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多餘的宅基地到底該如何處理?

李增喜3


筆者長期在農村基層從事閒置、廢棄宅基地的處置工作,也時常關注國家關於宅基地改革的試點情況,結合工作實際和了解到的相關情況,對於農村多餘宅基地的處置問題,個人建議:應審慎做好空閒宅基地的確定認可工作,然後在充分尊重農戶自願的前提下,嚴格執行盤活轉讓、有序退出等相關政策,在有效保護好農戶利益的同時,積極盤活農村“沉睡”的資源。

一、慎之又慎地做好空閒宅基地的確定認可工作。筆者認為開展好這項工作,是推進後續工作的前提,也是盡最大可能地保障農戶的基本權利,儘可能杜絕引發新的矛盾和糾紛。對於這項工作,絕不能以表面的、明眼看到的作為評判的標準。對不少農戶來說,因外出打工謀生、經商就業等需要,以及購買商品房進城居住等,農村的房屋暫時閒置了起來,但並不等於這些宅基地會長久空置,有的甚至有可能是農戶唯一的安身立命之所,要把那些表面上看起來已空置的區分出來,盡最大可能地幫助農戶真正分辨清楚這部分宅基地是暫時閒置,還是目前及以後都不會再使用。筆者在工作中,就發生過這樣的案例,當時群眾同意退出了,也自願提交了申請,但復墾後想建房又反悔了。因為,按目前的政策及試點地區的情況來看,農戶退出閒置的宅基地後不得重新申請宅基地。當然,閒置的宅基地有可能是因一戶多宅、建新未拆舊、改建後剩餘部分而空閒的;有可能是因戶口變動失去宅基地使用資格,因務工就業需要不可能也不會再使用農村宅基地的。總之,不管從當前,還是長遠來看,該宅基地已不會再使用,是名符其實的閒置宅基地。

二、農村空閒宅基地的處置必須充分尊重農戶意見。即使的確是空置的宅基地,是否交出來進行處理,必須充分尊重群眾的意見,不能搞命令強迫和一刀切。從筆者自己從事的宅基地退出工作和其他各地試點的情況來看,都必須是在群眾自願的前提下,首先由農戶書面申請,層層報批後才能進行處置。筆者這裡的一個近2萬人的小鎮,幾年處置空閒宅基地近200畝,涉及300戶,正是由於充分尊重了農戶的意見,只發生了一起宅基地處置後農戶又反悔的情況,但一些地方這一點做得不太好,有政策未交待清楚的,有農戶未考慮周全匆忙決定的,也有隻考慮如何變成現錢而不顧其他因素的,還有口頭同意、代寫申請、代簽字的,引發了不少問題。

三、農村空閒宅基地的處置應綜合施策、有序退出。就全國來說,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仍在試點之中,33個試點區縣各自的處置模式和政策也不盡相同,有集體給予農戶補償後回購重新利用的,有復墾後進入市場進行交易的,有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有償轉讓的,有按徵地政策給予補償的,有“以地養老”(交出宅基地,納入社保)的。從試點的情況來看,各種方式和政策都還需進一步完善,這也是國家對試點工作再次延長一年的主要原因。就筆者的觀察來看,一個地方只採取一種處置方案,難免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可能既不能滿足群眾不同情況的需求,也不利於一些“夾心房”等特殊情況的處理,難以有效充分盤活農村閒置資源。為此,農村空置宅基地的處置應綜合施策、多管齊下,既要符合處置的實際,又讓農戶有更多的選擇,並從法律層面給予保障,從而積極盤活動農村閒置的宅基地,實現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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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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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多餘的宅基地到底該如何處理?

