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条件

7月25日,省厅调研组在调研时发现朔城区7个司法所冬季无法正常供暖,导致无法开展日常工作。为确保司法所冬季供暖,省厅下发了《山西省司法厅关于解决朔城区7个司法所冬季取暖问题的督办函》,要求确定专人负责,采取具体措施加以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司法所在冬季具备办公条件。

按照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涛在朔城区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和督办函要求,朔州市司法局立行立改,确定由局政治部主任李平德同志专门负责,对南榆林司法所、窑子头司法所、沙塄河司法所、利民司法所、神头司法所、滋润司法所、小平易司法所进行施工改造,采取接入政府供暖网或增加辅助热源的方式,解决取暖问题。

朔城区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条件


朔城区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条件


朔城区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条件


经过紧张筹备和施工,朔城区7个司法所冬季取暖整改工程于9月底已全部完工。其中,南榆林司法所、窑子头司法所、神头司法所、滋润司法所、利民司法所(地暖)、沙塄河司法所已经完成供暖改造,成功接入乡(镇)政府供暖网。小平易司法所采用了空气能热源供暖。同时,对以上司法所进行了标准化建设,按照《山西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及实施办法要求,实现了司法所外观形象、办公环境、内部标识、工作证件、职责公示和档案标语“六统一”,提高了司法所场所辨识度,进一步夯实了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基础。

朔城区司法局改造部分司法所供暖条件

山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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