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點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制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用電符合三級配電、二級漏電保護,裝飾階段三級漏電保護,工作零線、保護零線,分別使用,不得混用,同一施工現場不準同時使用保護接零和保護接地措施,所有電氣開關、漏電保護器必須使用塑殼透明的電氣裝置。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點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專項方案,屬危險性較大的安全措施方案,應由項目總工程師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相關要求編制,按程序履行審核、審批和實施;

3、臨時用電專項方案主要內容是: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進行負荷計算;設計配電系統;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設計接地裝置;繪製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佈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設計防雷裝置;確定防護措施;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4、配電室的安全技術要求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無論配電系統容量大小,均應設置現場配電室。其位置應方便電源進線和負荷出線,不影響在建工程正常施工。

①、配電室位置選擇:a、應儘量靠近負荷中心,以減少配電線路的長度和導線截面。同時還能使配電線路清晰,便於維護;b、進、出線方便,便於電氣設備搬運;c、儘量避開多塵、震動、高溫、潮溼等場所,以防止塵埃、潮氣、高溫對配電室配電裝置導電部分和絕緣部分的侵蝕,及震動對配電裝置運行的影響;d、不應設在容易積水場所的正下方;e、配電室應靠近電源,並應設在無灰塵、潮氣少、震動小、無腐蝕介質、無易燃易爆物及道路暢通的地方。

②、配電室建築要求:a、配電室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耐火等級不低於3級;b、室內配置砂箱和可用於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c、配電室的頂棚與地面的距離不低於3m;d、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e、屋面應有隔熱及防水、排水措施;f、應有自然通風和採光,配電室的照明分別設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應急燈;j、應採取防止雨水、動物進入的措施,配電室的門應向外開,並配鎖。

③、配電室的佈置及安全措施:a、配電櫃正面的操作通道寬度,單列布置不小於1.5m,雙列面對面佈置不小於2m;配電櫃後面的維護通道寬度,單列布置或雙列面對面佈置不小於0·8m,雙列背對背佈置不小於1.5m,個別地點有建築物結構凸出的地方,則此點通道寬度可減少0.2m。配電櫃側面的維護通道寬度不小於1m。成列的配電櫃和控制櫃兩端應與重複接地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配電裝置的上端距頂棚不小0.5m。b、配電櫃應裝設電度表,並應裝設電流、電壓表、電流表與計費表不得共用一組電流互感器;配電櫃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分斷點。配電櫃應編號,並有用途標記。

c、配電櫃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掛接地線,並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誌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配電室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雜物。d、配電室內的母線均塗刷有色油漆,以標誌相序。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點

5、配電箱、開關箱的安全技術要求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是電源與用電設備之間的中間環節,開關箱是配電系統的末端, 是用電設備的直接控制裝置,它們的設置和運用直接影響著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配電原則為:

①、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原則。“三級配電”是指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形成三級配電,這樣配電層次清楚,便於管理又便於查找故障。總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開關箱;開關箱以下就是用電設備。“兩級保護”主要指採用漏電保護措施,除在末級開關箱內加裝漏電保護器外,還要在上一級分配電箱或總配電箱中再加裝一級漏電保護器,總體上形成兩級保護。

②、開關箱“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鎖”原則:

施工現場用電設備應當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其含義是: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開關箱內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該漏電保護器只能保護一臺設備,不能保護多臺設備。另外還應避免發生直接用漏電保護器兼作電器控制開關的現象。“一閘”是指一個開關箱內設一個刀閘(開關),也只能控制一臺設備。“一鎖”是要求配電箱、開關箱箱門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③、動力、照明配電分設原則: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

箱宜分別設置,當合並設置為同一配電箱時,動力和照明應分路配電;動力開關箱與照明開關箱必須分設。

6、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置:

a、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b、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震動,液體侵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應予清除或作防護處理。

c、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同時作業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d、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製作,鋼板厚度應為1.2~2.0㎜,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2㎜,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5㎜,箱體表面應作防腐處理。

e、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其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0.8~1.6m。

f、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後方可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開關箱箱體內。金屬電氣安裝板與金屬箱體應作電氣連接。

g、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緊固在電氣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鬆動。配電箱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端子板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氣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氣安裝板作電氣連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與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與PE端子板連接。

h、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必須用銅芯絕緣導線。按顏色標識排列整齊;導線分支接頭不得采用螺栓壓接,應採用焊接並做好絕緣包紮,不得有外露導電部分。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氣安裝板以及電器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與PE線作電氣連接,金屬箱門與金屬箱體必須通過採用編織軟銅線做電氣連接。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應配置固定線卡,進出線應加絕緣護套併成束卡固在箱體上,不得與箱體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應用橡皮護套絕緣電纜,不得有接頭。配電箱、開關箱外形結構應能防雨、防塵。

7、隔離開關:

a、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中,都要裝設隔離開關,滿足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隔離開關應採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並應設置於電源進線端。

b、開關箱中的隔離開關只可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於3.0kw的動力電路,但不應頻繁操作。容量大於3.0kw的動力電路應採用斷路器控制,操作頻繁時還應附設接觸器或其它啟動控制裝置。

8、漏電保護器

a、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開關箱靠近負荷的一側,且不得用於啟動電氣設備的操作。

b、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於0.1s。使用於潮溼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的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於0.1s.

c、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於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於30mA.s。

d、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極數和線數必須與其負荷側的極數和線數相一致。

e、配電箱、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宜選用無輔助電源型(電磁式)產品,或選用輔助電源故障時能自動斷開的輔助電源型(電子式)產品。當選用輔助電源故障時不能自動斷開的輔助電源型(電子式)產品,應同時設置缺相保護。

f、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使用插頭或插座做活動連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點

9、使用與維護

a、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系統接線圖。

b、配電箱、開關箱箱門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

c、配電箱、開關箱應定期檢查、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並應作檢查、維修記錄。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定期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配電箱、開關箱的操作,除了在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外,必須按照下述順序:

送電操做順序為:總配電——分配電——開關箱;

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d、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採用不符合原規定的熔體代替。漏電保護器每天使用前應啟動漏電實驗按鈕試跳一次,試跳不正常時嚴禁繼續使用。

e、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嚴禁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強腐蝕介質和易燃易爆物接觸。

10、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資料應包括:

①、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及變更資料;配電室內通風、照明、防鼠、絕緣板、應急燈、防火器材、電工值班記錄、臨時用電總平面圖的照片資料。

②、安全技術交底、臨時用電驗收記錄;電氣設備測試、調試記錄;接地電阻搖測記錄。

③、外電防護專項方案及驗收記錄。

④、漏電保護器動作實驗記錄;電工值班、維修記錄;月檢及自檢記錄;電器材料合格證。安裝驗收檢查資料;電氣設備合格證、說明書、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定期檢查記錄;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和工作記錄。

⑤、安全技術擋案應由項目部主管臨時用電工作的施工管理人員負責建立,項目安全員負責收集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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