根據一戶一宅的現行政策,農村中多餘的空基肯定歸村集體所有,這是鐵板釘釘的事,因而不存在收回這一說。



但事實並非如此。在農村,長期以來為避免宅基地糾紛,存在著一個大家都樂意接受並遵循的約定俗成規矩:沿襲祖傳基業,這空基是誰家的祖業,就歸誰家管理。這種良性的管理辦法是建立在村民自覺基礎上的,誰也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從其中作梗。正因為有了這一慣例,在農村中有關閒置空基問題並不存在什麼不可調和的矛盾。

這裡試舉一例:如某村民需要申請一塊宅基地建房,如自家有祖傳空基供使用那是再好不過的事,否則你就得從其他有閒置空基人家通過協商轉讓一塊空基供使用。說是轉讓,其實就是通過現金交易獲得,也可以通過自己的確權田地置換。雖說不合法,但是很合理,畢竟是人家祖傳基業,還是要有所遵循的,大家也樂意接受。前期這塊未做好,主管機關是絕不會輕易給予審批的,否則糾紛多多。別以為村委會在宅基地這塊掌握著分配大權,事實上是沒有的。



畢竟土地是搬不走的。在當下的農村,由於閒置空基零星分散,不便於集中管理,相關政策法規難於落實,操作起來困難重重。在這種境況下,村民們傳承沿襲著這種古老的“約定俗成”其實也不失為一種公序良俗。

以上純屬一己之見,如不妥,熱忱歡迎善意的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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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開始,有關農村宅基地的消息就非常多,其中一個亮點就是很多地方只要自願放棄農村的宅基地就能拿到一筆數目不小的補償款了,有農民擔心這是為了“讓農民消滅房地產泡沫”,接盤賣不出去的房子,其實國家已經明確規定,農民進城和退不退農村宅基地並無關聯。以前農村的宅基地本來就是村集體免費的分給符合申請宅基地的農民家庭的,只不過現在宅基地資源緊張了也值錢了,申請也變得繁瑣了。

除了上邊說的之外,農民還尤其要注意的是,從今年開始,大家手裡的宅基地會有3點變化:

1、宅基地買賣有限制

農民以往可能只聽說農村宅基地只能賣給農村人,不能賣給城市人,其實不然。即便是農民也不一定能通過購買方式獲取到宅基地,這主要是因為宅基地買賣新增了限制,要滿足3個條件,獲取到的宅基地才受法律保護,才是合法有效的:1、必須是本村戶口;2、購買者家庭在本村沒有別的宅基地;3、購買後要按照當地的使用期限和建造要求使用。

2、部分農村宅基地能退出

農村宅基地資源在農村流動起來比較困難,所以會造成現在分配不是很靈活,有的農民家裡的宅基地實在是沒有實際用途,可是又佔著,白白的交出相信沒人能夠接受,所以在部分農村,國家正在積極實行宅基地退出,農民如果能接受相應的補償條件,可以主動地向村裡提出申請,審批完成即可交地拿錢。

3、戶口變更不影響宅基地使用

現在農村在外邊打工的農民居多,農民為了生活方便把戶口遷走的也不少,按照以前的說法,農民把戶口遷走了,農村宅基地就沒使用權了,有老屋的住老屋,沒老屋的要收回,按照今年最新的情況,農民可以不用擔心這個事兒了,因為農民只要家裡有合法宅基地,不管戶口遷出與否,都能合法的使用農村的宅基地,也就是說戶口變更不影響宅基地使用,當然,戶口遷走但在農村沒宅基地的農民,無權申請宅基地。

其實很多農民想的都是現在在城裡打工是無奈之舉,為了養家餬口,等將來孩子長大了,不用操心了還是回到農村,一棟房子一個院子,種點菜,養點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但不管怎麼說,宅基地事關重大,農民在做決定的時候要考慮這3點變化,不注意的很可能會吃虧。


三農坊


問:農村多餘的宅基地到底該如何處理?

