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会被收归集体吗?

聚七


题主问:农村户口转入城市,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会被收归集体吗?题主想问的这个问题的意思很明确,也是现在很多农入城人想问的的问题,担心入城后不是农村户口了,老家里的宅基地和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其实,就这问题上,农嫂想明确的告诉题主:这是完全不必担心的事情,农村户口转入城市,老家里的宅基地和土地只要在有效期限范围之内不是你自愿退回,就不会被集体收归。






因为在城镇化进程过程中,国家对农村开放了大城市落户政策,对于农民到城镇落户,国家也是一直给予鼓励。特别是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起,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确切的说也就是,在最新一轮土地确权后,不管承包者属于农村户口还是落户于城镇的户口,只要是在土地确权时期承包的土地都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对于土地承包经者退出或承租或流转,必须要完全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进行,承包方自愿退出对土地经营的,那么集体在收归时还要给予退包者适当的资金补偿;如承包方不愿意退回承包地,则村集体就不能收回承包地。







所以,对于农村入城落户的农民来说,对于自己手中的土地不必担心,按照国家现在的政策规定,只要你不想交回土地,土地的归属还是不会变。但对于这类群体手中的土地必须是要有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的土地不能撂荒,不要以为土地归属是你的,你就可以任意所为,因为国家也有规定:承办者将土地长期闲置或撂荒的集体将有权收回。所以,只要保持耕种的状态,那么任何人都没有取消你经营的权利,直至到承包内在延长30年的期限结束 ,那就这类农入城户的人就没有资格再承包农村的土地了。


其次就是农入城户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问题。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制度也是有着规范管理的,那就是农村推行一户一宅,并且规定:只有属于村集体的人才有权对农村的宅基地有着永久性的使用权限,这条政策是毫无疑问的。 也就是说,虽然国家提出,不得以退出农村宅基做为进城落户的条件,但是农村户口转入城市后就不再属于这个村的集体成员了,根据国家推行的这项只有属于村集体户口才有对宅基地有永久性使用的权限来看,我们这类农入城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不是永久性的了。





这类人群对于宅基地使用权限上,是和村集体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限上有区别的。属于村集体成员的农民的宅基地是使用权年限是永久,而我们已不属于村集体成员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是长期。那么这个长期是什么概念呢?即,宅基地依附在房子上,房子在宅基地就在,房子倒宅基地就会被收回。也就是说,这部分人在农村的房子,只允许维修加固,不允许翻建。而维护加固期限直至房屋倒塌,村集体也就依法将宅基地收了回去。因为我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本来就是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得来了,虽然房屋是我们农民的私有财产,不管到什么时候房屋的所有权也是归我们个人所有,但宅基地是不属于我们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组织所有。房没了,地也就不归我们使用了。其实,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也是我国政策不完善之处,即允许又规范,也正是矛盾问题的所在 。








所以综上,如果我们想要把户口转入城里,就要做好这样的思想准备,要想保存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你就要千方百计的保护好你的房屋不受损坏,这样才能拥有对宅基地继续使用下去的权利。当然,如果在这有效使用的时间内,你自愿将宅基地退回村集体,村集体还会给予你一定的补偿费用。


农嫂话农事


问: 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会被收归集体吗?

答: 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不会被强制收回,即使收回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这个问题我们分三部分解答:

一、2014年以前的法律规定。

原《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举家户口迁入地级市以上城市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农户内部份人口户口迁入大城市或者全家户口迁入地级市以下的小城镇的,不得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以前部分户口迁进城市的,承包土地确实有被部分村村集收回的,宅基地有房子存在的情况下,当然不会被收回。






二、2014年以后的政策规定。

2014年,全面推行城镇化建设后,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安家落户。2014(国发)25号文件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从2014年到2019年期间,农民户口迁进城后,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很少有被村集体无偿收回现象。但仍有极少数村委会打着村规民约的民誉,违规无偿收回进城农户的承包地和空闲宅基地。像这种情况农民是可以依法维权的。



三、2019年后政策法规。

2018年《土地承包法》修改,新的《土地承包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最新《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30年届满后再延长30年。同时还规定,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并在此法中再次强调,国家保护进城农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农户的条件。

2019年相继修改《土地管理法》,并于2019年8月审核通过,将于2020年1月1号正式实施。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允许进城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民户口迁进城的,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农民不愿意的,地方政府不得强制收回,确实因公共建设需要必须收回的,必须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农村户口迁入城镇户口,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受法律保护的,村集体无权无偿收回,无权有偿强制收回,是否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取决于进城农民意愿,有偿收回必须是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依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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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户阿洪


大家好,我是“农策分析”,一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三农工作者,下面,就结合工作实际,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近些年,一部分农户因为孩子上学、进城购房等原因,将农村户口迁到了城市,成了城市户口;同时由于土地确权和宅基地政策的“收紧”,让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户口迁出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经营的土地就会被收回。其实完全不是这样的,户口迁出农村的人大可不必担心,你承包的土地依然会由你承包经营,你家的宅基地只要不是自愿退出,只要房屋未倒塌,你依然享有使用权利。



土地的问题

首先来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直到2057年,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的关系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其次来说,《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有相关规定,一是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二是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三是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四是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从上述规定中不难看出,对于户口全部迁出成为非农户口的,虽然村集体可以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但是,需要给予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各级财政压力,一般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农户经济补偿,而在没有给予农户经济补偿的情况下,村集体是无权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的。

