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麵包車超員“零容忍”,宣威5名司機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你怎麼看?

寧婕


麵包車超員“零容忍”沒有不妥之處,或者說任何車超員都應該嚴格處罰。

超員駕駛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因為涉及的問題太多;最重要的問題在於超越導致事故無法獲賠,賠償無法處理則會引申出更嚴重的問題。

按照規定交通事故中車輛如出現超載行為車險至少有10%的絕對免賠率,指責任事故中對第三方的損失可以10000只賠償9000;其次車損險中有明確說明因違法安全規定裝載,車輛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再次按照車內人員責任險規定雖然沒有提及免賠,但賠償只按照車輛座位數在責任範圍內賠付,超過部分是不賠償的,但應該配給誰不會引起矛盾嗎?

所以麵包車超員至少要面對三個問題:

①·責任事故是否有賠償第三方的經濟能力,使用麵包車的車主可以說絕大部分收入並不高,只要出現人傷事故幾乎無力賠償,結果則是兩方的家庭都要面臨破碎。

②·麵包車是所有量產汽車中安全等級最差的車型,大部分中置後驅麵包車的車頭沒有碰撞緩衝區,由於價格低廉車身結構強度也是最低水平,什麼橫樑縱梁ABC柱的加強都與這種車無關,所以只要產生碰撞後果就會非常嚴重。

被動安全結構極差、主動安全配置空白,全車只有安全帶能夠保護車內乘員;但現實又是大多數在中後排乘坐的成員是不屑於系安全帶的,即使不超員只要碰撞也會出現嚴重結果,而在狹小的空間內超越超員即使系安全帶也會有部分人得不到這項保障。

③·車損和第三方假設有力賠償,但麵包車大多不會投保車內人員責任險,也就是己方車內成員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近期出現的麵包車出現人員傷亡的嚴重事故結果無論在沉重都要自行承擔,但是車主似乎才是罪魁禍首,不論是主觀還是被動都要負責賠償責任以及法律責任。

以上是超員會帶來的嚴重問題,任何車都不應該超員、安全等級很低的麵包車尤其要注意,所以這種看似嚴苛的執法本質是對駕乘人員的負責;仗著“藝高人膽大”的心態只是因為沒出事,不需要經歷哪怕目睹過這類案例的話自己也會有敬畏之心,所以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還是不要超員的好。

說明:超員計算的標準不以年齡為準,而是按照自然人計算;哪怕是剛出生的嬰兒也算一員,5+1包括嬰兒也屬於超員。不同年齡段的的兒童應該使用安全汽車安全提籃和安全座椅,用和不用的差距看圖片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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