一般而言,農村不會有太多空閒的宅基地,在土地確權的時候,不管是老房子還是新房子都會進行統一確權,即便是危房都是有主人的,也就只有一些沒有子女的老人去世後留下的院子,或者少數違規的房子所佔的宅基地才可能歸集體所有。

如果生活在農村,大家就會發現宅基地其實很緊張的,不少村民想建房子卻沒有宅基地,因為整個村子只有這麼大,又不能佔用農田,又不想建在村後,村子中心可能有老房子,但是面積太宅,在過去建房子普遍都是七八十平方,顯然不能滿足如今至少要一百平方的需求。

就像我們村,有的村民運氣好的,把鄰居的老房子購買或者換過來,然後再建新房,新房子可以建得很寬敞漂亮,這樣樓層就不用建太高,而有的面臨購買問題,在有限的80平方上建三四層,中間再凸出來,就像一座碉堡一樣,非常醜。

所以如果遇到樓主的情況,而如今農村講究一個村民自治的方式,一些空閒的宅基地到時候肯定會被人購買走,將兩棟老房子合併後重新建新房,如果不這麼做,這些空閒宅基地根本就沒有任何用處,復墾肯定是不行的,主要是不適合灌溉,搞養殖更加不行,各種雜物會影響村民,從而成為一片廢墟。

因為受過去生活條件的影響,現如今誰不想住大房子?如果再配個小院子那就完美了,如果在村子,正所謂“喜寬不喜高”,房子越大住的越舒心,太高了,老人上下樓梯特別不方便,也不好打理,因此才導致如今農村土地是越來越值錢,所以根本就沒有什麼宅基地剩餘,都會被人搶光,想住大房子也要靠運氣。


每日新況


農村多餘的宅基地到底該如何處理?

我估計提問者是南方人,如果是在北方平原地帶,比如說在天津那邊,村子基本都是經過規劃的,不存在有很多多餘的宅基地。

而在我們南方這邊,因為是山區,村子裡的房子七零八落,這裡一棟,那裡一棟,沒有形成統一的規劃,村民在自建房的時候,在房子周邊一些沒人管的地方順勢就納入了自己的宅基地範圍,有些人家還修了院牆圈起來,加之前些年農村宅基地管理鬆懈不規範,有些村民建新不拆舊,造成很多村民一戶多宅,而有些人則沒有地方修房子。

這兩年中央下發文件要求宅基地發證確權,我們這邊每戶人家都量了房屋,收集了數據,據我觀察和了解,在我們周邊就有三種模式,其一是已經是城中村的,因為歷史原因,地域的紅利,似乎是佔多了就是自己的,因為房子有人租,多餘的宅基地還是自己蓋滿了樓房,儘管政府名義上不批,但村民利益至上,村民有的是辦法。其二是我們村子這種基本上有城鎮規劃的郊區房,在丈量房屋時,面積是沿屋簷滴水斷,院子等多餘的宅基地不量在裡面,說是以後如有徵遷就只有房屋面積,其它不予確權。其三是我們相鄰的那個鄉,是省級森林公園,國家4A景區,由於全域旋遊,村民基本都搞民宿,生態莊園,還有農家樂,他們不是隻齊屋簷滴水斷,而是前庭後院,空閒多餘的宅基地一併丈量確權。

現在有種說法,說是每個村民宅基地限定多少平方,多餘出來的宅基地每年要交費,叫有償使用,類似於房產稅,我估計這政策也懸,有點不接地氣,農村的情況很複雜。

如果搞新農村建設,類似於華西村,將自建房統一到一起,形成街道,當然也不是趕農民上樓,還是每戶村民都有自己獨棟的房屋,還有一個小院子放置農資機械器具,這樣政府搞好水,電和基礎設施,節約多餘的宅基地復懇,這樣其一節省了土地。其二避免了農村宅基地為界線鬧矛盾。其三有利於政府管理,有利於公共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

這將是大勢所趨!也許到時候你提的問題將不再是問題。頭友們你說呢?

讓我們拭目以待!


湘中布衣秀才


農村多餘的宅基地到底該如何處理?

