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該不該為康美藥業的過錯買單?

孤單的飛11


該不該?當然不該啊,股民做錯了什麼要承擔責任啊?但是討論該不該一點意義沒有哇,因為A股市場從來這種事情就是股民買單,也只能是股民買單啊!說到底這根本不是公平的雙邊關係,因為上市公司永遠有制度有法律在保護他們,小散呢,有誰保護?對於散戶,最好的自我保護的方法就是永遠不入市!不然踩雷就是博概率問題,不是你就是我,總有人要踩雷要買單的,哪怕是最無辜的。

從樂視到視覺中國,從步長製藥到康美,這樣的事情永遠不會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股民狀告趙薇的事情呢,有進展嗎?對趙薇的處罰就是那區區六十萬,都不夠人家買一個包的,這樣的事情放在歐美股市是聞所未聞可是在中國股市是見怪不怪了。 所以踩雷的股民只能認命。因為這個市場就是這樣的,制度也是這樣的,制度是用來保護強者而不是普通散戶這種弱者的,不能多說了了,再說要被封號了,所以回到散戶本身能說什麼,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麼?也不對,這件事情是爭都沒得爭。

所以問題是,在散戶瞭解了股市的規則就是裁判和對方隊員是同一夥人之後,這個遊戲還要怎麼玩?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離場永不入市,可是人性若有這麼簡單就好了。以前還說遠離垃圾股,可是最近的康美包括茅臺,那可是優質的資產是大白馬啊,這恐怕才是最讓人絕望的地方吧。所以還要留在場內的股民,恐怕要做好踩雷的準備,永遠不要以看客的身份覺得自己是例外的那一個。然後就是要記住,雞蛋絕不能放在一個籃子裡,否則萬一踩雷就全盤皆輸。似乎也沒有什麼其他的好說了,成年人做決定就得為決定負責,因為你要知道背後沒人會救你。


趨勢為矛


投資者不應該為康美藥業買單,這是有違市場公平原則的。

康美藥業已經連續五個跌停,股價從10.60元跌到6.26元,下跌41%,投資者損失慘重,這樣的下跌如果由投資者買單,那就是投資者為市場違規違法行為買單,是天理不容的,以後的發展真的要由投資者買單,那也是資本市場的法律缺憾。

問題是目前跌停板封單還有1945724手,一字跌停還將繼續,投資者的虧損還將擴大。

康美藥業緣何連續一字跌停

康美藥業是一家較為有名的白馬股,可是白馬股也有偽裝的,其實就是一匹劣馬,甚至就是一匹病入膏肓的劣馬。

根據康美藥業4月29日披露,2017年公司財務報表中,年末貨幣資金多計入299.44億元,營業收入多計88.98億元,營業成本多計76.62億元。同時,經營性現金流多計入102.99億元。而多記貨幣資金的同時,少記存貨超過195億元,少記在建工程、應收賬款近13億元。

接近300億元的財務差錯,驚呆市場,驚呆了投資者,康美藥業開始交易,大量的賣單洶湧而來,股價一字跌停,可是沒有多少投資者願意接盤,股價已連續跌停的方式宣洩投資者的恐慌情緒。

虛假陳述是最成熟的投資者索賠案侵權案件

資本市場侵權案件各種各樣,有內幕交易、市場操縱、違規減持、信披違規和虛假陳述等等,其中虛假陳述和信披違規是最成熟的侵權官司,只要投資者委託律師起訴索賠,都可以獲得或多或少的賠償。

更為關鍵的是虛假陳述侵權案件,市場已經有了一套成熟的流程和方式,很多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投資者保護中心、媒體都設立了相關的機構,為投資者索賠提供服務,也不需要投資者事前繳納任何費用,等到獲得賠償以後,訴訟費用從賠償款中扣除,對於投資者而言,即使輸了官司也沒有任何的負擔和損失。

投資者面對虛假陳述侵權案件造成的損失,委託律師就可以了,不要操任何的心。有關手續律師都會指導投資者去完成,實際上手續也不多,寫一份委託書和提供相關身份證明,有一份開戶營業部的交個清單就基本上可以了。

但是虛假陳述侵權官司有一個前置條件,那就是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認定上市公司有虛假陳述和信披違規,就康美藥業而言,雖然公告有300億元左右的財務差錯,投資者也損失慘重,目前投資者還不具備起訴條件,因為證監會沒有介入調查,更沒有做出認定,因此是不是存在虛假陳述和信披違規尚不確定,這不是依靠市場去猜測的,去想當然的,而是要證監會清楚認定的。

