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河源2名“黑客”入侵服務器獲利百萬終落網

廣東河源2名“黑客”入侵服務器獲利百萬終落網

圖為“黑客”現場指認河源警方供圖

中新網河源10月28日電(宋秀傑 顏新陽 林小明)廣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28日發佈消息稱,該局網絡警察大隊偵破一起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2名“黑客”非法控制服務器700多臺,獲利100多萬元人民幣,終難逃法網。

广东河源2名“黑客”入侵服务器获利百万终落网

圖為河源警方對“黑客”進行審訊河源警方供圖

據通報,2018年6月份,源城公安分局網絡警察大隊在“淨網”行動中,通過網絡巡查,發現在河源有不法人員通過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挖礦”違法犯罪活動。據此,辦案民警在河源市公安局網警支隊的大力支持下,利用智慧新警務偵查技術手段,固定了涉案人員作案證據,並掌握了涉案人員的藏匿地點。隨後,辦案民警在源城區某小區抓獲嫌疑人陳某(男,19歲,深圳福田區人)和羅某(男,22歲,河源源城區人),繳獲電腦2臺、手機2部、“挖礦”軟件、破解工具、銀行卡等作案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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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警方在抓捕現場查看“黑客”作案工具河源警方供圖

據瞭解,嫌疑人陳某、羅某通過購買“挖礦”軟件、租用服務器等形式,對互聯網中開放的特定端口IP隨機進行掃描,並使用暴力破解工具進行破解,植入軟件,先後控制服務器700餘臺,進行“挖礦”獲取虛擬貨幣“門羅幣”1000多枚,獲利100多萬元人民幣。

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日前已對2名涉案“黑客”陳某和羅某進行審理。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羅某違反國家規定,對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依法作出判決,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萬元人民幣,判處羅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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