確實,以前還沒有對農村進行統一整治,所以農村分配給農民宅基地的時候並沒有過多的要求。後來,經過改革實行“一戶一宅”政策,整改農村進行土地確權,給房子發土地使用證。不過以前已經蓋起的房子還是屬於農民的利益。再加上,很多農民都去城裡打工賺錢,這讓農村宅基地閒置的現象越來越明顯。



處理多餘宅基地有以下三個方法:

1.把房子租出去,收取租金。讓人家開農家樂和租給別人住。

2.養家禽,農村養雞戶就屬最多,散養的土雞很受城市人觀迎。而且養雞工作比較簡單,基本是不用怎麼去打理它的,平時就放一些粗糧餵養一下就可以了。

3.如果你宅基地足夠大,可以作為農民辦喜事的場地,以此來收取租地費用,同時也讓農村更加熱鬧。



現在有多餘宅基地的農民一定要好好珍惜,我很羨慕你有多餘的宅基地。農村是越來越值錢的,農民生活也是越來越幸福。


三農天地


農村裡面多餘的宅基地應該怎麼處理?

其實現在在農村裡面,如果說有多餘的宅基地,那幾乎是沒有這個事情發生的。

因為多數農村都會出現農村裡面的宅基地緊缺的問題。甚至有很多農村裡面的宅基地根本都沒批得到。

所以面對這個問題,我們覺得提出了很大的質疑,怎麼會有多餘的宅基地呢?農村裡面的宅基地一直住宅用地都是比較緊張的,所以這種情況之下,如果說農村裡面有多餘的宅基地,除非是那些荒廢了的村莊,又或者是一些人口逐漸減少的農村。

可以利用宅基地改成為其他用途

那針對於這個問題,既然有人提出來了,我們不妨說幾個自己的觀點。

如果對於農村裡面這個宅基地的多餘的宅基地,我們覺得可以改成其他的用途。

比如說在農村裡面,如果一個地區的宅基地過多,出現了多餘的情況之下荒廢,那麼肯定是不能夠產生其他的價值的

那麼我們不妨可以將這個宅基地住宅用地改成養殖用地。這樣呢,在這些地方可以做成養殖大棚,這樣呢就可以使得我們在養殖的同時,既可以利用了農村裡面的多餘宅基地,又可以使得我們在經濟上獲得一定的收入。


做養殖大棚

如果像我們這邊有一個空心村的地方啊,他們這些地方的人已經全部搬遷出去了,那麼整個村子裡面都處於荒廢的狀態

所以經過大家共同的商討之後,就把原來的舊房子全部推倒,然後做成了養殖大棚。

做好養殖大棚呢,就可以進行每家每戶輪流養殖。這樣呢,每年的收益都是非常可觀的,並且同一個圈子裡面的人都可以分得到相對應的分紅。

不僅可以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且還能夠提升自己農村裡面的經濟效應,這種情況呢,我們覺得也是值得推廣的。


個人多餘的宅基地應該怎麼辦?

我到農村裡面呢,響應了國家的號召,獨生子女比較多的情況之下,所以就會出現這個羊口減少土地,多餘的宅基地就空閒出來。

所以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那麼在農村裡面依然有一些農民是沒有獲得宅基地的。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呢,我們可以轉讓宅基地,換取經濟上的收益。

如果自己有能力,我們還是不建議將這些宅基地轉讓出去,而是建議大家可以把這個宅基地做起各種各樣的養殖,這樣呢,如果在農村裡面是可以取得更多的經濟收入的。

如果我在農村裡面,在農村裡面卻有多餘的宅基地,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


如果擁有合法的宅基地證書,這種情況之下呢,我們覺得可以保留。如果沒有那麼儘快的可以轉讓出去,還是轉讓出去的話,畢竟王皓政策一改,各種各樣的做法,可能就會得不到相對應的經濟利益。


農人莫小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閒置宅基地達2年以上,不建房使用的,村集體有權收回。對於長期閒置宅基地,一般重新分配裁劃給村集體其他成員免費使用,或用於土地復墾,作為農用耕地使用。農村閒置宅基地畢竟是少數。現在閒置宅基地,主要是“撤村並鎮”後,閒置下來的大量宅基地,對於這類宅基地,應該用於復墾,作為耕地使用,使土地集中連片,便於機械化、規模化種植,同時,有利於“高標準農田”建設。

