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指“漏網之魚”!全國掃黑辦部署百日追逃行動

全國掃黑辦再次打響重大戰役,劍鋒直指“漏網之魚”。11月4日,全國掃黑辦在京召開視頻會,部署開展全國掃黑除惡百日追逃行動。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掀起深挖根治新高潮,佈下追逃天羅地網,確保“一網打盡、除惡務盡”,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勝利,為鞏固和發展“中國之治”作出更大貢獻。

劍指“漏網之魚”!全國掃黑辦部署百日追逃行動

11月4日,全國掃黑辦在京召開視頻會,部署開展全國掃黑除惡百日追逃行動。

陳一新指出,在逃人員不被抓獲,案件就難以攻破,正義就難以伸張,潛在的危害就難以消除,群眾就難以滿意,專項鬥爭的整體成效就會打折扣。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就是要充分展示黨中央除惡務盡的堅定決心,哪怕黑惡勢力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將其緝拿歸案,繩之以法;就是要掀起深挖根治新高潮,千方百計把潛藏、蟄伏、外逃等逍遙法外的“大黑小惡”一起抓捕歸案;就是要“拔出蘿蔔帶出泥”,依紀依法嚴懲一批“害群之馬”;就是要給老百姓“撐腰鼓勁”,不再擔心受怕,確保專項鬥爭全面勝利,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安全感。

自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各有關部門重拳出擊,共打掉涉黑組織2421個,打掉涉惡犯罪團伙29773個,敦促35474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目前全國尚有涉黑涉惡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逃犯1436人,惡勢力犯罪團伙逃犯1999人,其中不乏身負重案、潛逃多年的重大涉黑案件主犯。

公安部副部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杜航偉就《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和20個重大涉黑涉惡案件在逃人員A級通緝令作說明,並介紹“百日追逃行動”部署和安排。

陳一新強調,要以“一網打盡、除惡務盡”為目標,以“多措並舉、注重結合”為策略,以“統籌推進、考評激勵”為保障,打好掃黑除惡百日追逃這場重要戰役,不斷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一、百日追逃行動的背景意義:

勢在必行、時不我待

自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上下強勢推進,各有關部門重拳出擊,共打掉涉黑組織2421個,打掉涉惡犯罪團伙29773個,敦促35474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明顯改善了社會政治生態,顯著提升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目前仍有不少涉黑涉惡犯罪分子在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專項鬥爭成效。

一是在逃人員多。目前全國涉黑在逃人員共1278人,涉惡在逃人員共3435人。

二是在逃人員佔比高。在全國打掉的2421個涉黑組織中,700多個涉黑組織有犯罪嫌疑人在逃。

三是在逃人員涉罪多。有的在逃人員涉嫌故意殺人等20餘個罪名。

四是在逃人員骨幹多。不少在逃人員是涉黑組織的頭目和骨幹。

這些在逃人員不被抓獲,案件就難以攻破,正義就難以伸張,潛在的危害就難以消除,群眾就難以滿意,專項鬥爭的整體成效就會打折扣。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就是要千方百計把潛藏、蟄伏、外逃等逍遙法外的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抓捕歸案,根除涉黑涉惡隱患,確保專項鬥爭全面勝利,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安全感。可以說,開展百日追逃行動意義重大,十分必要,十分迫切。

——百日追逃行動彰顯了“宜將剩勇追窮寇”的堅定決心。目前,專項鬥爭已經進入啃硬骨頭的攻堅破難階段。一些潛藏蟄伏的黑惡勢力心存僥倖,自認為只要躲過了風頭,就能逍遙法外。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就是要充分展示黨中央除惡務盡的堅定決心,哪怕黑惡勢力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將其緝拿歸案、繩之以法。

——百日追逃行動彰顯了“大黑小惡一起打”的鮮明態度。這些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的頭目、骨幹往往是“大黑大惡”之人,如果任其潛逃、坐視不管,而只懲處“小嘍羅”、“小角色”,案件就難以查實查透,法治就會蒙羞失色。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就是要“大黑小惡一起打”,越是罪大惡極,越要及時依法嚴懲。

——百日追逃行動彰顯了以徹底消除人民群眾“最恨最怕”為己任的責任擔當。有的在逃人員長期盤踞一方、欺壓百姓,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敢怒而不敢言,即使在他們倉皇潛逃後依然擔心打擊報復。這些逃犯一日不歸案,人民群眾就一日不得安寧。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就是要給老百姓“撐腰鼓勁”,讓人民群眾不再擔心受怕,更加安心生活,毫無顧慮地同黑惡勢力作鬥爭。

——百日追逃行動彰顯了掃黑除惡與清除“內鬼”一起抓的鬥爭勇氣。一些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之所以逃脫抓捕,就是因為“保護傘”擔心“拔出蘿蔔帶出泥”,暗裡通風報信甚至“出謀劃策”。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就是要“拔出蘿蔔帶出泥”,依紀依法嚴懲一批“害群之馬”,讓人民群眾感受到黨委政府刀刃向內、刮骨療毒的勇氣。

二、百日追逃行動的工作目標:

一網打盡、除惡務盡

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是推動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的務實舉措,是“轉段”環節打深打透的重大戰役。要通過開展百日追逃行動,不斷掀起掃黑除惡強大攻勢,佈下天羅地網,努力實現“一網打盡、除惡務盡”的工作目標。具體要做到:

