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揭東區玉滘鎮池渡村的村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池吟英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揭陽市揭東區玉滘鎮池渡村的村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池吟英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被執行人:池吟英,女,51歲,住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玉滘鎮池渡村。身份證號碼:44052519671102****。

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粵5203民初694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依據上述判決,被執行人池吟英立即歸還申請人廣東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幣48萬元及利息,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池東偉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二被執行人連帶承擔案件受理費5018元、執行費9307元、保全費3638元。

因被執行人池吟英沒有履行判決確定義務,申請人廣東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於2019年3月7日依法立案受理。案號:(2019)粵5203執240號。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池吟英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聯繫人:陳法官 電話:0663—359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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