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感城法庭庭前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11月20日,感城法庭庭前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圓滿化解了紛爭。

原告王某與被告鄧某屬同村關係,2019年1月鄧某向王某借款17000元,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還款期限至2019年8月。還款期限到後,被告鄧某未按約定期限還款,造成王某經濟損失。經原告王某多次催要,被告鄧某仍拒絕還款,無奈之下王某將鄧某起訴至法院。

感城法庭在受理該案後,得知王某是一名殘疾人,行動不便,決定庭前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法官的耐心、協調、勸導,僅用了一天的時間,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調解方案經鄧某提出,王某也秉持著大度的原則,同意被告的分期償還本金免除利息的調解方案。雙方當事人也在調解過程中互相理解對方的不易,握手言和。

近年來,東方法院本著“積極進行訴前調解、讓調解貫穿審判全程”的工作原則,著力在庭前化解矛盾,既節約了司法資源,又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文稿:李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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