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委原書記趙靜波被指介入華微電子股東糾紛

本報記者 郝成 吉林報道

“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近日,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原巡視員、吉林市委原書記趙靜波,被通報因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調查,開除黨籍公職。

知情人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趙靜波曾被舉報參與華微電子(600360.SH)持股股東糾紛。而相關資料顯示,華微電子持股公司的股東,曾在天津、上海有多起訴訟。10月26日,當地警方向記者確認,一名原股東遭吉林警方立案調查四年。

原股東方舉報稱,在這一系列糾紛中,趙靜波曾以市委書記身份介入該案,更有當地公安人員收受價值3000萬元房產後,對案件走向進行干預。

透過大量訴訟材料,這起糾紛背後,還存在華微電子管理層MBO(Management Buy-Outs,管理層收購)疑雲。有3.44億股權收購資金來源存疑,而表面的收購者,則被指替華微電子董事長夏增文代持。

截至記者發稿,夏增文及華微電子方面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據公開履歷,現年55歲的趙靜波,始終在吉林任職,2008年後擔任吉林市副市長,後於2014年成為市委書記,直到2017年調任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離開。而涉及華微電子的一系列案件,正出現在2014年至2017年之間。

有當地官員表示,趙靜波屬於典型的本土派,吉林人,且履歷上也從未離開過吉林。“他在任上把招商任務看得很重,包括法院的領導也有招商任務,比如按照級別,一個副院長要完成1000萬元的招商引資任務。怎麼辦?讓法官和當事人說,你來投資吧?”

另被指責較多的,則是趙靜波與個別企業家關係過於密切。“領導為了招商,和企業家走近是常見的,但你總和那麼幾個在一起,那幾個企業又沒遇到什麼營商問題,那這算怎麼回事?”曾在吉林市政府任職的一位退休人員稱,趙靜波與夏增文曾往來頗多。

1952年出生的夏增文,比趙靜波大12歲,兩人同屬龍。自1976年,夏增文即在華微電子前身——吉林市半導體廠任車間主任、彩電辦主任、副廠長等職務,1990年6月出任“一把手”,現為董事長。

有華微電子員工稱,自十八大以來,吉林反腐加速,夏增文曾被叫去配合調查,最近一次,則恰在趙靜波被控制後。但這一說法,未能獲得紀檢部門及華微電子方面證實。“我們內部的說法,是因為投資方矛盾引出一些事。”

2019年10月26日,記者撥通夏增文電話後,他否認自己曾配合調查,但未對MBO等問題作出回應。

所謂投資方,則指來自上海和天津的兩家企業。

天眼查資料顯示,上海鵬盛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鵬盛”)系華微電子的股東之一,持股23.51%。在2014年12月之前,上海鵬盛的股東為:天津華漢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華漢”),佔股56.14%;王宇峰,佔股24.53%;王慶志,佔股19.33%。

而天津華漢則有兩名股東:梁志勇,佔股67%;陳祖芳,佔股33%。但上述股權結構在2014年底開始變化:王宇峰、陳祖芳、梁志勇等人的股權,陸續向曾濤、陳笑蕊、陶文波轉移。根據股權比例,曾濤目前為華微電子實際控制人。

曾濤曾於2003年至2004年就職華微電子上海公司。相關公告中稱,2004年至2014年,曾濤在泰豪科技上海管理總部擔任董事長助理,但泰豪科技方面曾證實,曾濤僅在2007年時做過該公司普通銷售,並未擔任董事長助理,且該公司並無這一職務編制。

華微電子工作人員證實,陳笑蕊系吉林華微財務人員,李成久系吉林華微職工。閆兆奎和陶文波則均是吉林人。也因此,原股東方舉報稱,股權轉讓是在夏增文指令下,指定轉給這幾個人的。如此,這一過程明顯具有MBO特徵。但相關公告卻未對此予以說明。

而進入2015年後,上海鵬盛增加兩名認繳出資股東李成久、閆兆奎。相關司法文書顯示,也是這一過程中,梁志勇、王慶志在上海一中院發起訴訟,試圖阻止這一變化。但最終,梁、王出讓全部股權,轉給陶文波等人。記者獲得的資料顯示,雙方簽有和解協議、承諾書等。

這一過程中,收購股權所用資金約為3.443億元。相關信息顯示,這些資金由夏增文安排,疑似來自吉林。至此,無論是上海鵬盛還是天津華漢,表面上均被曾濤等實際控制。但天眼查顯示,曾濤持有的上述兩家公司股權,均因相關案件遭遇查封,且該信息迄今未被公告。

曾濤曾接通記者電話,但截至發稿,他對資金來源、代管理層收購等問題未作回應。

相關司法文書顯示,上海鵬盛原股東王宇峰針對夏增文、曾濤等,提起股權糾紛訴訟。蹊蹺的是,上述兩家公司無論註冊地還是經營所在地,均與吉林無關,但吉林警方卻在2015年對王宇峰涉嫌侵佔公司資金立案調查。舉報方認為吉林警方並不具有管轄權。

2019年10月26日,吉林警方人員向記者確認,王宇峰案目前仍在偵辦,至於管轄權問題以及為何偵辦四年無果,未作回應。據瞭解,立案後,吉林警方曾對相關股東多次調查,但四年後該案仍無結果,也未撤案。而王宇峰相關資產仍被查封、凍結中。

這諸多變化中,趙靜波被指介入其中,而當地多名公安幹警被指直接參與干涉案件。其中,原經偵支隊某領導(已被免職)被指在這一過程中,在深圳收受價值3000萬元豪宅,登記在其兒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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