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因一件小事雙方發生口角 打架被拘

“因小失大”:因一件小事双方发生口角 打架被拘

洗車過程中,因為汽車沒洗乾淨雙方發生口角,車主賈某和洗車店老闆蔡某及蔡某兒子3人拳腳相向大打出手,結果雙方受傷花費醫療費不說,還一同被麒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因小失大”:因一件小事双方发生口角 打架被拘

(賈某)

5月1日16時許,茨營派出所接到賈某報警稱:其在茨營一洗車店內被人打了,請求出警處理,民警接警後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經調查,報警人賈某(男,27歲,麒麟區人)駕駛自己的白色麵包車到蔡某(女,37歲,麒麟區人)和其兒子何某(男,16歲,麒麟區人)開設的洗車店洗車。洗完車後賈某發現保險槓和車尾處有幾處汙跡未洗乾淨,要求何某和蔡某洗乾淨。但蔡某和何某稱那個汙跡洗不掉,要想洗掉的話要多加錢使用清洗劑才能洗掉。

“因小失大”:因一件小事双方发生口角 打架被拘

(蔡某)

對此,賈某相當不滿意,認為自己已經出了洗車費了,洗不乾淨是洗車場的責任,中途要求加錢純屬不合理要求。就為這點事情,雙方爭執不下最終導致動手。在打架的過程中,3人都動了手,除何某外,賈某和蔡某均有損傷。

“因小失大”:因一件小事双方发生口角 打架被拘

(何某)

目前,賈某、蔡某、何某3人因毆打他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民警分別對賈某和蔡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何某因未滿十八週歲,被處行政拘留五日不予執行。

事後,3人均對自己的魯莽行為後悔不已,表示今後遇事一定冷靜,不會再因一時衝動而違反法律。

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嗎?下面小編幫你算筆賬!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打架成本公式依據的法律法條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發佈: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新聞辦

提供:茨營派出所

審核:張義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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