目前沒有實行集體訴訟機制,虛假陳述和信披違規最大麻煩是需要投資者親自委託律師,沒有委託的投資者,打贏官司,投資者也是不能享受賠償的,實行集體訴訟機制則不同,只要投資者不反對訴訟,認可有關訴訟賠償,就可以獲得與其他投資者同等的賠償,等於少了一個委託程序。

就侵權官司案件而言,最怕的就是贏了官司拿不到錢,因此需要拓寬賠償主體,從上市公司到有關高管和中介機構,賠償主體多了,總能找到有錢的主,投資者就不愁拿不到賠償款。


杜坤維


最近的年報,讓我驚出一身冷汗。

一、還有什麼以可信

以前,財務上的問題,也就是什麼扇貝遊走了,豬被餓死了等等,在一些存貨上帶點水份。現在可好,竟然連銀行存款等金融資產都敢造假了。雖然,康美藥業的近300億資金是不是造假,最後還需要定論,但這可不是300塊,也不是個億,而是300億啊,這能是會計差錯?欺負股民和國人的智商也太過了吧!

出現這樣問題的不止是康美,還有另外一個“康”,真的是成”糠“了,虛有其表,腹中空空。說100多億在銀行呢,但銀行馬上出來說了,”你的餘額為0“。我就不知道了,現在掐架有用嗎?那年報怎麼會出來的???

二、為何能如此大膽

真是痛心疾首啊!堂堂上市公司,怎麼會淪落到造假已經不擇手段的地步?根本的原因,就是造假成本太低太低太低。

記得酒駕嗎?在酒駕沒有入刑前,我記得非常清楚,那時候,酒後開車是常態。很多年前我們單位有位管理人員,最自豪的就是”酒後開車感覺更好“,而且他不止一次的主,簡直顛覆了我的三觀,這太不負責任了。現在呢?在酒桌上,只要是開車,就沒人敢讓你喝酒,也很少有人再敢酒後駕車。為啥?酒後駕車入刑法了,違法犯罪的成本太高了。

反觀在證券市場,一些人的違法成本太低,即使被查,也是”罰款60萬“而已。違法所得6個億,即使6000萬,卻只頂格罰款60萬,你去不去做?這種巨大利益誘惑面前,不去做的基本就是傻子。為啥?因為代價太低!如果把類似這些行為,嚴刑峻法,不要搞有什麼數字範圍的頂格處罰,應該處以違法多少倍處罰,直接入刑,把牢底坐穿,我看就不會出現這種喪心病狂到不要臉地步的公然挑戰法律良知和道德底線的”會計差錯“。

三、究竟該誰來買單

年報如此荒唐,有多少人該為此買單?是股民嗎?絕對不是。股民已經不容易,7虧2平1賺,本來財報看懂就不容易,能夠看懂造假更不容易,但現在連銀行存款都開始有假了,還該相信什麼?

監管需要反思。反思為企業為什麼能夠如此明目張膽喪心病狂?反思中介機構為什麼敢助紂為虐?

中介需要反思。反思為什麼要與企業沆瀣一氣?反思是不是違背了基本的職業操守?

企業需要反思。反思上市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敢如此張狂?

如果經濟領域對這種現象都麻木了,後果有多麼可怕!這已經不僅僅是危害到實體經濟,危害到經濟基礎,還會對社會的價值體系和社會文化和風氣的形成嚴重毒化,進而產生嚴重後果。

謝謝閱讀,謝謝點贊,請在評論區留言,或者關注後私聊。


投資悟道


最近康美藥業的事情一直在持續發酵,康美藥業的股價也有10塊多跌到了目前的6塊錢左右,股價跌幅超過了40%,作為曾經的白馬股,康美藥業的連續跌停讓股民損失慘重,尤其是回顧跌停的原因,竟然是康美藥業財務報表出錯,多計收入近300億元,然後突然發公告更改,由業績增加轉為巨幅虧損,導致很多股民措不及防,形成了連續性的下殺,那麼康美藥業的過錯應該由股民買單嗎?


首先第一點,康美藥業的財務公告問題目前已經引起了管理層的關注,管理層連續發函質詢,目前已經有人報案,訴訟康美藥業財務造假,雖然對於康美藥業財務報表事件並沒有定性,但目前全面的調查已經展開,相信隨著管理層調查的深入,一定會給康美藥業財務報表事件定性,如果定性為欺詐,那麼就涉嫌犯罪了,就不是什麼過錯行為,必須要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從最近管理層的表態來看,康美藥業這一次有點在劫難逃,很有可能管理層會藉助康美藥業的事件,徹底整治上市公司財務公告不實的問題,有一點殺一儆百的意思。

