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中年男子撿到綠城圖紙,失主不買香菸感謝還報警的行為,是摳門還是有一口氣?

許錳


都在指責失主,所有人忽視了文中那句“女生同意老王提出買兩包香菸答謝的要求”我不知道這句話是否屬實,暫且當作事實分析。這件事從一開始不就是錯誤的發展嗎?不應該是拾金不昧嗎?難道現在這個社會已經鼓勵拾金就昧了?正確的處置方式不應該是1.你可以不撿。2.你撿了請將他人失物交予警察,讓警察幫助失主領回失物。文中接電話女生已經是個錯誤的開始,答應了他人非分要求,對他人拾金不昧的感謝應該由失主發起,而不是拾得者要求,那女生完全應該拒絕非分要求。不過竟然已經答應,後續那位男失主就不該再毀諾,那就是一錯再錯,唉。畢竟人家節約了至少很多的時間成本。就好比我當年花錢買回一個被盜的錢包,後續展開。再說說警察,警察只會和稀泥,很討厭,警察難道不應該是拒絕拾得者這種主動要求酬金的行為,並將失物帶回,由失主帶相關證明後在指定時間地點取回麼?警察這種行為不也是在助長拾金就昧不正當風氣?接著我說說當年我的經歷,在上海我錢包被盜,裡面有身份證,銀行卡,以及員工卡等相關證件,本來只能回地方補辦身份證之後再去補辦各種證件,結果過了幾天公司後勤電話聯繫我有人拾得我的錢包,我與那人聯繫他自稱在垃圾箱拾得我錢包,看到相關證件,想辦法聯繫我公司願意把東西還我,但是索要錢財報酬,當時我同事勸我不要去與那人見面,怕我有危險,我也想過報警,但是還是因為怕把事情搞太複雜(並且那一年我丟了3-4次錢包,已是身心俱疲),答應了那人要求,地點由我決定在了在人多的地鐵站隔著柵欄一手交錢一手拿回我的錢包。錢包中的錢是早就不翼而飛(沒什麼錢,我不怎麼帶現金)。其實當時我也很難受,不應該去助長這種拾金就昧的風氣,不過我還是做了,我現在回想如果當時沒有那麼多因素,我想我會報警,由警察幫助處理,給人的報酬應該是由我決定,而不是對方要求。其實我很怕,那個要還我錢包的人其實就是偷我錢包的人,因為錢包裡沒什麼錢,想獲取更多。希望這個社會不要那麼金錢至上。

對了,最後說一點,別人掉的東西,要麼你不撿,撿了就交給警察。不要撿了再次丟棄,假如有證據證明你將東西再次丟棄,是要負相應責任的。就好比文中拾得者因索要酬勞不得,將失物再次丟棄更甚者毀壞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給下一代一個好的榜樣,拾金不昧是錯的嗎?


菱湖第一刁民


本來不要錢也沒什麼,要我是中年男子,他要這樣的話就是警察來了我也不給,理由很簡單因為接電話的是女人,他一個男人過來拿我不相信他;我可以給警察留下電話、地址和身份信息,然後打電話叫那個接電話的女人帶上綠城工作證、項目負責人介紹信(加蓋公章)以及本人誤工費保管費過來我工作單位找我拿,我自己先上班去了!這裡需要說明一下首先這屬於民事糾紛警察無權干涉,其次在沒有確認失主的情況下警察也無權強制中年男子必須給他!所以這個辦法是最可行的,既不違法也可以好好治治這個年輕男子!


無名無姓的主


因人而異,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可以。

我13歲那年,在池塘游泳,兩個小女孩也私自下水在岸邊撲騰玩水。等我潛水冒出頭才不到兩分鐘的樣子,兩人不見了。正準備再次潛水的時候看見手伸出水面,趕緊游過去,拉住手。沒想到兩人都抱住我身子。好在離岸邊不遠,我趕緊吸一口氣潛下水,腳踩地底往岸邊拖著。不到兩米的距離,彷彿走了很久都感覺快憋死的時候抬頭剛好露出水面。趕緊一手一個抱著靠近岸邊洗衣服的臺子。邊上其他人趕緊過來幫忙,按在水泥板做的洗衣臺上拍背部催吐。兩個五六歲孩子都算安全,吐出水後哇哇大哭起來。她們的家裡人都嚇壞了。搬走的時候感謝都沒說。晚上她們家人每家帶一條煙給我父親。說什麼以後長大嫁人的時候還要感謝回禮的。

