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部門下發“買短補長”臨時辦法,執意越站加收50%票款,你認為這合理嗎?

呆呆牟子


不合理。

車票本身就是一個運輸合同的要約,當鐵路部門把客戶送達目的地的時候合同既完成。但是,客戶提出變更合同,延長目的地,那麼客戶就已經違約在先,極有可能影響到其他合同的執行。因此,向客戶收取一定費用的違約金也無可厚非。

在中國出行高峰的時候火車票可是一票難求,這些“買短補長”的旅客故意鑽運輸空子,導致沿途乘客無法上車,造成鐵路運輸秩序的混亂。

我認為對這種故意損壞他人利益的行為的人僅僅加收一點票款不足以氣到威懾作用,至少應該以站為單位,每站加收50%的票款,直到乘客目的地。出站對車票進行核查,如果發現逃票行為則以始發站為基礎每站100%收取補票費用,並且記錄在案,多次發現就列入鐵路黑名單,只有這樣才能起到警示和震懾的作用,讓那些耍小聰明的人望而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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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個屁。

1.只要12306更新系統.就能解決一大部分運力問題。 不尼瑪從技術上解決問題,就是變著法黑著心的弄老百姓的錢。

例如:

買了北京西到石家莊的G89高鐵票~剛剛到站臺準備上車,成都家裡面就來電話有急事,馬上打開手機上的12306一看,本次G89次車上還要好多的石家莊到成都票,在車上馬上用手機登錄12306系統,想買一張石家莊到成都的G89次本次車的車票~連續乘坐本次列車,倒黴的12306系統卻提示你不能購票,這裡都按照鐵路部門要求~半個小時前可以購票,現在都提前一個多小時買票,卻是看著有座車票不能買。只能補一張無座的票,站到了成都,所以越站乘車是12306系統有問題。

這要是以後連補票也要看別人的臉色,莫非又是回到了計劃經濟時代了嗎?莫非我們在倒退。 就尼瑪這麼一個缺德系統不改變,不是想著靠技術更新服務盈利,而是靠著缺德手段贏利,卻是變著法的坑老百姓的錢,缺了大德了。

2.全國去了那麼多的高鐵站,基本上都是上進下出,而`取票`以後,持票和身份證安檢進站以後到了候車室。

在候車室往往發現有好多次列車,能夠提前能到達目的地的路過列車,而自己所乘坐的本次列車卻晚點。這時候手機12306一查當下的過路車也有票,但是候車室的服務檯不能辦理車票改簽業務,必須出站~排隊/安檢,再去售票處排隊和購票者擠在一起排隊改簽,改簽以後再一次排隊安檢進入候車室,這麼一折騰,基本上一個小時左右,再加上有行李,所以乘客基本上都是嫌麻煩不願意折騰,如果在候車室能夠單獨辦理改簽~(但是候車室一定不能售票~否則那就太亂了)。

如果在候車室能夠改簽,那麼前面的乘客改簽了,也就給後續列車騰出來了空座~增加了運力。

例如像北京西站/石家莊車站等等,高鐵普鐵二合一的車站,普鐵晚點的是常事,好多的乘客遇到晚點的普鐵而有哦改乘高鐵的意願很普遍,而鐵路部門在候車室單獨設置改簽的這樣一個小事都不幹,利國/利人/利己便民的事都不想著幹,卻變著法的✘✘事卻是層出不窮。呵呵😄😄😄😄

最最搞笑的是:售票大廳負責改簽的鐵路工作人員不知道需要改簽的列車是否晚點~而且還是真不知道。

例如:

有一次從石家莊回北京西站,在北京西出發時提前就買好了回程車票並打印出來了,在石家莊返程時,卻趕上所坐列車晚點1個小時。因為提前到達了石家莊站,在候車室用手機12306查了查,正巧有路過的提前列車,馬上改簽,誰知道尼瑪鐵路的工作人員給改簽的列車卻是晚點兩個半小時的車次。

生氣啊。憤怒的找了他們去理論,他們的解釋就是:負責改簽的不知道列車晚點~呵呵無語了。

再次理論以後,他們也不知道怎麼就違反了只能改簽一次的規定,又給我改簽了一次。~真是管理混亂/效率低下啊!真是到了該好好整頓的時候了。

3.這裡問問:還有那些手裡拿著綠本工作證的鐵路職工,越站乘車是不是也是執行這個規定啊?

