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浩特居民,今年的生活垃圾處理費,你交了嗎?

我們每個月除了交水電費

物業管理費

.........

我們還要交一筆費

叫做生活垃圾處理費

相信阿盟的很多小夥伴肯定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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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收垃圾處理費呢?”

“費用收了是用來幹嘛的呢?”

“繳納了物業費,

再交生活垃圾處理費是否涉及重複收費?”

帶著大家的疑惑,小編為大家進行揭曉:

我們先來看看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定義: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是用於清掃、收集、運輸(中轉)、處理城市生活垃圾所發生的,而向相關單位和個人收取的費用。徵收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提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的需要,更是促進環衛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7號)第四條規定: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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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浩特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為什麼這麼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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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40名收費員每天的工作,就是到街邊商鋪、市場攤位以及小區居民家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但常常被拒之門外。相比於居民對水、電、暖費用的自覺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難的現象,自開徵以來就一直存在,到底是什麼原因?

居民不瞭解為什麼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

巴彥浩特鎮一家商鋪的店主劉先生疑問道:“我們的衛生是承包給物業公司的,他們每年都會收垃圾清運費,我不太明白為什麼還得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小區居民以為收費員是騙子

國稅小區不大,只有3棟樓9個單元,但是阿左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的收費員潘慧玲每次去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要連續跑5天。“您好,我是環衛局的,我叫潘慧玲,今年的城鎮垃圾處理費請您繳納一下,您家一共幾口人?每人每年18元……”“誰知道你是哪裡的,騙子吧?”

收費員跑一上午“顆粒無收”

跑了一上午,潘慧玲沒能收上一分錢。她說:“不論是居民還是商戶,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一直以來就處於兩級分化的狀態,繳納的居民和商戶會一直繳納,不繳納的不論我怎麼解釋,他們也不會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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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處理費是重複繳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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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慧玲告訴記者,她在收費中發現,生活垃圾處理費之所以難收,是因為很多人認為這項費用是重複收費,其實不然。

阿左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工作人員解釋,物業收取的只是清掃保潔費,幫居民或者商戶清掃垃圾,有些還將垃圾桶的垃圾歸集到一起,送到垃圾轉運站。但是物業所做的也僅限於此,這些垃圾進了轉運站後怎麼處理?還會有運輸車將它們運到垃圾處理場,進行攤鋪、碾壓、填埋、消殺、滅菌、滅蠅、覆蓋、檢測等多項處理。

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的正是這垃圾後續處理的費用,且居民、商戶、機關單位的收費標準也不同。

阿左旗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具體收費標準如下:居民(包括暫住居民):1.5元/人·月,按年度一次性徵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按在冊職工人數徵收,2元/人·月,按年度一次性徵收。餐飲業按營業面積為單位徵收,50平方米以下50元/戶·月;51至100平方米為70元/戶·月;101至200平方米為100元/戶·月;201平方米及以上為0.6元/平方米·月,按月徵收。商業服務網點、流動攤點等都有不同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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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用在何處了?

每年投入千萬元處理垃圾

記者從阿左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瞭解到,巴彥浩特鎮於2008年9月建成II級垃圾無害化處理場1座,於2010年1月投入試運行,場址位於巴彥浩特北烏巴公路以西2公里處一個荒山溝,設計使用年限15年,日處理生活垃圾150噸,處理工藝採用衛生填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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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阿左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2018年處置生活垃圾5萬噸,生活垃圾清掃、收集、轉運、終端處置等環節發生的總費用為4100多萬元,2018年收繳到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僅1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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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去了哪裡?

阿左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收繳上來的費用,要全數上繳,不得自行處置。收繳上來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對比每年的垃圾處置費用,還有很大缺口,垃圾處置費每年主要靠財政下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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