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陸委會把自己搞成了“政治犯傻委員會”

臺當局陸委會把自己搞成了“政治犯傻委員會”

天下的傻瓜,都以為自己最聰明,別人是傻蛋。臺當局陸委會在處理香港籍殺人逃犯陳同佳的事件上,不動腦子,沒有長遠規劃,想到哪說到哪,自己當傻瓜,以為別人也會跟著犯傻,把自己搞成了“政治犯傻委員會”。

陳同佳在臺灣殺害女友的案子,早在去年案發之初,臺當局“法務部”、陸委會就透過管道協請香港特區政府將陳同佳逮捕,“遣送”臺灣受審。當時,港方就已經表明,香港採屬地主義,對陳同佳在臺灣犯的殺人案沒有管轄權。

日前,香港傳出陳同佳將主動來臺“自首”後,陸委會受到政治導引,第1次犯傻,宣稱不接受陳同佳來臺,希望港方繼續關押陳同佳。

此說受到批評後,陸委會又第2次犯傻,講了什麼香港人殺香港人,被告又在香港,為何港方不辦的渾話,顯露整個蔡當局完全不懂什麼叫做“屬地主義”,一直拿“屬人主義”打混。

後來蔡當局發現錯了,來個“髮夾彎”,本來應該說,“希望港方協助我方人員”將陳同佳帶回臺灣,但陸委會又第3次犯傻,說“我方要派員到香港把陳同佳帶回”,弄得香港律政司立即發表新聞,直接打臉。

陸委會似乎沒被打醒,還繼續犯傻,發表了夢囈般的6點聲明,說了一堆自欺欺人的話,指責港方“刻意拖延時間,不將嫌犯陳同佳移交給我方”,完全忘了當初陸委會是怎麼不要陳同佳到臺灣的。

大家都知道陸委會不傻,是碰到兩岸議題,一心搞計謀才故意犯傻。所以,大陸事務委員會應該改成“政治犯傻委員會”,以求名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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