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鹿角巷”之爭在廈上演

晨報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思法

真假“鹿角巷”之争在厦上演

去年,網紅飲品店 " 鹿角巷 " 在廈門遍地開花,市民納悶了,孰真孰假?真 " 鹿角巷 " 也苦惱了,如何應對這群來勢洶洶的 " 假鹿 "?(本報 4 月 3 日 A12 版曾作相關報道)

昨日下午,真假 " 鹿角巷 " 之爭在思明法院上演,被告是位於何厝的一家飲品店。據瞭解,邱茂庭(廣州)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廣州餐飲公司 ")此番共在廈門起訴了 20 餘家 " 鹿角巷 "。

何厝這一飲品店的老闆姓吳。2018 年 10 月,該飲品店籌備開張,但沒過多久就收到了廣州餐飲公司發來的函,稱其侵犯了該公司擁有的鹿角巷系列美術作品著作權。吳先生有些疑惑,因為他已經為加盟 " 鹿角巷 " 向廣州另一公司支付了加盟費 5.3 萬元,他也看過了對方提供的版權登記證書等資料,才簽訂了協議。

廣州餐飲公司提出,邱茂庭是 " 鹿角巷 " 系列作品的創作人,擁有該系列作品版權登記證書,享有著作權。廣州餐飲公司經邱茂庭授權,排他使用該系列作品,且可對任何侵權行為進行維權。經調查,吳先生的飲品店未經許可,擅自在店鋪裝潢及產品包裝上使用 " 鹿角巷 " 系列作品,侵犯廣州餐飲公司著作權,同時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不正當競爭。廣州餐飲公司要求吳老闆的飲品店立即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損失 5 萬元,並在媒體刊登聲明。

昨日庭上,吳先生一方的委託代理人出示了該店與廣州瑾豐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瑾豐公司 ")的加盟合同。據介紹,去年,吳先生上網搜索 " 鹿角巷 " 加盟事宜,聯繫上了瑾豐公司。據吳先生了解,當時瑾豐公司正在申請註冊商標,並稱已經可從 " 鹿角巷 " 系列作品著作權人鄭某處取得版權授權。吳先生一方還提供了另一書面材料,但該材料明確載明 " 鹿角灣 " 三個字。當時瑾豐公司與吳先生方解釋稱,加盟之後可用 " 鹿角灣 " 名稱,也可使用 " 鹿角巷 " 名稱。

經庭審現場比對,邱茂庭與鄭某的鹿角作品確有不同。" 授權資料上用的是鄭某的作品,但實際裝潢、產品包裝所使用的卻是我們的標識。" 原告委託人向記者介紹。

授權一套,實際操作一套,這讓吳先生一方有些無奈。" 我們被坑了 !" 被告代理人感慨。不過,被廣州餐飲公司起訴後,他們並未聯繫瑾豐公司,因為 " 不想折騰了 "。

廣州餐飲公司委託代理告訴記者,他們在廈門起訴了 20 多家飲品店,其中思明法院 10 餘件、廈門中院 10 餘件、湖裡法院 1 件。這些飲品店情況各異,像吳先生這樣的店家還是有些法律意識的,會尋找加盟找授權,只是沒注意審查找錯了人。其他案件中存在經營者直接從網上下載 " 鹿角巷 " 標識直接使用的情況。

記者另從庭上獲悉,廣州餐飲公司取得了 " 鹿角巷 " 系列作品著作權,但 " 鹿角巷 " 至今仍未成功註冊商標,尚在審查中。

該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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