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漢斌同志二三事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大家都不管王漢斌叫“王主任”,而是漢斌同志。黨內稱同志,把老北京市委的作風帶到了法工委。

漢斌歷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一絲不苟,夜以繼日”,這句話是王漢斌同志說的,也是他立法工作的寫照。

過條文

過條文是漢斌同志工作的一大特色。漢斌同志參與或主持起草制定和修訂了231部法律,這231部法律,不僅方向正確,且科學嚴謹,這不能不說與他嚴謹地過條文息息相關。

他參與或主持起草制定、修訂的每一部法律,都召集相關人員過條文,即從法的名稱、第一條到最後一條,逐條念,一條一條地研究,一句一字一個標點符號地推敲,讓每一法條都立得住、行得通、不出紕漏。

過條文是在漢斌同志的辦公室進行,人不多,五六個人,都是制定這部法的核心工作人員。過條文是個苦差事,一過就是半天、一天、幾天,有時候年輕人都盯不住,但漢斌同志始終精神煥發、鬥志昂揚。

我參加過漢斌同志召集的著作權法、收養法的過條文。記得過收養法條文,針對社會上出現的多起假“棄嬰”,我曾提出“撿棄嬰”的人不能做該“棄嬰”的收養人,從法律制度上杜絕這種造假現象。

記得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通則草案較為粗糙。常委會初次審議後,時任法工委副主任顧昂然帶領民法室的同志一章一節一條,一字一句一個標點符號地過稿子。民法室過後,顧昂然同志帶著稿子到成都向漢斌同志彙報。2015年我們到漢斌同志寓所賀壽,漢斌同志憶起當年制定民法通則的一些細節:“民法通則在成都過稿子,和顧昂然,從早上8點開始一直到晚上,幹了一個星期。”

在民法通則通過時,顧昂然同志作過一份統計,即對比提交常委會的初稿,刪了多少條,改了多少條,加了多少條,僅5%的條款未動。大家夜以繼日、嘔心瀝血、一絲不苟,終於完成了展現在世人面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要八面樹敵”

“要八面樹敵”是彭真同志講的。彭真同志常說:決定問題,要八面樹敵,不但要看到好的,有利的方面,還要有意識地從反面考慮,看到不利的方面,自己否定自己,並且從不同角度考慮,充分研究各種不同意見是否有道理,有哪些好的、有益的東西,這樣作出的決定,才能立於不敗之地,避免或少犯錯誤。彭真同志說:開會討論問題,不同意見講得越多越充分越好,問題看得越清楚,就越好解決問題,真理越辯越明。

在紀念彭真同志誕辰100週年的時候,漢斌同志以“要八面樹敵”為標題,寫了紀念文章,談彭真同志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王漢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文集》《王漢斌訪談錄》出版之際,漢斌同志又將“要八面樹敵”作為文集的代序。

在“要八面樹敵”一文中,漢斌同志寫到“開會就是為了聽取不同意見,提出問題就等於解決了問題的一半。我們起草研究法律草案,都要徵求各地、各方面、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徵求意見,贊同的意見固然要聽,但更重要的是要聽不同的意見,相同的意見沒有什麼需要研究的,重要的是把不同意見研究清楚,儘量吸收好的、有益的內容,不能採納的意見,也要研究清楚,我們制定的法律就可以比較完善周到,少出紕漏”。

“立法要講邏輯”

“立法要講邏輯。”“寫文章用語不能重複,立法用語不怕重複。”這兩句話也是漢斌同志講的。漢斌同志身居高職,時而也到普通工作人員中間走走。記得一次他轉到我們那兒跟大家聊天,特別說到“立法要講邏輯”。一個法律用語,往往可以演繹出若干含義,立法時要格外留意,反覆推敲,謹防出錯。以後又聽胡康生主任說,討論某法條用語時,漢斌同志講:“寫文章用語不能重複,立法用語不怕重複。”的確,漢語詞彙豐富,同一含義可用不同詞語表達,但若用到法律中則不然,同一含義若用不同詞語表達就很容易引發歧義,不利於法律的實施。

漢斌同志文字功底深厚,在西南聯大學過文學、歷史,還聽他講過,北京市委的重要文件,他都曾參與起草。漢斌同志把他那厚重的功底融於立法,在法律制定上結出碩果。

漢斌同志1948年起就任彭真的政治秘書。彭真復出後,他第一個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協助彭真。之後親率立法工作。20年間,漢斌同志參與或主持起草制定和修訂231部法律。我們由衷敬佩漢斌同志,不愧為我國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的重要領導人。

2015年8月28日是漢斌同志90壽辰,在這前一天,我們到其家中給漢斌同志祝壽。我向漢斌同志說:“我們代表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來給您祝九十壽,祝您健康長壽。”漢斌同志鶴髮童顏,精神矍鑠。我說:“王老,看您氣色這麼好,能活百歲。”漢斌同志笑著說“但願如此”。接下來,我們向漢斌同志獻上“鶴壽”字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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