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通告
章建旧改冻字[2019]9号
根据国家、省、济南市棚户区及旧城(村)改造有关规定,决定对枣园街道办事处三田、马芦村进行旧城(村)改造,现对该范围进行冻结,冻结事项如下:
一、冻结范围
枣园街道办事处三田、马芦村规划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28日。冻结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的析产和过户以及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四)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因本区居民应征入伍、服刑和被劳教等原因注销冻结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分户的除外);
(五)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8日
三田、马芦村 航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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