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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知應會


一、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什麼時候開始?

2018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始。

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時間多長?

習近平總書記 2017 年 11 月8日批示要求開展一輪新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2018 年 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時間從 2018 年 1 月開始,至 2020 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1. 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

2. 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

3.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四、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藍圖“是什麼?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2018 年 1 月開始,至 2020 年底結束,為期 3 年。

2018 年:治標。啟動,打掉一批涉黑涉惡組織,懲處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2019 年:治根。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使人民群眾安全感、 滿意度明顯提升。

2020 年:治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年工作重點分別是哪些?

2018 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 年: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0 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六、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

2.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

3.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4.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

5.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七、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要求是什麼?

有黑掃黑 、無黑除惡、無惡治亂。

八、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打擊的重點黑惡勢力是什麼?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 充當“ 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1.影響、干擾中央決策部署、中央政策落實的黑惡勢力;

12.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3.國家公職人員及黨政機關領導幹部、政法機關領導幹部及政法幹警充當黑惡勢力 “保護傘”和涉黑涉惡腐敗問題。

九、掃黑除惡工作中出現的新動向是什麼?

向政治領域滲透, 企圖操控、把持基層政權;向新行業、新領域擴張,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向隱蔽化轉型,逃避打擊能力增強。

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一案三查”指什麼?

既要查辦黑惡勢力,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十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兩個一律”指什麼?

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

對黑惡勢力“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十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做到哪”三個結合”?

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

掃黑除惡要與反腐、基層“拍蠅“結合起來;

要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十三、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是什麼?

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十四、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線索、打犯罪、挖“保護傘“、治源頭、強組織。

十五、“掃黑”與“打黑”有什麼區別?

打,打的只是一個點;

掃,掃的就是一大片。

雖然一字之差, 但對廣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黨中央國務院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保障社會安定有序、保障國家長治久安的堅定決心。

十六、“掃黑除惡”中的“黑”與“惡”指的是什麼?

“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惡” 是指惡勢力、 惡勢力犯罪集團。

十七、“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哪“四個特徵”?

1.組織特徵。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經濟特徵。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 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行為特徵。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 、殘害群眾。

4.危害性特徵。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十八、 涉黑類犯罪有哪些類型?

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十九、“惡勢力”的特徵及具體表現是什麼?

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 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重點:

1.一般為 3 人以上 (相對固定);

2.經常糾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為非作惡, 欺壓百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5.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二十、“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特徵及具體表現是什麼?

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 重要成員較為固定, 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

重點:

1. 有 3 名以上較為固定的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

2. 經常糾集在一起;

3. 共同故意實施 3 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等。

二十一、黑惡勢力是如何發展演變的?

實踐中,黑惡勢力發展一般有一個演變過程:惡勢力犯罪團伙

→惡勢力犯罪集團→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二十二、 掃黑除惡 “ 打早打小”、“打準打實”分別是指什麼?

“打早打小”是指各級政法機關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對可能發展成為“惡勢力”團伙、“惡勢力”犯罪集團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要及早打擊,絕不能允許其坐大成勢。

“打準打實”是指各級政法機關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 依法認定犯罪,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二十三、“軟暴力”具體表現是什麼?

暴力、 威脅色彩雖不明顯,但實際是以組織的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為依託,以暴力威脅的現實可能性為基礎, 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的手段,屬於《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五款第(三)項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於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 、糾纏 、鬨鬧 、聚眾造勢等手段。

重點:

1.暴力、威脅、色彩不明顯;

2.實施者有暴力威脅的可能性;

3.會使人產生恐懼、恐慌;

4.影響他人正常生產、工作、生活;

5.通過“ 談判”及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實施。

二十四、什麼是”套路貸"?

“套路貸”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財產的藉口,所以“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務之實。“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實,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 、“轉賬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

二十五、“村霸”問題的主要表現形式是哪五個?

