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學校和同學打過架嗎?你認為是同學間打打鬧鬧,還是校園暴力?請實話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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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過。

同學之間打打鬧鬧很正常,但是,要看打鬧的理由、程度和頻率,如果一個人或者一些人,針對另外一個人或一些人,沒有理由的打,經常的打,沒輕沒重的打,侮辱人的打,就有校園欺凌之嫌。

我上小學的時候,有個人比我個高,比我塊大,經常有事沒事拿我練手找樂欺負我。有一次,他又欺負我,我一頭撞在他小肚子上,當時就把他撞到在地,他捂著肚子躺在地上老長時間。

從此以後,他見我都離得遠遠的,再也沒欺負過我。


老馬閒評


學校打架,未必是暴力,有的是同學間嬉鬧過分引起,有的是矛盾引起,有的是熊孩子仗勢欺人,但校園暴力或黑勢力在現在學校應極少。

我在學校未打過架,但被同學欺侮過。那還是在小學,時間好象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好像是三年級,課餘時,幾個比我高比我大的男同學,把我手腳拉起甩來甩去,我反抗,他們也不聽。我氣急了,當他們甩完,我從地上爬起來,抓起旁邊一鵝卵石朝其中一人奮力砸去,他大叫一聲,我嚇得一下跑回了家,當天班主任來我家,找到我媽媽,說我在學校砸傷了同學,要賠四元錢醫藥費,媽給了老師錢,老師走後,我被媽打了一頓,這事幾十年過去了,至今記憶猶新。

後來,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大學畢業分在一所中學任教,任班主任,一天中午,一學生跑來告訴我,說幾個男同學在欺負同班一個很懦弱的女同學,用衣矇住她的頭,打她,我一聽,欺侮弱者,實在可惡,同時又勾起了我幼時被人欺凌的恥辱,於是把那幾個男生狠狠訓了一頓,又通知他們家長到校開了一個會,要他們管嚴孩子,並當面向女同學家長道歉,取得了女生家生的諒解,其實女生的父親並不弱,他是公安局刑警隊長,但他很大度,原諒了那些同學,並教育他們要文明守法。這事過事,我在班上班會專門講了同學間要友愛,文明,有禮,遵紀守法等道理,以及這件事引起的教訓,告誡他們,絕不容許任何人在班上欺侮同學,否則給予處分!從此,這再也未發生過任何欺負同學的事件。

所以,我認為,學校班主任及老師要細心觀察學生動向,發現同學間有矛盾應及時解決,消除矛盾於萌芽中,若出時糾紛要迅速制止,學校保安要在校園巡查,學校制定並告示出安全公約及違紀處理條款,並對家長,學生,老師,職員,保安都作出具體安全要求,嚴格執行,還要有緊急預案,應對突發的安全事故,如果這樣做了,則會大大減少安全方面的事件。可保全校平安。


松石-


校園霸凌在哪個學校都是存在的,因為我們也曾是在校學生。

某某同學混的好,某某同學是有人罩著的,某某同學你別沾,是誰誰看上的,某某同學又被他打了…… 這些話語是否還耳熟能詳,這樣的社會,這樣大體的全民素質,有這樣階級層次的國民們存在,霸凌是無法杜絕的。

也許從一零後這代人提高素質教育,在將來的幾十年後能解決一些問題,但我是信心不足。本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更何況大國的素質教育還未真正起步,大國的教育目前還停留在教書寫字,考試升學的境界。

還是那句話,也許再經過兩代或三代人的過渡洗禮,會有所改變。

純屬個人看法,不喜勿噴,謝謝!


奶牛49


小學一年級,醫院派醫生來學校打預防針,每個學生坐自己的座位上,把手放課桌上,醫生挨個給打針。第二天,午睡班,老師有事出教窒,我拿著鋁筆,學醫生打針,在同學手上輕輕點一下,嘴,裡數著一,二,三,到一個姓張的女同學時,我的鉛筆還沒有碰到她,她的手往上一甩,鉛筆真的扎到了她的手,還好,只是破了一點表皮。當然,我也受到了老師的懲罰,被老師打了手心。媽媽煮了兩個雞蛋,讓我拿了去賠禮。我覺得是調皮,淘氣,現在我還是認為,我不是校園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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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這提問不夠嚴謹,校園暴力並不是單純的打架鬥毆而已,很多冷暴力其實更容易傷害一顆成長的心。報團排斥,冷言嘲諷常常使人無形中遠離集體,害怕交際。


多麼脆弱的幸福


沒有

見過打架,一般是不同班級,或者不同學校之間打

唯一一次見過班裡同學打架是大多數人都幾乎去過旱冰場,被告密了,被老師以安全為由禁止,告密那個學生從來沒參加過,後來被三個經常去的堵在教室打了一頓


可愛的鼠尾草


當然是校園欺凌,學校叫學校,不叫自由搏擊俱樂部。


圍觀群眾55號


如果實力對等(比如家庭狀況,自身體格)可以視為雙方打架;如果明顯差異很大,那就是霸凌、欺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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