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废时复的科举,明朝人才的选拔

在古人那儿,对科举“不能选拔真才”的非议,是相当盛行的。

时废时复的科举,明朝人才的选拔

其中反应最激烈的,对当时社会影响最大的,其实还不是那些落第之后满腹牢骚的文人,而是明太祖朱元璋,因为他对科举的不满,直接导致科举在洪武年间停办长达十年。

朱元璋一开始也极为重视科举,早在他即帝位前一年,就是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他还是“吴王”的时候,曾经下令,在他的辖区设文武二科取士。明王朝建国的第三年,就是洪武三年(1370),他下诏正式建立科举制度,诏书中明确宣布“非科举者,毋得与官”。

因新朝刚刚建立,需才孔亟,从洪武四年(1371)起,连续举行乡试三年,官员缺额很多,在乡试中考取的举人都免于会试,赴京直接听候选官。就这样,经过元王朝不重视科举这一特殊阶段以后,明王朝的选拔人才又回到了唐以来的正轨。

连试三年,朝廷选拔了一大批官员,总算弥补了用人荒,但又有新的问题暴露在了朱元璋眼前。他很快发现,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宫员,并不能让人满意。有的年纪太轻,只会夸夸其谈,有的文章不错,但缺乏处理事务的能力,有的颇具小才,德行却不相符。

时废时复的科举,明朝人才的选拔

于是,在明王朝开科取士之后的第三年,朱元璋断然决定停止科举,并在诏书中发牢骚说:我原本是真心实意要吸纳贤才的,你们却总是敷衍我!

然而科举可以停止,国家却不可一日不要人才,朱元璋面临的事实是,除了科举,他很难找到新的选才办法,于是只好回到唐以前靠地方推荐选拔人才的旧路。

为了保证荐举人才的数量及质量,朱元璋拟定了各类人才的标准、条件,责令各级政府切实遵照执行,荐举制一时之间成为了国家选拔官员的基本制度。但这种制度的弊病也是昭昭在人耳目的:

一是地方官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推荐之人,往往决定于官员一己私心,这样就很容易有上下其手徇私舞弊的机会。

二是没有可操作性强的硬性标准,朱元璋要纠正过去科举只重文才的偏向,希望选拔上来的官员德才兼备,但“德”是不太好清晰度量的,更何况,一个表面有德的人,还很可能是个伪君子呢。

不仅如此,废除科举考试制度之后,意味着所有人的任用都只能依靠朱元璋个人裁定了。他不是火眼金睛,也不可能精通所有学问及事务,难免出现错误提拔的情况,使人才“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

而且一个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朱元璋再励精图治,也常有打马虎眼的时候。

时废时复的科举,明朝人才的选拔

有一年,主管祭祀的机构太常寺缺官,朱元璋准备从儒生中挑选几名去太常寺任职。应诏而来的儒生很多,朱元璋感到很为难,如果逐个交谈,得花费很多时间、精力,况且就算交谈一次,也未必就能对其德才有恰如其分的判断,结果只凭他瞥一眼的印象,以貌取才。

这样选人出漏是难免的,一个叫高炳的人,因面貌雍容儒雅,像个忠厚人,朱元璋认为“外貌若此,心必亦然”,就选入了太常寺为宫,结果不久就因罪被罢官回乡。朱元璋废除科举,决心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落到实处却成了这样,真是一个很大的讽刺。

虽然朱元璋一心蛮干,三令五申,要地方切实负起向中央朝廷荐举人才的责任,但荐举制的弊端仍然暴露得越来越历害。他发现,荐举上来的人,德才不够、滥竽充数者并不比科举少,他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在荐举制度推行十年之后,又下令恢复科举。

时废时复的科举,明朝人才的选拔

于洪武十七年(1384)命礼部定科举成式,颁行各省,成为了明朝选拔人才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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