曹某估計柯某喝多了酒,電話裡反覆解釋自己並不認識小梅,有什麼事情等明天酒醒了再說。

然而柯某卻不理會,一邊破口大罵曹某不是東西一邊詢問曹某在哪裡,一定要見面解決。被罵得起火的曹某也想當面向他解釋清楚,便告知了自己所在的地點。

怒氣衝衝的柯某駕車趕到後,一下車便將曹某脖子掐住並按壓在地上,扇其耳光。曹某朋友小武連忙進行勸架,誰知柯某又轉身對小武拳打腳踢。曹某再上前勸架,柯某又轉而毆打曹某。見柯某發酒瘋,見勢不對的小梅去勸架,並向柯某索要手機準備回家時,柯某又罵罵咧咧地將小梅推倒在地並拳打腳踢。

【警事】發酒瘋吃乾醋毆打他人,男子涉嫌尋釁滋事被拘

小武見柯某發酒瘋,遂準備騎車回家不予理會,柯某又上前揪住小武衣服,又扇耳光進行威脅說:“你不能走,你走我就弄死你。”

眼見柯某鬧得不亦樂乎無法收拾,小武遂掏出手機報警求助。惱怒小武報警的柯某將其手機打掉,幾個人都無法拉開的柯某對著地上撿手機的小武又是幾巴掌。

出警民警趕赴現場後將柯某、曹某、小武、小梅等人一起帶回派出所進行了詢問調查,面對民警的盤問,柯某始終百般抵耐。

隨後,辦案民警通知了交警前來對柯某進行了酒精吹氣測試,發現酒精含量為130mg/100ml,但柯某自稱雖然喝了酒,但並未開車,拒絕簽字。交警遂依法將其強制抽血送檢。

目前,柯某因涉嫌尋釁滋事違法已被大冶警方先行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針對其涉嫌醉駕的犯罪行為,交警大隊已經介入調查,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警事】發酒瘋吃乾醋毆打他人,男子涉嫌尋釁滋事被拘

強哥特別提醒

中國現行法律當中,沒有任何一個條款對於酒後違法或犯罪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規定。所以,奉勸那些喜歡借酒裝瘋觸犯法律的人一句話——

你酒醉前喝下的每一滴酒,

都會變成你清醒時流下的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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