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於看護錯過送醫時機 女友喝酒喪命男子賠了11萬

疏于看护错过送医时机 女友喝酒丧命男子赔了11万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思法漫畫/劉哲姝)發現男友“腳踏兩條船”,她喝了酒上門找他評理,在男友家中又連喝五六杯米酒。第二天上午男友起床後,發現躺在地上的她已沒有了呼吸。事發後,死者家屬起訴要求男方賠償。思明區法院昨日公佈了此案,判定男方應負10%責任,賠償11萬餘元。

事發

撞見男友有新歡

飲酒醉倒在他家

50多歲的王女士喪偶之後結識了鄭先生,兩人發展成為男女朋友。2017年2月13日下午,鄭先生因患腎結石疼痛,王女士陪他就醫。回到鄭先生住處時,王女士撞見了另一個女人。得知男友“劈腿”,王女士很快離開了。

當晚9點多,王女士再次來找鄭先生。進門時,她紅著臉,身上有酒氣。兩個女人和鄭先生坐下來談話,誰都表示不願意分手。突然,王女士起身從酒櫃中拿出鄭先生自釀的米酒,倒了五六杯一口氣喝下,然後大哭起來。見此情形,另一名女子先行離開了。

鄭先生說,當時曾勸王女士別喝,後來見她睡著了,他拿了條毛毯披在她身上。第二天上午10點左右他起床後,發現她倒在地上沒有了呼吸,趕緊撥打110和120,可是已經晚了。

索賠

飲酒過量酒精中毒家屬起訴要求賠償

事後,王女士的家人向法院起訴,要求鄭先生賠償各項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她們表示,經過鑑定,王女士是因為飲酒過量酒精中毒身亡。王女士在鄭先生的住處因為感情問題喝酒,鄭先生沒有制止,在她酒後也沒有盡到照顧的義務,最終導致悲劇發生。

鄭先生辯稱,王女士心情不好,但他們沒有吵架,他本人也沒有邀請或者陪同一起喝酒。而且王女士平時也會喝點白酒,事發當晚沒有嘔吐等其他症狀,常人會認為只是一般的醉酒。

判決

疏於看護錯過搶救應承擔10%賠償責任

思明區法院審理認為,王女士作為成年人,未能適當控制情緒,過量飲酒導致酒精中毒死亡,應對自身的行為承擔大部分責任。而鄭先生髮現王女士飲酒後情緒不穩,對自己釀製的米酒酒精度有所瞭解,應當對王女士飲酒的後果有一定的預見性。

另外,雙方是男女朋友,事發時天氣寒冷,而鄭先生僅給她蓋了一條毛毯,從醉酒到次日10時疏於看護,錯過了及時送醫搶救的時機。最終,法院酌情認定鄭先生承擔10%的責任。

在認定了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費用後,思明區法院判決要求鄭先生賠償11萬餘元,扣除事發後鄭先生交給家屬的1.2萬元,還須支付9.8萬餘元。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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