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或暴力手段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黑惡勢力分子。

1.干擾基層政權, 通過 “拳頭”、欺騙、賄選等手段插手基層選舉, 爭當村幹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層公共事務;

2.欺壓村民百姓, 強拿硬要、隨意毆打、尋釁滋事,甚至僱黑傭黑形成幫派勢力;

3.破壞經營秩序, 在土地流轉、礦產開採、工程建設、客貨運營等過程中暴力打壓競爭對手;

4.侵佔集體資產, 非法侵佔、騙取國家項目資金,非法佔有集體土地、礦產資源;

5.農村宗族勢力,依仗人多勢眾, 恃強凌弱、橫行霸道、危害一方。

二十六、村” 兩委” 換屆建立”負面清單”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具有這 10 個方面負面行為的人員不能進”兩委“班子:

1.被判處刑罰、現實表現不好的;

2.欺壓群眾、橫行霸道、群眾反映強烈,涉及”村霸“村鬧、家族惡勢力、黑惡勢力的;

3.參加邪教組織,從事地下宗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

4.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超過有關任職限制期限,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

5.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 、欺騙、賄賂等違法手段參選的;

6.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7.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9.原村( 社區) 幹部近 3 年內被責令辭職和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的;

10.患有嚴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二十七、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1.對象為國家公職人員;

2.利用手中權力;

3.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

二十八、“保護傘"指哪些公職人員?

1.中國共產黨的各類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各級組織和各級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若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集體事務管理的人員。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二十九、農村地區打擊重點是什麼?

重點打擊把持或者侵害基層政權組織的“問題村官 ”、破壞影響基層選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它不法手段欺壓百姓、危害一方的農村黑惡痞霸勢力。

三十、城鄉結合部打擊重點是什麼?

重點打擊以”搶佔地盤“為特徵的, 以暴力或脅迫手段排擠對手,壟斷經營、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惡勢力, 如建築領域的阻撓施工、封門堵路、強攬供料的“沙霸”“磚霸”等。

三十一、各行業場所打擊重點是什麼?

重點打擊充當賭場娛樂場所“靠山”、“保護傘”,收取“保護費”,擾亂醫院、學校周邊秩序的黑惡勢力等。

三十二、 掃黑除惡的第一責任、直接責任、行業監管責任是什麼?

黨委、 政府承擔主體責任,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掃黑除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強化黨委政法委和政法機關的直接責任,各級政法機關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掃黑除惡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定位,擔負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監督責任;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各級行業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行業監管責任人。

三十三、紀檢監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重點查出的 3 類問題指的是什麼?

1.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

2.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3.地方黨委和政府、 政法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不力問題。

三十四、中央督導組的督導工作的”六個圍繞、六個重點” 是什麼?

1.圍繞政治站位,重點督導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和重要決策部署情況,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步驟情況,專項鬥爭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切實履行掃黑除惡重大政治責任情況。

2.圍繞依法嚴懲,重點督導掃黑、除惡、治亂的成效,特別是發動群眾情況, 嚴守法律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情況。

3.圍繞綜合治理,重點督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相關監管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 形成強大合力、 整治突出問題情況。

4.圍繞深挖徹查,重點督導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治理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深挖黑惡勢力背後“保護傘“情況。

5.圍繞織建設,重點督導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嚴防黑惡勢力侵蝕基層政權,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情況。

6 .圍繞組織領導,重點督導各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統籌力度,層層壓實責任,推動解決經費保障、技術裝備、專業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情況。

三十五、發現身邊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應如何舉報?

人民群眾向政法機關提供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和方式進行:

1. 撥打公安機關或掃黑辦向社會公開的舉報電話及郵箱進行舉報;

2. 通過政法便民服務平臺進行舉報;

3.通過信件或向政法機關及掃黑除惡辦公室當面舉報。

三十六、各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舉報方式有哪些?

全國掃黑辦:

電話:010-12389

信箱:北京市郵政19001號信箱

江蘇省:

電話:025-83524730

郵箱:[email protected]

淮安市:

電話:0517-80990915

郵箱:[email protected]

漣水縣:

電話:0517-82961516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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