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資訊】@桂東人 招聘10人!我縣發佈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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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资讯】@桂东人 招聘10人!我县发布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9年桂東縣公開招聘教師

公 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關於進一步嚴格程序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關於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和等文件精神,經研究,2019年桂東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教師10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2019年桂東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民生资讯】@桂东人 招聘10人!我县发布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x.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佈。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週歲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後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週歲(1978年5月13日以後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填寫。專業設置以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6年增補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專業目錄(2012年)》作為基本依據。所學專業或專業類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或專業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 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縣教育局認定。

(4)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截至公告發布之日,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選崗、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考人員提前填寫並打印《2019年桂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

1.報考方式。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與網絡投遞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1)採用現場報名的在規定期間直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現場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2)採取網絡投遞報名的請將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照片要求:35×45mm,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傳照片的,資格初審不合格)按要求全部存放於一個文檔,以壓縮文件格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文檔名為崗位名稱+姓名,並電話告知桂東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繫電話:0735-8628495)進行確認。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在筆試前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均為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現場報名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採用網絡投遞報名材料的截止時間為5月17日18:00。

3.繳費。本次招聘免收報名費。

4.報考注意事項

(1)報名後,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諮詢桂東縣教育局人事股(諮詢電話:0735-8628495)。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繫電話應準確無誤並確保能隨時聯繫,因提供錯誤聯繫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繫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繫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後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5)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於5月20日在桂東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dx.gov.cn)公佈,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放棄本次考試。5月22日公佈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採用現場報名的在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採用網絡投遞報名的,在5月19日前,由考生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要求有二維碼)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未按規定要求接受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4.領取准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於6月10日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x.gov.cn)公佈,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請於6月13日至6月14 日正常上班時間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縣教育局人事股(縣教育局508室,縣內可乘2路公交車抵達)領取准考證。

(三)筆試

1.筆試組織。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科目。招聘筆試科目為一科《教育基礎知識》,筆試採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3.筆試時間。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時。

4.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准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5.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准考證參加考試。

7.筆試成績公佈。2019年6月下旬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x.gov.cn)。上公佈。

(四)面試

1.面試組織。由桂東縣教育局組織,桂東縣紀委監委、桂東縣編辦、桂東縣人社局全程監督與指導。

2.面試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入圍最後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形式。說課。

4.面試內容。面試內容為招聘學段學科現行教材。

5.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桂東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6.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採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於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7.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捨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在桂東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桂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桂東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複檢。當日複檢和當場複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複檢申請。複檢只能進行一次,複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准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採取適當的考察方式,並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桂東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桂東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於 7 個工作日。

(八)擇崗

報考鄉鎮中小學校初中語文教師崗位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另行公告或通知。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桂東縣人社局統一彙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後,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桂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後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號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准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准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准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9年桂東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並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於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五)面試後,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

政策考務諮詢電話:縣教育局人事股,0735-8628495。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縣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0735-8628501。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諮詢由桂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2019年桂東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桂東教育事業招聘報名表.xls

附件3:誠信考試承諾書.doc

桂東縣教育局

2019年5月7日

關注@桂東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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