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和國家所有,對於閒置宅基地,處理權在村集體和國家。閒置宅基地農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如果不使用只能交還給村集體。現在農村開展“美麗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整治”工程、“撤村並鎮”工程,農村住宅統一歸劃、統一建設,老宅基地肯定空閒很多,這些宅基地只能用於土地復墾,改成農田,或用於村公共利益設施建設。

我們當地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讓農民退出老宅基地,去小城鎮規劃區集中蓋房或買房居住,動員農民去規劃區居住,每戶獎勵3000元錢。老宅基地村委會統一復墾了,改成農田了。到規劃區居住,離承包土地不遠,規劃區也有城鎮氣派,有大型超市、醫療衛生院、有學校幼兒園、有公共健身娛樂場所、有餐飲服務,有小集市,有環衛。房子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施工,整齊劃一,道路硬化拓寬,通公交、通天然氣、通寬帶、通物流快遞。有人氣、有生氣,確實變美麗了,人居環境得到改善。


農村宅基地現在有些村委會不受理申請了,想建房,只能去規劃區,而農村老宅基地閒置後,交給村委會。“空心村”、“無人村”宅基地只能復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規劃建設佔用耕地,佔用多少必須復墾、開墾多少,不能減少基本農田。


長江老農


農村多餘的宅基地到底該如何處理?

其實現在的農村已經沒有多餘的宅基地了,近些年社會發展變化很快,人口也在急劇上升,土地資源是有限的,隨著人口的上升,土地資源只會越來越稀缺,很多想在農村建房的人,現在都苦於沒有宅基地,即使有申請的難度也越來越高,所以你說農村多餘的宅基地應該是以前遺留下繼承來的老房子宅基地

由於一些農村比較貧窮不具發展,人口大量遷移,再加上一些年輕人都外出打工,所以很多看房子看起來年限很久了,長期沒人居住,成了你說的“多餘”,其實這些多餘宅基地都是有了歸屬,名下有人的,只是由於戶口外遷,或者外出打工沒有打理,有些則是沒有錢翻修,重建!



像這些老房子的宅基地可能以後會隨著城鎮化的建設合村並點,老房子的宅基地也會復耕還田,有些則會用做基礎設施的建設,而有些則會拆舊建新,所以具體要看當地的土地規劃建設!有些人說,可以把多餘的老房子宅基地用作發展養殖業,如果附近有人居住,這是不行的,因為養殖業所產生的糞便對附近的居民會帶來很大的困擾,衛生條件也不達標,除非大家都搬遷到了新農村,舊村統一規劃建設養殖場,這樣可以為農民增加收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農資訊分享,可以關注下我,謝謝!


水果不甜不要錢


總體上來講,現在農村宅基地不是多餘的問題,而是趨於緊張的問題。現在很多農民,想要在當地農村申請新的宅基地,都申請不下來。一方面是因為國家要保護農村耕地的規模,不能越過耕地紅線,另一方面也是從整體上統籌城鄉發展的角度來考慮。

現在農村所謂多餘的宅基地,主要是那些進城務工人員家庭留下來的房屋。他們平時不在農村地區住,房屋基本處於空置狀態。甚至有一部分農民已經遷到了城市中生活定居,農村的祖宅處於年久失修狀態,但是他們的戶口仍然在農村,所以仍然可以進行宅基地的確權工作,那房子也屬於他們名下所有。

對於這部分空置的農村房子,首先村集體是無權收回的,只能引導已經進城定居的農民,在本村集體內部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而出現空心村的現象,也是因為現在農村地區種地不掙錢,大量的農業人口,變成了非農業人口來到城市中打工上班,導致很多農村沒有人在老家生活居住。

而對於部分絕戶的農村宅基地,村集體是有權收回的。這部分宅基地可以分配給有需求的其他村集體內部成員,也可以進行復墾,變成農用耕地。這是一種處置多餘宅基地的方式。

另外,現在國家也在大力推進合村並鎮工程,按照統一規劃,將農民集中遷到新建小區居住。對於他們原先的宅基地,可以採取復墾的方式來提高農村土地的使用效率,擴大農村耕地的規模。當然何曾冰鎮工程不能一刀切,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充分了解農民的真實心理。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處理好農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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