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一女中學生被多名未成年人毆打,警方通報:因瑣事糾紛,女生在校外遭推搡打臉,當事人及監護人已到案。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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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得有前因後果,這位中學生女孩子不能無緣無故就讓人給人打了吧?也許這幾個孩子還有幕後操縱者,未成年人犯罪,監護者必須負起責任了,追究家長的責任,女學生也許得罪了成年人,應該好好查查,打傷了的醫療費,應該讓未成年人的父母,償還,未成年人犯了罪,以前就要給他送進工讀學校,現在不知道有沒有,家長雖然工作忙,對管教孩子也不能放鬆,養孩子不是吃好喝好就行了,有責任管教他將來成為有用的人,不能危害社會,學校也應該加強教育,這件事是敲響的,警鐘,如果學校家長不重視少年的思想教育,對社會將來是很大的危害。


淑敏1955


事件發生時間 :2019年4月11日下午;

事件發生地點:江蘇沛縣第五中學西邊巷子口;



事件簡要介紹 : 1 、據人民網徐州 4月14日電稱:一名女學生被多人毆打的視頻在網上被大量轉發,據網友爆料稱該視頻中的被打者是江蘇沛縣第五中學學生 ;2 、據 4月13日沛縣警方發佈通報稱,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3 、 據沛縣警方在通報中稱,2019年4月12日20時許,警方在巡查中發現了該段視頻。經查得知,該校學生張某與張某某因瑣事了發生矛盾而產生糾紛 , 並於4月11日下午放學後,張某某叫來其同學潘某某和封某某、惠某某等人(以上均為未成年人),在學校西邊巷口對張某進行推搡、打臉等行為。



目前,雙方當事人及其監護人已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警方也已經聯合校方對該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作者觀點 :1 、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實屬正常之事,只要彼此能夠相互諒解就能夠完全化解此矛盾,不至於發展到了多人群毆一人的惡劣事件 ;2 、校園暴力和學生群毆事件一直以來就是社會和媒體關注的重點,當今的學生為什麼還會這麼做確實令人深思 ;3 、這個事件與學生家長的平時家教不嚴有著直接關係 ;4 、此事件又一次給我們的教育提出了嚴峻課題,學生教育該怎麼教育 ?5 、學校管理是繼續執行規章制度管理還是立法管理?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在此非商業使用並致謝!


蜥蜴小哥有話說



活躍的老先生


近年來,關於未成年學生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頻率呈現出越來越高發的態勢。暴力的對象也開始由以男性為主轉變為男女‘齊頭並進’,甚至是女生暴力更甚於男生。

究其原因,我們不難看出這幾個特點:

一是暴力事件發生的年齡段主要集中在中學階段,這與中學生的心智發育不全以及處於心理叛逆期的特點相吻合。

二是暴力的程度越來越深,從最初的言語暴力到後來的簡單拳腳暴力,一直髮展到如今的群毆、械鬥,這種暴力程度的加深,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社會及大眾對了這種暴力的縱容和忍讓。

沛縣的暴力事件只是近幾年這類事件的一個縮影,如果我們還無恥度的縱容和包庇暴力者,那麼最終受到傷害的就不止是受害者,更是整個社會的正常運行規則。


法律薈


校園暴力問題老生常談,因為發生的年齡群體、法律對該年齡群體的處置問題而備受爭議。

為什麼學生時期容易發生類似情況。

一則在於學生時期有條件三五成群,俗稱作業太少系列,真正進入社會後各自的關係網絡變得複雜而交錯,正常情況很難有此類群體事件。二則在於有關此類行為教育的不足,在影視作品“很帥、很酷、很炫”的意識導向下,拉幫結派、兄弟姐妹義氣成為風尚。就我個人中學時期看到的這種“打群架”的現象,涉事的學生大多是在學習上得不到過多樂趣、而藉由此種行為能夠得到充分的關注、感覺“有面”,如何改變這種心理大概需要老師、家長、同學用溫情來感化。。另外,實際上中學時期是一個叛逆的階段,特立獨行的反叛心理實際上也或多或少會影響行為表現。

關於對此種現象的法律懲處問題,可以由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十四周歲以上的學生進行適當的處罰,十四周歲以上未成年行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的以刑法處罰。法律沒有很刻意庇護未成年人的此類行為,只是尚不到必要限度。對成年人有此類行為的,其中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對其中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處十到十五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傷害到達一定限度的,也予刑事追究。其實懲處相差不大,對於7週歲小學入學的學生來講,初中時期差不多14週歲。對14週歲以下的主要鑑於未成年人人格尚未成熟,早年法律懲處對其後期學習、人生髮展產生的影響較大,且大多數未成年人尚願聽教、主觀矯治困難程度較小。

校園暴力往往因瑣事而起,可能源起於某個女生講了某個女生壞話,雙方各有程度不同的過錯,當然打人肯定是不對。對這種現象,主要還是得加強教育,學校應強化校規校紀在該事件中的作用,家長也應對小孩進行觀念上的輔正,學生更應潔身自好、避免捲進此類不必要的紛爭。