——應追盡追。要通過公佈追逃人員名單,發佈敦促自首公告,持續向社會釋放“只要有一人在逃,追逃就永遠在路上”的強烈信號。要通過集中追逃抓捕,確保百日追逃行動目標逃犯基本拘捕到案,確保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逃犯和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全部拘捕到案,迫使其他黑惡分子不敢逃、不能逃、逃不掉。

——大案突破。一些大要案件久攻不克,逐漸成為“骨頭案”“釘子案”,主要原因是主犯在逃,關鍵證據線索獲取難。要通過抓捕一批大要案件在逃人員,獲取關鍵證據、重大線索;開闢“第二戰場”,再攻克一批難啃之案。

——“破網”“斷血”。在這些涉黑涉惡在逃人員中,許多人掌握與“保護傘”勾連的直接證據,有的還攜帶或隱匿大量贓款贓物。只有將這些在逃人員抓捕歸案,才能“撕開口子、揭開蓋子、挖出根子”。要通過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再深挖一批違法亂紀的“保護傘”,再追繳一批巧取豪奪的不義之財,徹底摧毀黑惡勢力關係網絡和經濟基礎。

——斬草除根。一些潛逃在外的涉黑涉惡犯罪分子“陰魂不散”,遙控指揮其他涉案人員逃避打擊、銷燬證據、轉移財產,企圖日後“東山再起”。要通過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分子全部抓捕歸案,受到法律的嚴懲,確保斬草除根、不留後患。

三、百日追逃行動的鬥爭策略:

多措並舉、注重結合

百日追逃行動是掀起深挖根治新高潮的重要抓手,是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勝利的關鍵之戰。一旦啟動,必須勝利。在行動中,務必多措並舉、注重結合。具體要做到“四個結合”:

——追逃行動與宣傳發動相結合。要增強宣傳震懾力,集中發佈公安部A級通緝令,加大群眾舉報獎勵力度,對重特大涉黑涉惡案件在逃人員形成強大威懾力,讓其無處可藏。要增強宣傳感召力,組織對目標逃犯逐人入戶發放兩高兩部《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深入宣傳法律政策、開展教育規勸,促使他們投案自首接受寬大處理。要增強宣傳警示力,通過積極宣傳追逃行動成效,傳遞政法機關“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決心和能力,迫使已經潛逃的主動投案、企圖外逃的丟掉幻想。

——追逃行動與查緝抓捕相結合。要精準梳理研判,廣泛採集在逃人員及其關係人的詳細信息,建立“一逃一檔”追逃機制,集中開展逐案研判,確保底數清、情況明。要組織精幹力量,抽調素質高、能力強、作風硬的辦案人員,組建追逃專業隊,周密制定抓捕方案,迅速實施緝拿抓捕,確保萬無一失。要創新方法手段,依託大數據資源,充分運用公安機關偵查手段,對在逃人員精準識別、精準布控,力爭在第一時間內抓獲歸案。要特別注意保密,嚴防跑風漏氣、貽誤戰機。

——追逃行動與破案攻堅相結合。抓捕逃犯時,要儘可能做到人贓俱獲、人證俱全,做好證據固定工作,確保逃犯到案後順利偵查終結和移送起訴。起訴審判時,要充實專業辦案力量,提高辦案質效,儘可能縮短辦案週期,減少因犯罪分子外逃給案件辦理造成的負面影響。“一案三查”時,要注重“打傘破網”“打財斷血”與案件辦理同步推進,徹底把黑惡勢力及其背後“保護傘”、“利益鏈”掃蕩乾淨。

——追逃行動與事前防逃相結合。要堅持管控關口前移,及時對涉案人員啟動防逃管理機制,嚴格執行防逃程序,使其插翅難飛。要堵住資金外流渠道,嚴防逃犯利用地下錢莊和離岸公司轉移贓款,斬斷“黑財”外逃的可能性。要完善證件管理制度,深入整治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證照等問題,對外逃苗頭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將有關涉案人員管控在國門之內。

四、百日追逃行動的有力保障:

統籌推進、考評激勵

開展百日追逃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壓力大。全國掃黑辦要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作用,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敢打善打硬仗,確保取得最大戰果。具體要強化“四個保障”:

——強化組織保障。中央領導同志對追逃工作高度重視,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2次推進會作了專門部署,全國掃黑辦、公安部將直接督辦1278名涉黑在逃人員歸案工作。各省(區、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對3435名涉惡在逃人員歸案工作作出相應部署,定期聽取彙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確保實現預期目標。

——強化協作保障。在情報線索上,各有關部門要將掌握的在逃案犯線索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實施集中研判。對境外在逃案犯要開展精準布控,確保順利遣返引渡。在案件偵辦上,要推動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落實好同步立案、聯合辦案、信息反饋等措施,確保打深打透。

——強化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涉黑涉惡在逃人員監控管理制度,動態全面準確掌握在逃案犯信息。要建立在逃案犯清單銷號制度,通過倒排工期、掛圖作戰、一月一通報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要建立典型引領制度,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編髮典型案例,發揮好示範引領作用。

——強化考評保障。要將追逃工作納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第八項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把追逃成效作為檢驗主題教育成果的重要標準。要將追逃工作納入全國掃黑辦特派督導專員督導工作重點內容,督促各地按期完成追逃任務。要將追逃工作納入平安建設(綜合治理)年度考核,對戰果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追逃不力的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對失職失責甚至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的,要嚴肅問責。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王洪祥主持會議。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雷東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姜偉,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陳國慶,司法部副部長劉志強出席會議,中央政法委機關和全國掃黑辦有關同志參加會議。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法委、掃黑辦有關負責同志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