宅基地的问题

虽然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农村村民作为村集体的成员才享有的无偿使用村集体土地来建设居住和生活房屋的,带有福利属性的权利。同时,相关政策法规也明确规定“严禁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村集体可以收回农户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为我国现行的宅基地政策中有一项是“地随房走”,也就是说虽然户口迁出了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但是只要在宅基地上房屋未倒塌之前,非农业户口依然享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且,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收回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五种情形中,没有非农业户口的宅基地会被收回的规定。



您认为对于转入城市户口的农村户口承包经营的土地和使用的宅基地该不该由村集体收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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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策分析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后,承包期内的土地和宅基地不会被收回,可以正常流转有偿使用。

为什么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以后,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还属于自己的?

土地确权后,农民的土地有30年的承包权,在承包期间,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支配权都属于承包方(农民),现在不用交公粮了,过去还要按照承包土地的亩数交纳相应的公粮,就像土地租赁一样,签了合同,按时交纳租金,甲方(国家)无权干涉乙方(农民)土地的使用权。

在土地的承包期内,不管户口如何变迁,使用权都归承包户自己,但是如果土地承包到期了,户籍有变动的话,承包合同就无效,土地就会被(甲方)收回。



原则上即使户口转入城市,还继续保留着基地和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土地的确权登记。如果农户自愿退出承包地的经营使用权,会有相应的补偿,领到补偿后,就没有土地经营使用的资格,就不会进行合法的土地确权登记。不过自愿退出土地经营使用权的农户极少,有的人虽然户口已经全部迁入城市,是为了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依然放不下农村的一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已渐渐的被城市化,比如精准扶贫搬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精准扶贫户搬迁到城市的新房以后,户口一起转移到城市,虽然说现在土地的使用权还在精准扶贫户自己手里,但是30年的承包期到了以后,曾经你自己的土地和你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因为你已经是城市户口了。



在不久将来的某一天,可能农民已经没有土地了,取而代之的是村并镇,镇并县,县并市,农村大量的土地资源,就牢牢的掌握着国家手里了,开发利用出土地最大的价值。


黔世界荣哥


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给大家来分析一下,毕竟农村户口转出去的时候,是有很多事情牵连在其中的。

这个时候会牵连到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和经营承包的土地是不是会被回收?


看落户的地方。

其实这针对这个问题来说,我们村里面的经营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其实是有不同的规定的。

首先所需要回收的时候,针对于户口搬迁就得看落户的地方,落户的地方,如果是地级市以上的城市,就会被回收。如果是地级下移市的城市,这个时候是允许继续使用这些土地到下一个土地承包的周期。

所以面对这个问题来说,我们就得看我们选择落户的地方,到底是哪里是 地级市以上的城市才会被要求回收,这些土地如果不是那么可以继续使用。


宅基地又是怎么处理?

宅基地里面明文条例的规定,如果户口你在农村里面,那么就没有成立,再次使用在基地了。

那么面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如果你的户口搬迁出去,农村里面有宅基地的时候,这个时候无论你落户在什么地方宅基地都会被回收。

但是宅基地可以被回收,但是个人财产不能够回收。也就是说个人财产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你在宅基地上面有房子的情况之下,你可以继续使用房子的使用权。

所以针对于这个问题来看,还得拆分开来,有房子的宅基地和没有房子的宅基地,这是两个不同的方向。假如没有房子的宅基地,那么对于这个拥有权使用权被回收也不是很奇怪。

如果说对于有房子的宅基地,只能够等到你这个房子自然倒塌以后,才能够对你的宅基地进行回收。


每个地方有所不同。

对于这个情况来看,每个地方它的政策,对于土地的政策其实都有稍微的不同。

有些许不同是根据每个地方不同的情况来制定的,所以针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觉得不同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不同的问题。

所以针对于具体的情况,我们觉得还是给到当地的相对应部门去咨询一下,看看是否有更准确的文件。

所以这个时候呢,我们建议大家不要老是在网上搜索这种事情,一定要亲自到相对应的部门里面进行咨询一下。这样能够获得更加准确的答案。


农人莫小道


虽然你有农村变成城市户口,但你在老家的房屋是你的,这个不会变,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没人会剥夺你的。

但是,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当你的户口性质发生改变后,你不再属于老家那个集体经济的成员,所以,从原则上讲,你不再享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力。但是,农村宅基地虽然是集体的,但是地随房走,只要你盖在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在,你还继续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谁也不可能让你把农村的房子抬到半空中,这个道理非常简单。

但话又说回来,你不再是该集体经济的成员后,你在老家的房屋就不再允许翻新改造,只可维修利用,一旦你的房屋年久失修而造成倒塌或者废弃,那么,该宅基地就会被集体经济收回,你只享有对宅基地上废弃建筑物的旧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你可放弃,也可收拾变卖,但你在农村老家的房屋便就此消失了。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如果你想更久时间地拥有该房屋,就最好有人经常给你管理修缮房屋,要知道人和自然的关系,人进自然退,人退自然进,农村的老房子如果没人居住和经管,用不了多少年变会荒凄凄,成为某些小动物活动的天堂,虫蛀都好咬,十年八年的变要倒塌。所以,为了这份老屋的情怀,虽然到了城市,还是常回老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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