後來我參加工作在外地,有年回家過年的時候,她們兩家孩子已經出嫁了。好像也忘了當初的承諾。隔壁鄰居聊起來說。這個禮村少。一個女孩家帶著女婿給我送兩瓶酒,兩條煙。另外一家也帶著女婿過來,提了五斤肉和兩條煙一瓶酒。還給我小孩五百塊壓歲錢。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我救了兩人。這牛逼夠吹的了。多年來,始終保持心存善念,不計較得失的心態,讓我覺得無論什麼時候都一身正氣。


潮台州


上個月晚上跟朋友出去夜宵,三個人都喝多了,打了滴滴,到家發現手機落下了,隨撥通,司機接的,說的要一百塊,自己已經到十公里外某個鎮了,一百塊太狠了啊,跟司機說50塊錢最多,首個電話距離下車僅僅5分鐘,我可不信五分鐘十公里。說了半天司機也同意送來了,到小區大門口,我們幾個人一塊去的,司機估計心裡也有點虛,但是我還是按照約定轉了50塊錢給司機。手機再不值錢也有個一兩千,再說電話裡都說好了,朋友想跟司機理論理論也被我攔下來了,也沒有給差評。50塊錢買個手機,這樣一想我還賺了。


我是你翔哥哥啊


我的感覺是這個失主既不是摳門,也不是爭一口氣,而是心術不正。為了達到目的,即不擇手段又不想付出,這樣的人我是不敢與之交友的。我身邊要是有這樣的人,我會躲得遠遠的,就我腦瓜子裡那點漿糊,都不夠他賣的。


不說別人,就說我自己。我有一次坐出租車,把手提袋落在了車上,手提袋裡有辦房票的各種手續,急的直上火,好在手機也放在了手提袋裡,於是就抱著試試看的想法,用同事的電話給自己的手機打了一個電話。電話響了沒幾聲就掛斷了,當時就想完了,對方不接電話,我又沒記住出租車車號,手續和電話全都找不回來了。大約一個小時以後,同事的電話響了,同事一看是我的電話號趕緊把電話給我讓我接。對方正是那個出租車司機,他說我的電話沒電了,響了幾聲沒等接就自動關機了。他是給手機充電後給打回來的,問我在什麼地方,說是一會給送回來。隔了半個小時左右,出租車司機來到我單位,給我把手提袋和手機送回來了。我拿出500塊錢答謝他,他說沒必要反正也是跑活兒路過,後來好說歹說他才收下100快錢,還一個勁的謝謝我,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好像是我撿到他東西還他一樣。

其實,人和人之間都要以誠相待,特別是男人說出去的話要算數,一口吐沫一個丁,更何況人家見到你的東西能主動還你,沒要報酬,你自己說出來要給人家買兩盒煙的,中年男子主動要也沒什麼不對之處。
我們都知道設計一張圖紙要花費不少銀子,把圖紙丟失,損失的不光是圖紙設計費,還有施工後續的損失,如果這位失主沒有找回圖紙,不說有可能丟失了工作,最少在上司眼裡也是一個辦事不牢靠的人,會影響你的事業發展。人家能夠還你圖紙,而且足足等了你半個小時,這相當於挽救你的事業,別說兩包煙,就是兩條煙都不為過,換成我肯定是痛痛快快的給還有萬分感謝。


