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建立機關信息共享配合協作機制

為進一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釐清部門職責,規範工作程序,強化部門協作,實現信息互通,提高工作效率,日前,黃山市紀委監委制定出臺《市紀委監委機關信息共享機制》,最大限度地實現機關內部信息資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嚴格信息發佈機制。規定凡以市紀委監委機關名義,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的涉及留置案件情況、問責典型案例、巡察相關工作及各類宣傳稿件等信息,統一由宣傳部負責;凡以市紀委監委機關名義,通過內部信息刊物編髮的典型經驗、工作動態、調研報告及重大事件等信息,統一由辦公廳負責。

規範信息反饋機制。對黨風政風監督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室、市委巡察辦、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等部門之間需要相互反饋的信息內容進行梳理,明確需要反饋的內容清單、反饋部門和反饋時間,共對“四風”問題、“三查三問”工作、談話函詢、各類專項治理、信訪舉報、初核立案、巡察反饋問題、重點交辦問題、督查檢查等21類信息的反饋要求進行了具體規範。

強化協作保障機制。印發《黃山市紀委監委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手冊》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明確信息共享配合協作機制由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牽頭,辦公廳統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建立重大問題會商制度,凡基層請示的重大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由牽頭部門的主分管領導通過會商方式,經研究後統一予以答覆。辦公廳、組織部、幹部監督室、機關黨委將不定期對信息共享配合協作機制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對故意拖延影響工作開展的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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