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士手記」一次“無功而返”的巡察信訪辦理經歷

“過上了好日子紅紅火火……”高亢嘹亮的手機鈴聲在辦公室響起。我心中暗喜,從信訪渠道深入排查問題,是巡察發現問題的重要渠道,有群眾看到沅江市委第一巡察組進駐南嘴鎮的巡察公告,打舉報電話來反映問題了。

“巡察組嗎?”

“是的,這裡是市委第一巡察組,請問您有什麼事嗎?”

“我要反映個問題,幾年前,興南村村部佔用我家土地,還有3萬多元補償款一直沒補給我……”

“您反映的問題,我已進行了登記,我們將會對問題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和核實,您先留下聯繫方式,到時候我們會再與您聯繫。”

2019年4月16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南嘴鎮黨委開展巡察,對所轄的和諧村、新南社區(原興南村)2個村(社區)進行延伸巡察。

我邊記錄邊分析,巡察要著力發現並推動解決與群眾利益切實相關的問題,如果這個信訪反映問題屬實的話,這將是一個重要線索。我們正對南嘴鎮黨委開展巡察,新南社區是延伸巡察對象之一,這個信訪內容屬於巡察受理範圍,這線索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通話結束後,我立刻向巡察組組長彙報信訪情況。群眾利益無小事,組長決定及時對信訪件開展核查,組織人員擬定調查方案,先深入信訪人家中進行走訪,瞭解具體情況,再向鎮紀委核實相關問題。

我和巡察組另一位同事,來到信訪人家中。信訪人反映,2009年建興南村村部時佔用其土地,還欠3.2萬元一直沒有支付。

“您有沒有一些可以提供的事實依據?”我問信訪人。

他沒有正面回答問題,只是強調自己的補償款被拖欠。

聽著他的回答,我心中泛起了疑問。“如果土地被徵收不可能沒有簽定合同,事情果真像他說的那樣嗎?”

帶著心中的疑惑,我和同事來到南嘴鎮紀委。鎮紀委書記謝秋華明白我們的來意後,說:“這個事的具體情況我們都瞭解,鎮調解委也進行協調處理過,兩次通知當事人來領取《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但他一直沒來”。

通過查看鎮紀委提供的相關材料,原來2013年興南村6戶村民聯戶建房,佔用信訪人土地,雙方簽定了補償協議書,達成一致,且按規定的補償標準向信訪人付清全部補償款。但信訪人認定之前口頭協調的補償金額,認為差額部分3.2萬元是2009年建興南村村部時佔用了他的土地時應該給予的補償。事實上,建興南村村部時並未徵收其土地,更無承諾補償徵地費的事情。

瞭解事情的真相後,我們約信訪人一起在鎮紀委見面,在一一出示了證據材料、解釋相關政策後,信訪人接過鎮調解委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這次巡察信訪件得以辦理完畢。

“唉!線索沒有找到,花費了一天寶貴的時間哦。”回程的路上,我不禁感慨到。

“其實我們也有收穫呀,通過做實巡察信訪,查清了事實真相,瞭解村委沒有侵害信訪人的利益。”同事姚山安慰道。

“對哦,解決問題,給群眾一個明白,這不正是我們開展巡察的目的所在嗎?這一趟還是值得的!”這一刻,我心中頓時釋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