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明星出場時會有保鏢開道,保鏢一路指手畫腳,路人到底有沒有義務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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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明星出場,前後都有保鏢開道,並且還讓路人給明星讓路。路人到底有沒有義務讓路?答案肯定是沒有!


從法律上講:路人沒有給明星讓路的義務!

我們國家的法律明確規定,人人平等。憲法第五十一條裡也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這條法律明確告訴我們,明星有行使自由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都是公共場合。如果因為明星要走路,就讓我給你讓路,還對我指手畫腳,那就損害了我的合法自由。我沒有義務給你讓路!

明星是人,我們也是人,我們平等。只要不是你私家庭院,我沒有義務給你讓。你要走,沒問題,你自己繞一下就是,這是你的權利和自由!

從情理上說:公眾人物更應該做遵紀守法典範

明星在當下,已經享受了很多超出國民普遍水平的待遇。譬如,大家一起去辦事,如果你是明星,你就會受到優待,別人會高看你一眼。前段時間有個芒果TV小演員在車站安檢被查的時候,開口就說:好歹我也是公眾人物。言下之意,就是我應該得到優待。可見社會對明星們優待已經是習以為常了。

還有,因為是明星,就可以拿遠遠超出勞動付出幾萬倍的高收入。普通人勞動,只能拿與付出成正比的酬勞,而明星拍一部戲,短短時間,就幾千萬到手。已經是非常不公平,可能這正是因為賺錢容易,他們養成了趾高氣揚的習氣!

明星也是藝人,藝人的衣食父母是誰?就是這些普通老百姓,可是有些明星不但不懂得感恩,還對自己的衣食父母不禮貌,指示保鏢來推推搡搡,讓他們給自己讓路!

如果有明星讓我給他讓路,我是絕對不會讓的!如果推了我,立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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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同樣是有通行權,明星和普通路人的地位是平等的。路人見了明星沒有義務給明星讓道,明星也沒有權利享有優先通行權。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大凡是明星一出場,前面都有好多保鏢開道,前呼後擁,好不霸氣。並且一些保鏢一路上指手劃腳,氣勢洶洶,那些膽小的路人嚇得早躲一邊去了,不讓道行嗎?

即使是一些膽大的路人,或者是一些脾氣倔強一些的路人見了明星偏不給他們讓道。但是一般的路人在這些保鏢面前,都是不堪一擊的。你不給他們讓路,保鏢們會把你推搡到一邊去的,讓也得讓,不讓也得讓。在這種情況下,你不讓道行嗎?



要問明星怎麼這麼霸氣?一是明星有錢,他們僱得了起保鏢。二是明星有勢,一般的路人在他們眼裡簡直是不屑一顧。甚至於路人都是他們的粉絲和他們的崇拜者,他們就可以在路人面前高高在上,路人見了他們就該讓道,就該回避。

當然,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確實需要一定的保護。但是明星更應當低調,不要動不動就興師動眾,幹什麼事都是好多保鏢前呼後擁的。這樣就不但有招搖過市之嫌,並且也沒有那麼必要。

而作為路人,雖然沒有義務給明星讓道。但是相對於明星來說,普通的路人畢竟是弱者。面對保鏢眾多的明星,如果不是情況緊急,沒有必要與他們爭道,讓他過去又何妨?


法重情深


我真搞不懂,尤其是現在的社會,特別是小青年,這些戲子有什麼崇拜的?要是我碰到,在路上碰到了所謂的戲子明星,他旁邊有一大群的狗腿子,老子憑什麼給他讓路?難道他有特權嗎?誰給他的權利?多崇拜一些,為國家做貢獻的人,這才是我們民族的脊樑,自古就有那麼一句話,婊子無情,戲子無義,禍國殃民,希望國家,對這些所謂戲子,搞什麼所謂的排場出行,必須加大力度,加以限制,典型的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我叫湘西大廚


演藝界應該大力整頓,這和黑社會有啥區別?保膘開道(他她)們太猖狂。不說你對國家有多貢獻,最起碼做人這一點,都是公平的,沒有貴賤之分。你憑什麼高人一等?憑啥為你讓道?道路是你家的?這樣做是對公共制序的公然挑釁,擾亂了社會治安和人生安全。敗壞了社會風氣。