另一個方面,上市公司出現的過錯,憑什麼讓股民散戶承擔損失。上市公司公正客觀發佈財務數據的職責,並且對所發佈的數據要負責,一旦出現數據造假問題或者是欺騙問題,必須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把所有的問題的推卸為技術過錯或者是人員過失,如果作為一個上市公司,對於自己的財務公告都不嚴謹,那麼其實它已經就失去了上市公司的資格,而股民由於購買了這支股票而形成了損失,應該由上市公司負責賠付,這是一種天經地義的邏輯。

在市場交易中,股民散戶本身就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只能是依靠公開信息進行交易,如果上市公司的公開交易信息出現問題,那麼就是直接的坑害了股民散戶,這個時候還讓股民散戶為上市公司的錯誤買單,那不僅是不講理了,更是法理何在!


小散李大鵬


康美藥業的一夜之間蒸發299.44億資金這種這種醜聞事件還在持續發酵,而這種醜聞事件的過錯是由於康美藥業自身引起的,不應該由投資者為其買單。

首先投資者本身在這件事是不知情的無辜者,也是這件事是的受害者。本來投資者去看好康美藥業未來發展,投資者想從股票市場賺點差價,為自己帶來利潤。卻不幸遇到康美藥業這種事件,股價從10多元開始殺跌截止今天已經跌到6元以下了,跌幅已經高達50%多,接近腰斬了,投資者已經成了這件事的受害者了。

其次投資者本身就是在二級市場的弱勢群體,既然是弱勢群體就應該要加以保護起來,這樣才能保證中小投資者利益。就比如康美藥業的這件事,在籌碼時間爆發前購買的投資者由於這件事帶來的損失應該要得到全額賠償。因為整件事都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的過錯,上市公司有錯在先,所以由於這件事帶來的投資者損失要能得到賠償。

經過這件事之後,希望A股能出臺一些關於上市公司的過錯導致投資者出現重大損失的賠償制度。不然的話中小投資者利益怎麼保護起來,上市公司的過錯就應該要上市公司負責到底,不應該把這些過錯都讓投資者買單了。

中小投資者是二級市場手無寸鐵的弱勢群體,一定要保護好每個人的利益;如果上市公司的犯的錯誤要讓中小投資者買單這是不合理的。


老金財經


第一,康美的問題,過於嚴重,要追究法律責任

近300億貨幣資金消失,屬於嚴重財務造假,而非會計差錯。

問題是以目前證券法,並不能罰多少錢,所以現在證券法還在修訂,新的版本應該有更加嚴厲的處罰措施。

而且,關於投資者賠償的問題,現在也沒有很詳細的,很具體的措施。歷史以來,投資者賠償案例一個手掌都數的過來,太少了,我印象中只有兩三個案例動用了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欣泰電氣是其中之一。

第二,在現行證券法框架下,投資者沒有有效申訴途徑,這意味著可能得不到賠償

現在主流的賠償申訴主要是律師徵集案例,集體訴訟,也有勝訴的,但是過程可能比較麻煩,也很耗時,不知道有幾個人有耐心。

第三,受損投資者如何界定

以什麼時間段買入界定是否受損,這個也是個很麻煩的事,如果沒有清晰界定,那任何買入虧損都來申請賠償的話,這根本無法推進的。

所以,這事目前框架下維權難度挺大的,如果虧的實在很多,就一定要試試,萬一能回點錢呢?


趙冰峰財經


康美藥業300億的“會計差錯”案目前還在調查當中,還未定性,但是,康美藥業的股價最近已經連續5個跌停了,短短几天市值蒸發達200億,以2018年底它的股東人數22萬戶計算,平均每戶虧損9萬多,這還沒算它在2018年連續下跌所帶來的虧損,我們不禁要問:投資者的損失該有誰來負責?康美藥業自己的過錯為何要由投資者來承擔損失?

對於康美藥業這樣的“問題”公司,我有以下幾點疑問:

一、明明是“問題”股,為何還要讓它“帶病”交易?

其實,康美藥業出問題早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也不是一次兩次被調查,早在2012年的時候,北京某律師行就曾起訴康美藥業涉嫌虛假陳述、內幕交易以及操控證券市場三宗罪,但是那時有關部門並未表態,2018年12月底,康美藥業再次因涉嫌虛假陳述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現在不到半年時間又被爆出300億的“會計差錯”,就是這樣一個問題公司,監管部門卻一直允許它“帶病”交易,我個人認為,這對廣大投資者是一種誤導,是對投資者的利益不負責任的表現!

二、“帶病”交易,投資者的損失該由誰來買單?

