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區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條件

7月25日,省廳調研組在調研時發現朔城區7個司法所冬季無法正常供暖,導致無法開展日常工作。為確保司法所冬季供暖,省廳下發了《山西省司法廳關於解決朔城區7個司法所冬季取暖問題的督辦函》,要求確定專人負責,採取具體措施加以督促整改落實,確保司法所在冬季具備辦公條件。

按照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曾濤在朔城區調研時的指示精神和督辦函要求,朔州市司法局立行立改,確定由局政治部主任李平德同志專門負責,對南榆林司法所、窯子頭司法所、沙塄河司法所、利民司法所、神頭司法所、滋潤司法所、小平易司法所進行施工改造,採取接入政府供暖網或增加輔助熱源的方式,解決取暖問題。

朔城區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條件


朔城區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條件


朔城區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條件


經過緊張籌備和施工,朔城區7個司法所冬季取暖整改工程於9月底已全部完工。其中,南榆林司法所、窯子頭司法所、神頭司法所、滋潤司法所、利民司法所(地暖)、沙塄河司法所已經完成供暖改造,成功接入鄉(鎮)政府供暖網。小平易司法所採用了空氣能熱源供暖。同時,對以上司法所進行了標準化建設,按照《山西省司法所外觀及室內標識規範》及實施辦法要求,實現了司法所外觀形象、辦公環境、內部標識、工作證件、職責公示和檔案標語“六統一”,提高了司法所場所辨識度,進一步夯實了新時代司法所建設基礎。

朔城區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條件

山西司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