霧雪霜露71001639


這就是明星戲子誤人子弟的現象,大家看看如果是科學家英雄人物和勞動模範有這樣的場面嗎,真的很悲哀,真心勸廣大的老百姓你們的善良可以理解,好好把自家的孩子教育理念改一改追星是沒有前途的,咱說過有些明星戲就毒害青少年的海洛因,當了追星族就很難自拔了,信不信由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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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得著,有話直說。

曾幾何時,保鏢開道、前呼後擁的熱鬧場景,似乎是有點腕兒的明星在公眾場合出現時的“標配”。

前陣子,趙本山的閨女趙珈萱(原名趙一涵)與一些網紅朋友參加某活動時,被手拉手的工作人員圍成一圈往前走的短視頻曝光,還受到不少網友調侃,不過,明星出行引來路人圍觀,也是一件客觀存在的事情。

明星本人樂意看到這種前呼後擁的場景嗎?想來明星自己也覺得不自在,不過,既然做了萬眾矚目的明星,有些事自己就掌握不了的。

因為,他或她早已不是一個明星,更是影視經濟公司眼中的“搖錢樹”。一旦遇到什麼意外,明星本人首當其衝,資本為維持明星熱度真金白銀提供的資源,也有可能面臨血本無歸的境地。

2015年,丁晟執導的電影《解救吾先生》,又讓觀眾們想起了塵封多年的“吳若甫綁架案”,在一些人眼裡,明星是有錢人,自然就成了高危目標。此外,個別狂熱的粉絲,也有可能對自己的愛豆由愛到恨,甚至幹出一些極端的事情出來,著名歌手約翰·列儂就是死在粉絲槍下的。

保鏢的工作是保護明星,他們當然要甄別危險、維持現場,這是他的職責,但不管是路人還是粉絲,每個人都是平等的。

我們可以選擇配合你的工作,為明星演出或參加活動提供便利,但如果超越法律法規的界限,侵犯了個人的權益,也不可能由著這些保鏢踐踏法律、肆意妄為。


得著說


任何一個國家,對戲子的追捧超過對科學家的追捧,都是一種病態的表現。所謂明星的出軌離婚分家產,成為某些熱搜熱點,都說明病得不輕。

其一是關於路權的。大路朝天,各走一邊。路權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明星根本沒有所謂的保鏢開路的特權,沒有任何權利要求別人退居三舍。如果有的明星非要端著架子,那隻能說這種人德行不端,早晚德不配位必有禍患。

其二是明星端著架子,是因為有人追捧。每每在機場看到,一些人對明星圍追堵截,全程跟拍,只覺得那些就是腦殘粉。所謂的照片,恐怕只是那些人發朋友圈的一個炫耀素材好了。

其三對明星應該處以重稅。既然掙錢這麼容易,抽取較高稅率,進行調節,也是符合個稅計收原則的。對明星的擾民行為,該處罰就應該處罰。要知道擾亂公共秩序本身就是應該處罰的行為。


律師獨角獸


什麼是汙合之眾??一個演藝圈的人有必要浪費資源嗎???誰希含??只有二留子追捧戲子!!正經人追捧科學家!!只有科學家才是值得追捧的!!!


世界改變了我我改變不了世界


明星這個詞聽起來很響亮,戲子這個詞聽起來很侮辱人格。中國為了包裝、吹捧,把這些歌者、演員搞成商業化,象市場上吆喝價格似的,戴一副墨鏡和大口罩,整一幫保鏢,浩浩蕩蕩的在指定的路上走兩下,再安排一些吼巴兒吶喊著哭著,這一下身價提高千倍萬倍,就成明星了。拍一部戲,開一場演唱會,再來一個什麼什麼獎,飛機,大炮,別野,工作室,幾十家公司就來了。新聞媒體再來一個明星專訪,綜藝節目,挖挖明星私人生活,哎喲喲 ,明星的廣告,代言鋪天蓋地而來,。中國的經濟市場就被明星佔了大半邊天。股市上圈,市場上點,星一代,星二代,星三代都出來圈圈點點,甚至連國家稅收都被算計在裡面。這些都是誰之過,值得人們深思。


希望141671268


這都是媒體吹的,粉絲捧的,社會慣的!

什麼叫明星?有什麼明星?明星有什麼用啊?

明星自我澎漲,自我狂妄,有人想巴結傍款才去捧捧場!

那些老藝術家深入工廠,農村體驗生活,和人民群眾打成一片,所以演出的劇目令人讚賞,表演的人物形象入木三分。這才敬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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