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校大學生實施“套路貸”犯罪 重慶10名被告人獲刑

原標題:針對大學生實施“套路貸”犯罪,重慶10名被告人獲刑

針對在校大學生實施“套路貸”犯罪,並在催債過程中實施“軟暴力”甚至非法拘禁,這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近日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對陳陶、何壘等10名被告人判處1年8個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處以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間,被告人陳陶與何壘糾集莫曉靜、劉鑫等八人,主要針對在校大學生以“眾鑫貸款公司”(未經工商註冊)名義共同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通過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虛高借款並單方造成違約,惡意壘高被害人債務,在催債過程中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被害人,採取威脅、滋擾等“軟暴力”手段使被害人產生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形成了 “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

法院審理認為,該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強立債權、虛增債務,並肆意認定違約,後採用暴力、脅迫、非法拘禁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虛高借款,其行為均構成犯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該案審理法官提醒:在校大學生有消費需求但缺乏經濟來源,很容易被“套路貸”盯上。家庭、學校和社會應共同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如遭遇“套路貸”,應保存好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或向警方求助。(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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