無論是重大資產重組,還是出現問題被立案調查,都是屬於會對股價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都應該暫停交易,但是事實上,A股往往只對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進行暫停交易,而對於像康美藥業這樣的上市公司出現問題時,卻並未暫停交易,這顯然是對投資者利益不負責任的表現,這就好比明明知道是“假貨”,還讓它繼續在市場上流通一樣的道理,最終受損失的是廣大投資者!

我們總是說要保護中小投資者,但是卻未能制定一個有效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制度,出了問題,一罰了事,一“退”了事,至於投資者的損失,只能依靠投資者自己去維權索賠,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K濤資本


投資者該不該為康美藥業的過錯買單?


康美藥業,股價從28.02元一路下跌,到今天最低價5.63元,足足下跌了80%,投資康美藥業的股民損失非潰慘重。

康美藥業去年還是大白馬股,市值一度高達1500億,而如今天白馬變成了問題股,市值也縮水八成僅剩300億左右。曾經的白馬股,各路機構發佈報告強烈看好,股民們也在“價值投資”的大旗之下緊緊抱著這匹大白馬,坐等豐厚的回報。

但是假的真不了,最終康美藥業還是隕落了,市場不僅感嘆:如果連大白馬都不值得投資,那麼A股還有什麼能讓人投資的?

這確實是問得很好,這些曾經的白馬股績優股,搖身一邊都成了問股股,股價動不動跌八成跌九成,讓相信價值投資的股民損失慘重極其受傷,將會嚴重打擊投資者的長期投資信心,可謂“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五一節前,康美藥業又爆雷,稱之前財報上多列了299億元的貨幣現金,299億啊朋友們,這筆錢相當於現在康美藥業的總市值了,說沒就沒了。一句不小心會計差價道個歉就完事了嗎?爆雷之後股價再次連續跌停,收出五個一字板跌停走勢,後面入場的股民再次深套其中。

當然,我們支持證券會嚴查康美藥業,查出問題嚴懲,甚至如果達到條件該退市就退市,但是有個問題,股民是無辜的,有問題的是上市公司,而不是股民,股民在買入的時候並不知道所謂的“會計差錯”,那麼不管公司是退市也好,是處罰也好,這些錯誤應該由上市公司來承擔,憑什麼讓股民來承擔呢?

對於股民造成的損失,如果核查確實出問題,應該由上市公司出資,與之前的會計審計機構共同對股民進行償付。否則,以後股民怎麼還敢投資,一個康美問題浮出來,還有多少康美的問題沒有浮出來?這是一個公平機制與市場信心重構的重大問題,不可小視!


財經宋建文


我的觀點是,在這次康美藥業的造假事件中,不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個人投資者,都不應該為此而買單。因為,他們都沒有錯。

1、所有的信息披露,都是經過公司高層授權、核實並簽字的,你說過錯就過錯?幾百億的錯誤,難道就是一天兩天的事?恐怕不是一年兩年的事吧?這麼長時間,現在才說出來,投資者都被埋進十八層地獄了。如果有槓桿投資者的話,他們估計跳樓才能解脫。

2.這根本就是犯罪,嚴重的欺詐投資者。你作為一家上市公司,難道你一直以來都不懂得什麼是標準的、謹慎選擇的會計處理準則嗎?

那你還來上什麼市?而且金額巨大,真是把法律當兒戲,把國家相關部門當猴耍,把廣大投資者當人肉吸血。

3.如果是由於市場的問題,股票價格波動,那投資的損益,理當由投資者自己承擔。但如果是以涉嫌欺詐的方式來進行,那所有人都不應該為此承擔絲毫的責任。

我沒有投資任何股票,沒有任何利益相關。

但是我極力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嚴肅處理此事,還市場一個公正,換投資者一個公平和說法,還未來一個美好的藍天。


財經早知道007


康美藥業的單子是自己買的。就憑著5元左右的淨資產,願意花上十幾元甚至是二十幾元的價格去買,實在讓人無語。就像貴州茅臺,不到100元的淨資產,股價炒的900多元,還要炒到1000多元,還能說是“理所當然”?神一樣的邏輯,“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何曾幾處聞”?還冠以“價值投資”的桂冠,到時候又不願意買單。其實就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就算不造假,康美藥業也不值十幾二十元。騙子屢屢得手,就是有些人頭腦過於簡單,很容易被忽悠。記住一句話,市場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沒有人會把“賺錢”的買賣給你推薦。上市公司即使買單,也是股東的錢,你買了他的股票,就算給你“賠錢”,上市公司就會玩完,你是股東,你還是賠錢。就像ST的股票,明明就是賠錢,可還是有人要買,樂視網退市,還有人敢翹板。買錯了股票,怎麼算都是賠錢。公司賠錢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這賬還用算?以後長個心眼,不要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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