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資格收裝修保證金嗎,為什麼?

朝天厥1


確實沒有一條明確的法律規定寫了物業有資格收取裝修保證金,但是一般這些規定會在《物業服務合同》當中有所體現。

其實一開始物業制定收取裝修保證金的規定目的是為了保障業主的權益,避免有些業主因為自家裝修導致樓房、道路、綠化帶等公共財產遭到毀壞,畢竟房屋裝修屬於“大規模動工”難免不會對其他公共財產造成破壞,對於這些公共財產的破壞肯定是需要責任人進行賠償的,而裝修保證金就是為了避免某些無良業主破壞後還拒絕賠償而現行收取的費用,如果沒有毀壞公共財產是會全額退還的。

但是現在的一些物業公司說是全額退還,卻總是找各種各樣的理由扣除一定的裝修保證金,導致了現在大多數業主對於繳納裝修保證金都有一種抗拒心理。

其實目的是好的,但是由於監管不到位、部分業主的縱容(有些業主會因為扣除的金額不多就懶得維權)導致一些無良物業破壞規定,造成現在這種物業、業主之間相互不信任的局面產生。


東友律師事務所


裝修保證金

1.裝修押金,裝修保證金,相信裝修過房子的應該都有所體會,特別是有了物業小區管理以來,似乎成為不成文的規定,交房拿鑰匙,物業費,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都是一分不少的交。

2.這裝修保證金是合法合規的麼?目前是沒有法律法規條文明確規定這樣收費,各地地方法規就不得而知了。裝修保證金主要是物業收取,作為業主在裝修房子時對公共區域損害,樓體結構破壞的賠償保證金,一般裝修完房子就退還業主,但是目前的情況是有些物業不退還,強迫抵頂物業費,有些是找些理由隨意扣除。引起矛盾。

3.比較多見的就是開發商請來的物業大神,服務不好收費高,集中交房期,新交的房子維修費低,利潤高,靠著新房穩賺不賠。物業收費率高,因交房鑰匙在物業領。

4.個人認為,物業保證金有兩面性,既好物業公司真心在為小區服務,避免了一些業主野蠻裝修,破壞新房的公共設施和裝修。差公司,就是個坑。


5.建議應該有三方監管,這樣更好些,物業收取保證金容易造成矛盾,同時不利於物業更好的服務。建議用居委會或者社區介入監管,或者有詳細的規定。目前的話,建議不收。如果有強制收取的可以到建委或者物業管理部門投訴。


設計好好


目前,開發商和前期物業基本上都是“父子”關係。在新房交鑰匙之前,他們就會“脅迫”業主簽訂一些看似正常的格式協議,交物業費、垃圾請運費、水電費預存、裝修保證金等等。哪一項完不成,業主都不可能拿到新房鑰匙。對於為改善居住環境等待多年的業主能怎麼辦!?無論是大坑還是小坑,無奈之間還是得往裡跳。物業收取業主裝修保證金根本上就是想先佔用、後剋扣,跟開發商收取“誠意金”有類似之處。看似很少的一筆2000元,但是一個小區上千家住戶聚集起來數額可觀。這筆不菲的資金開發商一般能使用半年之上而不用支付利息(裝修一般三個月,物業驗收之後三個月退錢)。特別可恨的就是無恥下流的物業還惦記著剋扣,他們比晚清沒落的八旗子弟更無恥,“碰瓷”都能碰能業主家裡,在裝修時給業主設套,讓業主感覺是自己錯了,然後按照物業的處罰規定處罰業主。


王紹儒2


大家算過賬沒有,一個小區平均6幢高層,2500×180×6,大概有兩百多萬的資金沉澱,物業就可以拿這部分錢去投資其他,是可以產生效益的,而且保證金至少三個月才退,多的半年才退,所以我就是不交


Aloys2


吵著開除物業等於零,全體業主到市政府門前靜坐示威,還業主安寧的生活。


感恩的心63407


物業就是社會毒瘤,插在老百姓心中的釘子,難道因為他們要共產黨失去民心?


天眼看地球


物業這個🐶東西當百姓是豬啊,翻身做主天天要管理費,這個是要翻身做主啊,花了幾十萬上百萬買的房子還要被人管理收費,經過業主同意了嗎,誰讓你們來業主家收一年幾百萬的管理費,比銀行還不要臉,躺著賺錢不幹活的東西,滾出業主家,還社會安定,


租住在這片土地上


必須取消全國物業公司,業主要的是自治,業主可以請些清潔阿姨和保安和水電回來自己打理,每年業主會推選個代表出來管理,每個月會開個業主大會,處理小區問題,收費公開,多出來的儲備會拿出來搞些小區活動,增加業主感情 ,不需要物業公司壓榨我們業主。


OA小寶AO


據我所知環境衛生工人是不允許收集建築垃圾的,所有建築垃圾是由施工單位自己請理,一家一戶裝修的垃圾往往或者是施工隊或者房主就把這些東西與生活垃圾堆放在一起不管了,這令物業公司很無奈,所以採取押金形式監管。不過業主自己清理乾淨後應該足額退還的。


Anop


物業說白了就是個有償服務的個體經營者,現在可到好了,物業競成了業主的管理者,收著不緋的物業費不說,對業主那是指手劃腳,更可氣的是最起碼的服務都不到位,比如說:我居住的小區,晚上7點座便排汙下水管道堵了,找物業蔬通,回答是:都下班了,要等到明天早上上班以後才有人來疏通管道,這一夜整個單元的業主家人都不能如廁,還有洗洗涮涮等等都不能,沒有辦法只能再多花一份錢另請它人來疏通下水道,你說這樣的物業有個屁用?可氣可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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