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鹿角巷”之争在厦上演

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

真假“鹿角巷”之争在厦上演

去年,网红饮品店 " 鹿角巷 " 在厦门遍地开花,市民纳闷了,孰真孰假?真 " 鹿角巷 " 也苦恼了,如何应对这群来势汹汹的 " 假鹿 "?(本报 4 月 3 日 A12 版曾作相关报道)

昨日下午,真假 " 鹿角巷 " 之争在思明法院上演,被告是位于何厝的一家饮品店。据了解,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州餐饮公司 ")此番共在厦门起诉了 20 余家 " 鹿角巷 "。

何厝这一饮品店的老板姓吴。2018 年 10 月,该饮品店筹备开张,但没过多久就收到了广州餐饮公司发来的函,称其侵犯了该公司拥有的鹿角巷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吴先生有些疑惑,因为他已经为加盟 " 鹿角巷 " 向广州另一公司支付了加盟费 5.3 万元,他也看过了对方提供的版权登记证书等资料,才签订了协议。

广州餐饮公司提出,邱茂庭是 " 鹿角巷 " 系列作品的创作人,拥有该系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享有著作权。广州餐饮公司经邱茂庭授权,排他使用该系列作品,且可对任何侵权行为进行维权。经调查,吴先生的饮品店未经许可,擅自在店铺装潢及产品包装上使用 " 鹿角巷 " 系列作品,侵犯广州餐饮公司著作权,同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广州餐饮公司要求吴老板的饮品店立即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 5 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

昨日庭上,吴先生一方的委托代理人出示了该店与广州瑾丰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瑾丰公司 ")的加盟合同。据介绍,去年,吴先生上网搜索 " 鹿角巷 " 加盟事宜,联系上了瑾丰公司。据吴先生了解,当时瑾丰公司正在申请注册商标,并称已经可从 " 鹿角巷 " 系列作品著作权人郑某处取得版权授权。吴先生一方还提供了另一书面材料,但该材料明确载明 " 鹿角湾 " 三个字。当时瑾丰公司与吴先生方解释称,加盟之后可用 " 鹿角湾 " 名称,也可使用 " 鹿角巷 " 名称。

经庭审现场比对,邱茂庭与郑某的鹿角作品确有不同。" 授权资料上用的是郑某的作品,但实际装潢、产品包装所使用的却是我们的标识。" 原告委托人向记者介绍。

授权一套,实际操作一套,这让吴先生一方有些无奈。" 我们被坑了 !" 被告代理人感慨。不过,被广州餐饮公司起诉后,他们并未联系瑾丰公司,因为 " 不想折腾了 "。

广州餐饮公司委托代理告诉记者,他们在厦门起诉了 20 多家饮品店,其中思明法院 10 余件、厦门中院 10 余件、湖里法院 1 件。这些饮品店情况各异,像吴先生这样的店家还是有些法律意识的,会寻找加盟找授权,只是没注意审查找错了人。其他案件中存在经营者直接从网上下载 " 鹿角巷 " 标识直接使用的情况。

记者另从庭上获悉,广州餐饮公司取得了 " 鹿角巷 " 系列作品著作权,但 " 鹿角巷 " 至今仍未成功注册商标,尚在审查中。

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