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之前的公積金提取新政嗎?
取消了兩項提取情形
又增加了兩項提取情形
取消的兩項: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週歲、女性已滿45週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2、農村戶籍離職未再就業。
新增的兩項:
1、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2、租房未備案提取。
其中
成都的第一例增設電梯提取公積金
在近日辦理成功了!
據@華西都市報
今年3月,戶主居住的單元終於得以開工增設電梯。經過4個多月的施工,電梯於今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9月取得電梯使用登記證。電梯安裝費用50萬元,除開政府補貼的20萬元,14戶業主自行籌備資金30萬元。
{ 今日話題 }
住宅增設電梯提取公積金
身份證明材料
1、提取職工二代居民身份證;
2、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本人I類銀行儲蓄賬戶;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或婚姻關係證明(結婚證中無配偶身份證信息的,還應提供職工配偶身份證);
4、《成都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申請表》1份。
業務證明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2、加裝電梯項目協議書;
3、電梯竣工驗收報告;
4、每戶分攤費用決議;
5、電梯使用登記證(電梯特種設備使用證);
6、實際支付電梯費用發票或收據。
溫馨提示
職工可從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發證時間起兩年內申請提取一次,
以後年度不再辦理該項提取業務。職工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且不超過因增設電梯所產生的實際支付費用。
此外,要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辦理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業務,需增設電梯完成竣工驗收之後,才能辦理。
除此之外
還有什麼情況
可以進行公積金提取呢?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
(7)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8)租房未備案提取。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臺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5)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未存在異地續繳,賬戶封存或託管滿半年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餘額。
好消息是
住房公積金提取更簡潔了!
據@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即日起
住房公積金提取不再提交紙質申請書!
而租房提取
更是隻需要一張身份證和一張公積金聯名卡!
租房提取
備案租房提取
成都公積金租房提取金額:
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二、承租商品住房的:
1、不超過已支付的房屋租賃金額,租賃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賃金額計算方式為:住房租賃備案月租金金額×申請時已承租時間;
2、不超過職工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的50%;
3、不超過提取限額
成都公積金租房提取限額
1、租住住房位於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的,每年累積提取金額不超過1.6萬元;
2、租住住房位於成都天府新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龍泉驛區、雙流區、郫縣、新津縣的,每年累積提取金額不超過1.2萬元;
3、租住住房位於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每年累積提取金額不超過9600元;
未備案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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