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摸底排查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涉及“两违”问题!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澄迈县纪委监委于近日印发方案,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存在或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坚决遏制“两违”现象蔓延态势。

澄迈摸底排查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涉及“两违”问题!

据了解,此次摸底排查对象为全县党员干部(不含村、社区普通党员)、监察对象(六类监察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村居“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摸底排查范围为2015年6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全县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以其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在全县范围内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不按审批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等。

方案明确,通过摸底排查、抽查核实、督导检查、移交处置等工作步骤,全面摸清底数,依法依规处置,精准有力推动全县“两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各镇各单位各部门汇总上报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两违”问题,及时移交县六大专项指挥部进行性质认定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注重发挥督查督办的杠杆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两违”问题处理处置情况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不留死角;对问题突出、影响面广、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跟踪督办。

方案要求,各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范围内“两违”摸底排查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工作专班具体组织摸底排查的工作机制,把整治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

方案强调,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两违”行为,以及在“两违”问题摸底排查工作中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通讯员:肖虹、曾维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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