4.鐵路部門應該全國統一進站候車制度。

例如:北京南站和天津西站,有火車票和沒有火車票的,都可以進入候車室,管理混亂。

而有些火車站管理的比較好。

例如:北京西站/天津站和石家莊站等等,真正的購票乘客才能進入候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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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買到目的地的票,誰願意買短補長?因為買短補長,不但票價貴,而且還無座。之所以有買短補長,關鍵的問題是你沒有票,你就是加上100%,別人也沒辦法也只能接受。比如過年期間要買深圳到重慶的票K486買不著,買到深圳到貴陽的K486,別人肯定在車上再補一張貴陽到重慶的票59塊錢,你加收50%也就是加到25塊錢,加100%也是加到 59塊錢。他不會主動下車的,因為主動下車,貴陽到重慶票也很難買,而且如果沒有票的話,在貴陽多住一天花費更多。所以還是鐵路部門想想辦法在源頭上堵住,要麼就加開車,要麼在節假日高峰期,長途的車一律不賣短途票,只賣起點到終點的或者終點前面一兩個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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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網上購票系統就正式設置了買不到票的搶票攻略:買前後站票!虧一點或補點錢就容易買到票。別的不說,單就浪費問題,這裡就存在漏洞。如果多買一兩個站,卻在票面站前提前下車,則火車在其後這幾個站的這個座位實際處於空載狀態,就是浪費。這時如果有買短補長的乘客,就在一點程度上利用這個空座期!問題是,這兩者往往不是重合的,會造成衝突。但如果能夠在全程列車乘客上下車都如航班一樣準確掌握數據,那麼通過票務大數據調度中心在兩站內精確控制售票窗口期,基本解決這個難題。請鐵路部門按此需求下達研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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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看下鐵路部下發的臨時辦法,其實下發這個臨時辦法也是實屬無奈。

在5月4日的時候,就有高鐵和動車組廣播告知乘客,本次列車不辦理延長補票,如有乘客執意越站乘車,到站後將補票面價格外還要加收50%的票款。

什麼情況下才是執意越站?

執意越站就是列車已經在超員或者超過承載界限情況下,乘客還執意乘車拒不下車,那麼將乘客視為無票狀態,加收額外50%的票款。如果列車未超員或者沒有超過承載界限下,正常補票,不加收額外票款。而是否加收50%的票款是根據當時列車工作人員判定的,我相信今後還會有更多的矛盾出現。

強行買短乘長,結果守規矩的人吃虧

這次五一假期期間,因為出行旅客大量增加,許多沒有提前買票的旅客選擇能購買到該班次未到目的地的站點然後選擇上車補票,甚至是強行做到目的地,導致列車百分百超員。而且工作人員還沒法挨個查驗火車票,更無權對無票乘客進行驅趕,為了鐵路安全運行,只能採取後續乘客全額退票的辦法。

其實這樣對已經早早安排好出行計劃,提早購買車票的旅客非常不公平,因為上不了自己提早購買好的列車,導致後續的旅行計劃全部泡湯,鐵路雖然說全額退款,但我們知道,有些提早預定的特價酒店或者機票是不可能給你全額退款的,這後續的損失誰來承擔?

我覺得,執意買短乘長不可取,雖然上車補票確實大大方便了因為臨時事情急需出行人的方便,但如何有效保障後續正常購票乘車人權益也是需要關注的。高鐵推出買短乘長的應急機制我覺得是沒有問題,但是如何利用好,管理好,還需要有明確的規定去約束。所以加收50%的票款我覺得非常合理,但我希望能用多處罰的錢去多賠償因為守規矩而上不了列車的乘客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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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必要,不能再讓守規矩的人吃虧了!


這個假期,很多乘客反映,自己買了火車票,卻無法上車。原因是高鐵不能超載,車上人員已經滿員。按正常節奏,很多買短途票的乘客應該下車了,但這些乘客拒絕下車,非要到更遠的站點才下車。鐵路部門對之無可奈何,只能是拒絕正常乘客的乘車需求,畢竟鐵路安全是底線。


顯然,拿著車票的乘客吃虧了,自己的正常出行受到非常大影響(出過門的都知道,大包小包擠進車站的滋味不好受)。但那些“買短乘長”的旅客,依靠自己對規矩的破壞,方便了自己,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這樣下去,規矩只會遭到越來越嚴重的破壞。


鐵路部門現在雖然是公司化運作,是商業企業的行為,但鐵路系統仍然是公共產品,每個人都有享受其服務的權利,且自己的權利應該得到保障,而對於破壞公共產品、對他人權利造成損害的人,也完全有必要給出必要的懲罰。


有些人會說,買短途票,過了站補票就是了,有什麼問題?這樣的邏輯顯然是不成立的,因為你在最初買票的時候,就相當於和鐵路公司達成了一個契約,即用短途票的價格購買短途的服務,越站乘車其實是一種“強買”的行為——就像一個大商人,要買農民的糧食,先說的是買多餘的1000斤糧食,買完之後還要強行買農民剩下的1000斤口糧——這可是農民自己吃的糧食,賣掉之後就得捱餓了,農民不賣商人還不幹,賴在農民家不走,這顯然是沒道理的。


香港的經驗,足可以作為借鑑。去年開通的廣深港高鐵,香港地區就規定:越站補票機制,將不適用於西九龍站,凡沒有購買來港車票的乘客,擅自越站到達香港,除加收應補票價五成費用,更需再按《香港鐵路附例》繳交1500港元或3000港元的附加費。鐵路部門這次打補丁,加徵50%的補票費用,其實也是借鑑了這一辦法。


當然,有些時候,車票確實緊張,買不到票,導致很多乘客先買票上車,再談補票的事情。但每個人在做決策的時候,不能忽視了他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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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應當爭議不起來,道理很簡單:自己方便了,也要顧及別人的方便、別人的安全。

首先,先了解下什麼叫“執意越站”?