懂知識的小胖子


我不正面回答這個問題,說說自己的親身經歷吧,我有一次坐地鐵,錢包就隨意的塞在後褲兜裡,地鐵比較空,幾乎沒什麼人,我的兜又比較淺,在坐下的時候可能錢包就這樣滑出了褲兜掉在座位上了,下車後也沒注意,到家才發現,然後就一路找回地鐵站,也沒找到,沒辦法,錢包裡有一千多元現金,還有身份證駕駛證,銀行卡等等,只好一張一張掛失補辦,當天下午真當我在個個銀行和派出所之間奔波的時候接到了電話,這時候離我發現錢包丟失只有不到兩小時,有人在我坐的位置上看到了我的錢包,是位女士,由於我當時已經下車,而她是終點站下車,下車後她就把我的錢包交到了終點站的工作人員手裡,工作人員聯繫警方查到我的手機號,讓我去領回我的錢包,當我領回我錢包後,地鐵工作人員給我一個電話號碼,就是撿到我錢包的好心人的號碼,我隨即打了過去表示感謝,並表示有意酬謝對方,但對方堅決拒絕了,並且連姓名也沒告訴我。就這樣,錢包找回來了,分文沒少。


鴿子896


16年元旦在坐車的時候,卡包丟在車上了,下車也沒注意。司機大叔拿我卡包裡的一個黑車名片打電話(經常做黑車),詢問了一天才找到我,最後約定地點,把卡包給了我(卡包裡有身份證、幾張銀行卡、醫保卡、各種會員卡)。見面後,大叔什麼也沒要,但是我拿出了三百塊錢又買了兩包煙作為酬謝,人家找了我一天,也耽誤了不少事,還是應該表示一下的。換位思考一下,如果大叔把卡包隨手扔了,那我辦身份證、銀行卡耽誤的時間可就不止一點錢了。拾金不味雖然是美德,但有償表示感謝也是應該的!


每天推薦一本書


我不發表評論,只說我的事情,我的手機丟了,手機值1000塊錢也就。然後前面丟了,一分鐘我就去找,別人直接關機,附近有人說被工地的人撿走了。過了一星期,他開了機,查了他的卡,我給他打電話,他開口要1600說他買的,因為手機裡有比較重要的信息,我說協商一下吧,他不幹,我把他誑出來,見面說,給他八百,手機不值錢,或者我把資料弄出來手機給你。他還是不幹就是不給我手機,我直接報警。說他購買贓物!還真拿你沒有辦法了啊!撿了東西感謝你是應該,抬槓,乘火打劫就是你的不對了!最後一分錢沒有給就把手機拿了回來,因為派出所扣留了手機,最後確定是我的就給我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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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拾金不昧,應該適當索取報酬!撿到物品還你是情誼,不還是本分,如果每位失主都像這個失主一樣,那麼你下次撿到物品會怎樣處理呢?不言而喻。我開過四年夜班出租,一共撿過16部手機全部歸還!有給5元的有給10元的,大多給20,個別給1,2百的給錢多的你不要都不行(我們這起步6元)。當然也有沒給錢的,最少我心裡罵他'狗逼'。我還撿到過一個包裡面現金2000,還有證件若干,我第二天打電話給失主,他自己來取的,他打開包看裡面物品沒動,就從包裡取出200給我做為酬謝,我不要都不行,事後他又到運管站給我送了一面錦旗。你說如果失主都這樣,丟東西能找到的概率是不是會大大增加呢。其實撿到物品之後就是順手之勞,怎麼順手就看這個人的心態,如果我是這位撿到圖紙的人,有可能扔到垃圾箱裡,或一腳踢到溝裡。


平安是福146059840


一九八五年大概是十月份左右,我在路邊撿到一個手包。趕緊打開一看,裡邊有少量現金等。然後就拿著回家了。回家一清理,看到了裡面有很多橋匯券等其它東西,當時心跳加速,手也發抖,不知該怎麼辦,有些想要。老爸得知後,叫我把這些東西交了。我中午吃完飯就主動交到了派出所的民警手裡。經民警當面清理,裡面有三千多僑匯券,還有失主姓名,證件和少量現金。當場民警口頭表演。後來民警找到失主並歸還。失主後來買了一個熱水瓶來我們單位辦公室放了一千響鞭炮表示感謝。然後晚上又來我們家登門道謝。當時這些僑匯券可以買兩太平價東芝彩電等緊俏物資。當時正好是工資升級的關鍵時刻,失主也是有意跳這個時候上單位道謝。然後我果然如願的加了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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