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名!2020年度浙江省黨政機關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選調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充分發揮選調生在吸引高校優秀畢業生、改善公務員來源結構、優化幹部成長路徑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培養儲備一批我省黨政幹部隊伍所需的高素質專業化年輕優秀人才,根據公務員法和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浙江省黨政機關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

公告如下:

選調數量及範圍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共計劃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1172名

省市機關計劃選調426名(見附件1)。選調高校為: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浙江大學等24所“雙一流”高校以及中國科學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省紀委省監委和省市公安、檢察、法院系統要求法律專業背景的職位計劃選調64名(見附件2),在面向省市機關選調高校的基礎上,同時面向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等5所政法大學開展選調。

市級機關急需緊缺職位計劃選調28名(見附件3),定向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東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浙江大學等11所“雙一流”高校中,急需緊缺職位所要求的專業學科評估為A+的應屆畢業生開展選調。

縣鄉機關計劃選調718名(見附件4)。選調高校為: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浙江大學等35所“雙一流”高校和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範大學、寧波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理工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農林大學、溫州醫科大學、浙江財經大學、杭州師範大學等12所浙江省重點建設本科院校。

選調高校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在職培養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的應屆畢業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養、但學歷證書明確為“非全日制”的應屆畢業生,不列入選調範圍。

資格條件

除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202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年滿18週歲,大學本科生不超過25週歲(2001年11月11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週歲(2001年11月11日至1990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0週歲(2001年11月11日至1988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可放寬2歲;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校級“三好”學生、校級優秀畢業生或具有相應層級學生幹部經歷1學年以上;

4、政治素質良好,忠誠於黨、愛國奉獻、為民服務,有志於從事黨政機關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5、學習成績優良,能夠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7、具備選調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並經全國統一招生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在校學習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畢業當年即參加團中央服務“西部計劃”“欠發達地區計劃” ,且報考時仍在服務期間的往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校級‘三好’學生、校級優秀畢業生”:在省市機關、縣鄉機關對應的選調高校就讀期間,獲得校級“三好”學生、校級優秀畢業生榮譽。

“相應層級學生幹部經歷”:在省市機關、縣鄉機關對應的選調高校就讀期間,擔任班級委員、黨(團)支部委員、院系級學生會(研究生會、團委)中層副職、院系級社團副職及以上職務,且擔任上述職務時間滿1個學年以上。

“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按照國家教育部學制有關規定,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應在2020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應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緊缺專業職位的博士研究生,經審核同意後,可適當放寬取得學歷學位的期限,但最遲不超過2020年12月31日。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已簽訂中央國家機關、其他省(區、市)選調生協議或已確定為各級黨政機關擬錄用公務員人選的選調高校畢業生,不宜報名。

凡因違法違紀受過各種處分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選調高校畢業生,不得報名。

選調程序

1、學校推薦。選調高校符合資格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級黨組織提交個人申請,並如實填寫《2020年度浙江省選調生報名推薦表》(見附件5)。選調高校院系級黨組織對照本公告中的資格條件,對學生提交的《2020年度浙江省選調生報名推薦表》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蓋章確認推薦。

2、網上報名。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22日17:00,經選調高校院系級黨組織推薦的考生可登陸浙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

)註冊報名。每名考生只能選擇1個職位報名。網上報名時,需上傳院系級黨組織審核蓋章的《2020年度浙江省選調生報名推薦表》(1M以內,內容清晰)。

本次選調筆試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及浙江省內杭州、寧波、溫州、金華等市共設8個考區。考生在報名時,應選定筆試考區。

3、資格初審。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24日17:00,選調機關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筆試的人選。資格初審前,考生可以更改報考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在網上報名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能更改報考職位及報名信息。資格初審結果可在考生網上註冊報名的頁面進行查詢。

2019年12月9日上午9:00—14日上午9:00,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可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

4、筆試。2019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在所設考區同步開展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考試時限180分鐘,滿分150分。筆試不設最低開考比例,不取消核減選調計劃職位和計劃數。考生參考時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

筆試閱卷評分後,區分省市機關、縣鄉機關2個層級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省級機關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市級以下機關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並列的,一併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僅作為考生入圍面試和麵試階段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成績並列時確定擬選調人選的依據。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環節,不與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

2019年12月31日起,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個人筆試成績。

5、面試。2020年1月11日上午8:30,在省級選調機關、設區的市政府所在地同步開展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5分。面試未達到合格分的考生,不進入選調後續環節。面試前,選調單位對入圍面試考生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資格複審不合格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報考人民警察(公安部門)選調職位的,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試。選調計劃中已明確要求專業測試的,在面試階段由選調機關組織進行專業測試。

參加資格複審、面試、體能測試的時間、地點、需提交資料及有關注意事項,由選調機關另行通知。入圍面試考生在面試開始48小時前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選調職位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6、初定人選。面試結束後,按照“首輪排名,二輪雙選”的方式確定擬選調人選。

首輪排名: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確定選調職位的擬選調人選。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面試成績並列的,筆試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確定為擬選調人選;選調單位也可根據編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況,一併確定為擬選調人選。

二輪雙選:省市機關採取“依次增補”和“雙向洽談”的方式,在報考省市機關選調職位但未列入“首輪排名”擬選調人選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進行擇優選拔。

“依次增補”:省級機關和杭州、寧波市級機關,可根據編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況,在報考同一選調職位的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增補確定擬選調人選。依次增補工作在面試當天完成。

“雙向洽談”:報考省市機關選調職位面試成績合格、未被“首輪排名”或“依次增補”確定為擬選調人選的考生,可參加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台州、麗水等9個市的雙向洽談。符合條件的考生只能填報1個洽談志願,且不得到原報考的市參加雙向洽談。

2020年1月12日,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雙向洽談,9個市市委組織部具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經“二輪雙選”確定為擬選調人選後,又被原報考職位遞補為擬選調人選的,在與“二輪雙選”選調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之前,按原報考職位優先選調。

報考縣鄉機關選調職位的考生,不參加“二輪雙選”。

7、體檢、考察。體檢工作按《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印發

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按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公安部門)職位人選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行。

擬選調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過程中放棄選調的,選調單位可在面試成績合格人選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二輪雙選”確定的擬選調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過程中放棄選調的,不遞補。

8、公示、錄用。2020年4月底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選名單在選調報名網站和各選調高校網站同時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無不良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公務員錄用的,選調單位與擬選調人選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並約定5年內不得調動到浙江省外工作(中組部開展的公開遴選除外)。對反映問題影響公務員錄用並查有實據的,或在2020年5月31日前仍無法查清的,均不予錄用。擬選調人選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後,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未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不予錄用。

有關事項

考生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供真實報考材料,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參考及選調資格。提倡誠信報考,維護選調工作的嚴肅性。

本次選調筆試、面試、體檢和錄用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在面試、體檢期間,選調單位將為考生免費提供住宿餐飲等必要保障。熱忱歡迎各選調高校應屆優秀畢業生踴躍報考。

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571—88396761;選調單位政策諮詢電話見相應職位計劃表。

具體附件可點擊左下角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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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省委組織部

1172名!2020年度浙江省党政机关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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