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信邦股權回購半年無進展

繼中安信邦因上市失利,小股東要求回購股權無時間表之後(詳見《中國經營報》3月18日報道《中信集團旗下中安信邦上市失利引糾紛》),5月6日,中安信邦再度召開股東會。一位投資人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此次股東會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為中安信邦2018年及今年一季度的經營狀況,另一部分是繼續討論回購時間。”

但是,上述投資人表示,對於上述兩部分議題均很難滿意。“一方面,2018年中安信邦新增逾期資產12.5億元,逾期率高達85%;另一方面,回購變成收購,兩次評估已經結束,但是仍然沒有明確回購時間。”

面對公司經營10年首次虧損6.5億元,尚有28.78億元逾期未清收的現狀,中安信邦回覆記者採訪時表示,採訪函中所列擬採訪問題的表述與實際有較大偏差。“我司認為,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此時不宜接受採訪。”

管理層承認“管控不力、作風不實”

中安信邦管理層表示:現狀的形成主要歸咎於管控不力、作風不實。

中安信邦成立10年,卻在2018年首度虧損。

據悉,此次股東會共有四項內容,分別為審議2018年財務決算、2019年預算報告、2019年一季度經營情況及通報股權回購進展情況。根據中安信邦2018年度報告顯示,發放貸款及墊款淨值同比下降32%。與此同時,融入資金減少,逾期資產增加。經營10年以來,中安信邦首度經營淨利潤虧損5500萬元。“我們得知,2019年接下來大概率還是要虧損。”投資人說。

公司虧損的背後,是中安信邦多項數據下滑。

2018年末融資餘額12.34億元,同比減少7.38億元,減少37%;2018年全年融資額大幅下降。融資額下降、融資難成為中安信邦虧損的關鍵。

資金不到位自然聯動投放金額、貸款餘額下降,2018年1月至10月,中安信邦累計投放資金下降79%;2018年末貸款餘額較2017年末貸款減少6.98億元。

投資人認為,市場等外部客觀因素造成融資難及資金不到位可以理解,但是,中安信邦在經營遇到的資產質量問題和清收效果不明顯,則是因為公司主觀經營因素而造成的。

據投資人從股東會上獲悉,2018年末非生息額較2017年同期大幅增加,上升55.42%,2018年末逾期額28.78億元。

而上述數據下滑也最終落在收入、利潤的下降。2018年中安信邦營收下降55%;2018年撥備前利潤總額-5500萬元。與此同時,記者還注意到,中安信邦主營的短期融資、小額典當業務量均處於下滑趨勢。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中嘉友誼會計事務所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審計報告,當年經營盈利是1.27億元,歷年累計盈利5.94億元。一位投資人說:“根據審計報告,從2013年第一批股東入股以來,每年的利潤都在1億元以上,最高的2014年在2.02億元,最低的2017年也在1.27億元。”那麼,為什麼2018年經營狀況、盈利數據急轉直下的同時,根據報告顯示,2017年中安信邦風險撥備為1.73億元,2018年增加6億元風險撥備,加之淨利潤虧損5500萬元,2018年虧損總計達6.5億元。但是對於原因、時點及計提依據均未說明。截至記者發稿,並未收到中安信邦對此問題的相關回復。

另據投資人介紹,中安信邦管理層多次公開表示,現狀的形成主要歸咎於管控不力、作風不實,中安信邦管理層下一步要繼續加強管理,在2019年一季報中,也多次提到關於風控管理的內容。

“上述經營數據的全面下滑亦反映出中安信邦公司治理存在一定問題。”投資人在採訪中表示,“中安信邦董事會有6席,其中小股東2席,中信資產4席。由於我們小股東席位有限,無論是中安信邦的人事任命還是相關情況決議執行,我們很難充分表達意願。”

股權“回購”變身股權“收購”

如果不能夠達成協議的,股東還可以採取訴訟回購,可以直接起訴公司要求買回股權。

從2018年9月10日,小股東與中信資產簽署終止上市協議至今,已經整整半年時間過去。期間,經歷了資產評估、協議回購等,但是讓小股東不解的是,在股東會上通報股權回購進展中,股權回購變成了股權“收購”字樣。

對於股東提出的回購變收購的質疑,卓政律師事務所律師白逸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股權收購與回購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股權收購就是一個企業把另一個企業的股權投資轉讓給第三個企業,對於股權重組的處理來說,第一個企業是出賣股權,第三個企業就像是購買股權。而我國《公司法》對有限公司股權回購有明確的規定。《公司法》允許的股權回購,其目的在於確保異議股東的退出,實現公司持續穩定經營。”

白逸民同時表示,針對中安信邦小股東的情況,可以採取兩種方式進行解決。“其一為協議回購,公司召開股東會審議《公司法》七十四條規定的決議事項的,對該事項投否定票的股東可以行使股權回購請求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在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六十天內異議股東同公司協議回購股權,協商成功的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由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股權,協議回購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現,對持有股權的數量和時間不作限制,應當尊重當事人的合意。”

“如果不能夠達成協議的,股東還可以採取訴訟回購,可以直接起訴公司要求買回股權,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回購是在協議回購失敗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協議回購是訴訟回購的前置程序。”

就目前情況,小股東與中信資產仍然處於第一階段,即雙方能否達成協議回購。但是,記者在採訪小股東時瞭解到,此前沒有明確回購時間是因為根據中信集團要求,需要對中安信邦資產進行重新評估。“截至目前,已經經歷兩次評估,一次為成本法,另一次為成本法和評估法,但是投資人從股東會上得知,兩次評估結果基本一致。”投資人告訴記者。

既然評估結果近乎相同,為什麼還不能推進回購時間表?雖然中信資產並未就此問題作出回覆,但是其給予股東答覆時表示,“目前評估結果已經上報集團,等到接下來工作的批覆。”

24.47億逾期待清收

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10餘項重點風險項目,上述業務逾期額累計達10多億元。2018年,總計逾期待清收24.47億元。

根據投資人從股東會獲悉,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10餘項重點風險項目,上述業務逾期額累計達10多億元。2018年,總計逾期待清收24.47億元。

據中安信邦內部知情人士透露,“大連大顯集團有限公司項目不良資產3.22億元,由當時在大連任職的中安信邦現任代理董事長張毅介紹。此項目2013年8月借款,2015年3月停付利息出現問題,至今沒有解決。”

記者在採訪投資人時瞭解到,該項目共計逾期額為2.19億元。其中,有部分進行執行階段,但是尚無有效財產可供執行,擬與大顯其他項目整體解決,短期很難有進展。

對於大顯上述項目為什麼逾期,後續還有哪些解決辦法,記者在向中安信邦發送採訪函的同時,還通過短信的形式與張毅取得聯繫,但是,截至發稿前,均未收到回覆。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清收項目包括遼寧、福建、江西等多個地區,大部分項目涉及房地產開發、土地等。其中部分進入執行階段,短期之內還很難收回逾期欠款。

令讓股東困惑的是,清收未見好轉,投資人在股東會上還得知,在公司年度虧損達數億元的情況下,中安信邦在2018年底提取績效工資2596萬元,其中補提2017年績效908萬元,預提2018年績效1688萬元。對此,股東希望“中安信邦能夠說明績效考核辦法及此次補提的主要決策人”。

除了中安信邦經營之困,令股東失望的是截至目前中信資產與小股東之間的股權回購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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