簡免010


未成年人在各種場所糟受霸凌,已經屢見不鮮。不管造成被傷害的孩子什麼後果,施害人常常因年齡問題得不到應有的法律懲處。

人們常把保護未成年施害人掛在嘴邊,可懲想到他們的惡行給受害者帶來了多大的身體心理精神傷害。

受害者除了身體受到的傷害外,更重要的是由此經歷造成的精神損害和心理催殘。

他們當中有些嚴重的出現了精神障礙,而大部分本是一個陽光樂觀的孩子也變得膽小慎微敏感多疑。

他們有此陰影,為了不再受傷害,對陌生人陌生的環境,不敢再輕易去嘗試,從而失去了提高發展自己的很多機會。

在人群中他們變得敏感多疑,小心謹慎。人家無意的一個舉動眼神話話,他都以為針對自己,而惶恐不安。不能向以往那麼從容不迫,心無旁騖地和別人交往相處。

所以有此經歷的孩子,家長親友老師一定更重視和呵護孩子的心理和精神健康。應該讓專業心理老師幫扶他一段,讓他徹底走出陰影,恢復正常生活為上。

對於那些霸凌者既然法律給不了應受的懲處,除了檔案上給他們記上一筆,以觀後效。是否心理學家能摸擬一下他們欺凌別人的場景,讓他們扮演被害人。捨身處地感受一下對方當時受到傷害的心理活動,讓他們明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

今後出不了什麼名,也要做個善良人。


半百377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危害社會穩定和人身安全,已經到了很嚴重的地步。時代在前進,社會在發展的同時,違法犯罪也不可避免地發生著變化。而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跟上,甚至說沒有來得及跟進。讓不法人員和別有用心的人,鑽法律的空子,或瞄準了法律的盲點、死角實施違法犯罪。上述事件,各地多有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極大。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三觀發生了扭曲、歪斜。思想文化領域導向,社會環境影響,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是非混淆,善惡不辨,胡亂吹捧,淡漠影響,英雄,土匪,流氓混為一談。沒有正確的政治觀點,就是沒有靈魂,或者靈魂扭曲邪惡。對邪惡的寬容就是對善良的侵害,對違法犯罪的寬恕就是縱容或唆使違法犯罪。這類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儘快儘早修改,修訂,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有效的,有力的遏制打擊乃至杜絕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法律是神聖的,不容許褻瀆和漠視,更不容侵犯。要真正的做到過法如爐,燒煉不得。為國家建設和人們生活環境,提供安全和保障。


三清山居士


校園欺凌案件在全國範圍內時有發生,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勢。我想,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必須多管齊下遏制這種醜陋的社會現象,還校園以朗朗的晴空。為此我建議:一,還教育應有的全方位教育的本來功能,教育不僅僅是單方面的正確引導,還必須具備適當的懲戒功能,這樣才會使孩子們從小就明白怎樣做個好人,犯了錯必須要懲罰,包括肢體上的!

二,是我們的司法方面有點問題,屢屢發生的校園欺凌,以及社會上出現的犯罪低齡化問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沒有認真研究制定具有嚴厲威懾力的法律措施及時遏制。我們是不是應當根據現在人的生理發育較早,以及犯罪低齡化問題,適度的把刑法規定的量刑的年齡降低,另外,是不是可以適當恢復少管所,以對問題少年加強管理。

三,社會麻木現象很嚴重,校園欺凌案件無論發生在校內或校外,幾乎都或多或少的會有人發現。而一些人不及時制止或舉報,帶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情在那吃瓜!這樣的人你們是否這樣想過:如果人人都如此麻木,假如你或你的子女遇到此類事情,別人也高高掛起不聞不問,你會不會感到無比的悲哀和無助啊!所以,喚醒人們本該有的良知也非常重要。

最後想給遇到欺凌時的孩子們一些提示,一,千萬不要在那裡與之爭辯,瞅準機會逃之夭夭是第一要務。二,暫時沒機會,或他人已經動手了,一定要勇敢的大聲喊出來,並找準對方一個薄弱者與之猛擊衝出血路,迅速逃離並及時報警。


乾坤清道夫


建議國家把未成年保護法中的:"關於成年人標準應從18歲修改為16歲,因為現在的孩子由於生活好,身體發育快,16歲就已成年了,且近年來犯罪率呈上升趨勢,但由於不滿十八週歲,都鑽了法律空子,給受害人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及精神打擊與傷害!


老郭125293108


校園暴力.橫行似虐,/幾乎各校區都出現過/那麼問題來了,/作為校方/監護之一/就沒有可行制約嗎?/制度雖然有./但執行力度怎樣呢?/問題出現.不光是學生問題/其中校方也有責任/想從源頭杜絕./就需要從學校抓起/徹底去除這類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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