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地鐵“電子噪音”需“兩手抓”

治理地鐵“電子噪音”需“兩手抓”


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獲悉,《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發佈。在乘客行為規範方面,《辦法》明確了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7類約束性行為,其中,乘地鐵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得外放聲音。(10月27日《北京青年報》)

眼下,地鐵已成為許多市民出行的一個主要交通工具,但一些不文明的地鐵陋習也隨之出現,諸如大聲喧譁、大聲接聽手機、大聲播放音樂、大聲播放視頻……等等,這些地鐵車廂“噪音”不僅令人煩躁不安,而且也嚴重侵犯了廣大乘客的“安靜權”,已引起越來越多乘客的不滿和憤慨,廣大乘客紛紛要求“還我安靜權”。

眾所周知,地鐵車廂是一個公共場所。既然是一個公共場所,就需要每一位乘客養成文明乘坐地鐵的良好習慣,不妨從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做起,自覺遠離不文明行為,而保持地鐵車廂“安靜”,便也是一種“地鐵文明”。

此次,交通運輸部出臺《辦法》,明確乘地鐵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得外放聲音,其實就是針對地鐵車廂“噪音”擾民的一次“大整頓”,是對廣大乘客“還我安靜權”的一種“回應”和“保護”。

筆者以為,“保持安靜”應是乘坐地鐵的“正確打開方式”。其實,地鐵文明的涵蓋面是很廣泛的,既包括禁食、霸座,又包括大聲喧譁、大聲接聽手機、大聲播放電子設備等。尤其是電子設備聲音外放更是成了一種嚴重的“噪音汙染”,成了一種人人反感的“地鐵陋習”。因此,筆者以為,明確規定乘坐地鐵時使用電子設備不得“外放聲音”,是非常必要的。

但筆者以為,要真正讓地鐵車廂裡電子設備“靜音”,還需“兩手抓”。一方面,需提升廣大乘客的“文明自律意識”。不妨通過正能量的傳播和宣傳,讓文明自律意識根植於每一位乘客的心中,自覺做到“不外放聲音”“不大聲喧譁”,從而讓“文明乘坐地鐵”成為每一位乘客的一種自覺行為。另一方面,需提醒和處罰並用。對肆意在地鐵車廂裡大聲喧譁、大聲接聽手機、大聲播放音樂和視頻等不文明行為,地鐵車廂管理人員需給予“溫馨提醒”,而對於那些“屢勸不改”的乘客不妨採取列入“黑名單”的處罰機制,讓其付出“沉重的代價”,倒逼其遵規守法,切實履行公共場所文明公約。

筆者相信,只要“文明”和“處罰”兩手抓,就一定能有效遏制地鐵“噪音汙染”,還廣大乘客一個安靜、文明、舒適的地鐵乘車環境。


* 以上只是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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