一般來講,在列車載客量較少時,“買短補長”其本不會被拒,補一下票就可以奔向更遠的地方。但如果在列車載客量已接近超員或達到超員極限時,列車乘務員就會拒絕補票,如果補票被拒,乘客又拒不下車,鐵路方面又沒辦法讓他下車,這就叫做“執意越站”。

其次,執意越站不是有公共道德的行為。

在閒時,列車上座率沒那麼高,買了短途票改主意準備到更遠的地方,補個票也屬正常行程變更。像春運和長假期間,都是鐵路的高峰期,出行人流猛增,這個時期就比較特殊了。如果列車基於載荷考慮,拒絕了乘客“補長”,而乘客仍執意呆在車上,就有可能造成列車超載,方便了自己,卻影響了他人的順利出行,影響整個列車的及時、安全開行,這種行為是不能提倡的。

凡是交通工具,超載行駛的危險都是極大的。鐵路交能相關規定顯示,“紅皮車”不得超員超過40%,“綠皮車”不得超員50%。據媒體報道,五一期間有列車超載達到了100%,這說明在這些車上,執意越站的現象還是比較嚴重的。一般來說,鐵路售票是考慮到列車載荷的,如果較多人執意越站拒不下車,那麼列車過載就很可能發生。

第三,臨時加收50%票款,確實對高峰期減少越站乘車行為有一定的制約作用。

在長假交通高峰期臨時實行這樣的辦法,有其合理性。要多收錢了,當然會對要不要執意越站會有一個新判斷、新選擇。有時候實在沒法形成自覺的共識,就得有相關配套懲罰性措施來管束。買不到票沒有人會大搖大擺的上車,這是一種共識;“補長”被拒後及時下車,這本來也應理所當然地成為另一種共識。

“補長”被拒,如果還賴在車堅決不動,那麼就相當於無票乘車,本來應當是要有羞恥之心。如果事後還要跳出來論理,那麼很可能是霸氣過足了。毋庸置疑,執意越站本質是就是一種無票乘車行為。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無票乘車除正常補票、繳手續費外,還應再補票價50%的票款。應當說,在這件事上,鐵路部門還是按規矩辦事的。

無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有秩序的社會才是更有效率的社會。


波士財經


比較合理。算是有理有據有節。

說實話,人家已經上車又主動提出補票,並未違法;但是這樣的人多了,下一站持票上車的乘客就很難再正常乘坐。

這不僅對有票乘客是一種不公,對列車行駛也是一種潛在的威脅:已經多次發生因為超載導致的列車不能開動,從而形成列車大面積晚點的情況。


可是對於買了短途車票上車,又主動要求補票延長行程的旅客來說,這也是他們的法定權利。儘管他們可能存在事先買短途票的時候的蓄意,因為買不到長途的票,只好先買了短途的再準備補票抵達長途目的地。但是,這畢竟在全部形式上並未違法。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調節?還是要依據既有的鐵路法規進行以經濟槓桿為主的調節:當補票人數達到一定量的時候,當次列車有權事先聲明拒絕補票。執意繼續乘車的短途票到站旅客如果繼續乘車,就按照無票乘車來進行處罰,在買票的同時加收罰金。


這雖然不能阻擋住全部買短乘長的旅客——比如春運之類假日運力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很可能會有人即使受罰,也要承擔經濟損失來繼續自己的旅程,但是大多數情況下,如果不是有特急的事項,一般都還會是避免這種無謂的經濟付出的。

至於說當春運或者假期的時候,出現大量不顧經濟處罰而執意繼續乘車的情況,是不是照舊會影響後續車站持票乘客上車?理論上肯定是還會有的。

那是不是屆時還要出臺臨時性的更有力的措施?那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當然,在人們逐漸養成這樣買短補長的風險承擔意識之後,相信大多數人也會盡量避免那種於人於己都不利的情況發生的。


東方連話


以前買黃牛票何止加價50%?現在鐵路局想成了最大黃牛?執意越站的應該建立黑名單,一段時期內不允許乘坐高鐵。執意越站嚴重影響無法正常乘坐的人,對乘客可能產生不僅僅是一張票的損失。比如旅行訂好酒店的,比如轉乘飛機的,比如中轉的等等,而且鐵路局要承擔這些乘客的後期損失。


夨言930


不合理。火車上本來就有規定可以上車補票的。很多乘客買不到票。就會想到這種規定,然後上車來補票。但乘客上車了,你卻告訴我不能補。那就會打亂很多人的乘車計劃。直接告訴乘客車上不允許補票,那麼別人出行的時候就不會想到這種規則來坐短補長。會考慮別的車次或者出行方式!既然火車上有這種規定的存在,那麼就要允許乘客補票的權利。這完全是火老大的霸王規定!一邊允許乘客可以上車補票。一邊確不給乘客補票。等乘客上車了一切都是火老大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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