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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上午,失聯50天的90後徒步愛好者馮浩,與搜救人員在青海格爾木市烏蘭烏拉湖東側50公里處相遇。

在馮浩自己走出無人區後,當日下午馮浩告訴紅星新聞,謝謝大家的關心,目前他挺好,他們要在青海的派出所處理完事情,才能回拉薩。

5月7日凌晨,與馮浩同行的隊友李志森發微博稱,“林業局處罰了:5000元。15天內交齊!我接受!我也寫了保證書,承諾再也不會違反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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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森微博

“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其違法事實與依據是:2019年3月5日到2019年5月6日,非法穿越國家自然保護區。並給予5000元的處罰,2019年5月21日前將罰款交到指定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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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書

5月7日早上,西藏安多縣林業局派出所向紅星新聞確認,就李志森、馮浩以及馮浩女友金路三人非法穿越羌唐無人區一事於5月6日晚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各罰款5000元。

工作人員表示,在5月6日晚上10點左右做完詢問筆錄後,經過現縣和市局討論後決定給予5000元的行政處罰。他說,李志森已經接受處罰,“他現在可以離開這裡返回拉薩或去其它地方了。”但是馮浩和金路對處罰有異議,馮浩認為他是初犯,罰款5000元有點高,而金路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一分錢罰款都不會交。“他們二人不接受這個行政處罰,要走行政複議,今天我們會帶著他們到我們縣法院或檢察院走行政複議。”

5月7日19時,西藏安多縣自然資源局局長拉巴在接受中國之聲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馮浩、金路明知非法穿越行為違法,但拒不認錯,拒不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處罰決定,態度蠻橫,正在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調查和處理。以下為最新處理情況:

1、馮浩、金路、李志森三人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關於禁止在可可西里、阿爾金山、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西藏自治區林業廳《關於禁止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等法律法規,進行非法穿越的行為,安多縣林業森林公安局依法對以上三人分別處以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理。目前,馮浩、金路明知非法穿越行為違法,但拒不認錯,拒不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處罰決定,態度蠻橫,正在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調查和處理。李志森已接受處罰並承認錯誤。

2、經我局說服教育和要求,馮浩等三人盲目非法穿越無人區,還報警求助,致使國家公共資源造成重大浪費的行為,李志森以團隊的名義向全社會公開致歉。

3、在此,我們呼籲全社會各界人士不要盲目穿越無人區,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極為脆弱,擅自穿越會對生態造成極大破壞、嚴重影響野生動物的遷徙和生存,且保護區海拔高、氣候惡劣、攻擊性極強的大型野生動物活動頻繁,望全社會各界共同拒絕和抵制非法穿越無人區的行為。勇敢不是逞強,寧靜是最大的保護。

近年來,一些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反覆申明禁止非法穿越。

新疆羅布泊野駱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就曾多次發佈通告,嚴禁進入保護區開展旅遊探險等活動。保護區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一些自駕旅行俱樂部等打著“穿越無人區”“探秘死亡之海”等噱頭,在野駱駝保護區內組織非法穿越,進行旅遊探險活動,干擾了野駱駝正常生活習性,對珍稀物種的棲息地造成了威脅。去年10月,陝西眉縣、太白縣聯合發佈公告,全面禁止“鰲太穿越”活動。“鰲太線”是秦嶺山脈海拔最高的一段主脊,保存有完整的第四紀冰川地貌。但非法穿越人員的增多,給“鰲太線”上的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傷害。而且據媒體報道,2012年至2017年間,至少有46名驢友在此失蹤或死亡。

這對情侶的言行,讓網友徹底怒了:還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臉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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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天的聯合搜救,動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要不,搜救費用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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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提出,搜救不應該是社會服務的範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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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有其他網友解釋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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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認為,這對情侶無視規定,浪費公共資源,應當加大處罰力度,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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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看?

本文來源:觀察者網綜合自紅星新聞、中國之聲

審核|邱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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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的你正在變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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