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用心給你打官司嗎?

人生侃侃


作為執業律師,談一下自己的感悟,律師到底是否盡心盡力,得從源頭上看。

第一,你要確定你找的是律師。

有很多當事人會遇到這種情況,委託的是律師,但是拿到判決書之後才發現上面填寫的是某某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你要知道,法律工作者可不是律師,委託律師一定要去正規的律師事務所,有關信息可以到12348中國法網進行核實,以免上當受騙!有多少人藉著律師之名行騙,最後這個鍋都是律師背了。

第三,作為當事人,請不要給律師違法違規制造機會與可能。

委託律師之後,有沒有簽署正規合同、繳納費用有沒有正規票據、案情分析是否到位?

很多當事人沒有此類意識;也可能是朋友介紹的律師,礙於面子;還有的當事人是因為律師的分析正好符合當事人的內心期望,在內心滿足感之下就忽略了其他問題。好聽的話誰都愛聽,如果一個律師給你打包票,你用不用?如果一個律師給你拍胸脯下保證,你敢不敢用?

之前有當事人說自己打了三個官司找的律師都是如何如何,試問難到自己就沒有問題?人不可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三次委託同樣的人,誰之過錯?過錯又在誰?

還有很多當事人會糾結於律師的溝通次數,但是,關於律師與當事人的案情溝通次數並沒有標準,實踐中確實也無法制定標準。以本人為例,有的案件前後可能溝通兩三次即可,有的案件案情比較複雜或者涉及舉證、調取證據、鑑定、評估等程序,溝通次數會多一些,某離婚案件往返法院十餘次,跟當事人做案情分析的時間就多達40多個小時。另外,案件審理進度也會受到審判機關、公訴機關時間安排的影響,因此,當事人與律師需要保持溝通。但是,律師與當事人主動溝通也好、當事人主動聯繫律師也罷,對案件有幫助即可,無需區分。案件溝通次數也不能成為律師盡職盡責的硬性評價標準。

第三,當事人與律師之間要存在基本的信任與尊重。

有的當事人存在一種認識誤區,以為自己的律師會存在“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情況,擔心自己的律師被收買。顧慮可以有,但是信任不可丟失。以本人為例,如果涉及案件條件,本人與對方溝通案件調解方案,肯定會提前跟當事人溝通,必要時當事人本人必須在場。如果當事人不能到場,有關溝通經過也會第一時間徵求當事人意見並將結果轉達當事人。

2019年四月,某倉儲合同糾紛案件,因涉及倉儲物品清點與交付,從早晨八點半開始清點直至晚上九點裝車運走,本人與單位工作人員一直在現場,對方律師只在場待了兩個小時。

再比如,涉及案款交付問題,原則上本人從不經手當事人的款項,特殊情況下如果經手會向當事人提供往來明細,並及時轉交當事人,以免出現誤會帶來執業風險。

追名逐利人之常情,道德法紀不可違背。

趨利避害人性使然,職責擔當不可捨棄!





柳基偉律師


我見過一個律師,象徵性的收了當事人家屬2千塊,然後去外地幫這個當事人打一個合同詐騙罪的案件,來來回回,跑了至少15趟,2千塊錢連車費都不夠。

我問他,那你為什麼這麼拼命三郎。

他說,他覺得這是一個冤案,做律師遇到這種案件就要盡心盡力,否則就是草菅人命。

我也見過一個坑你無商量的騙仔律師,打著取保候審的旗號,騙了當事人家屬39萬,然後當事人家去公安局那裡報案了,現在正焦頭爛額著呢。

所以,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的會盡心盡力,甚至貼錢給你打官司;有的就未必了,不但沒幫到你,還會害你,這看你遇上的是什麼類型的律師。

個人覺得,與其糾結有沒有盡心盡力的律師,還不如擦亮自己的眼睛,學會怎麼從中辯別好律師與差律師。


毒辯律師王如僧


大多數律師會用心代理當事人的案件的。

一、因為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是大多數律師做事的原則。如果說,在職場上有80%的人用心做事,大多數律師就是那80%中更努力、更用心做事的20%。不是唱高調,因為律師的收入就是直接來自委託人,不用心做事就是砸自己的飯碗。

二、做了幾年律師的人,大多數“爭強好勝”的,沒有律師不希望自己代理的案件能夠贏。要贏,不只是靠希望,必須要對代理的案件用心。贏的案子越多,就會給律師帶來很好的口碑,給律師帶來更多業務。從這個角度上講,絕大多數律師都會用心代理案件的。

三、當事人選擇律師時,如何判斷律師是否能夠用心代理你的案件呢?第一,可以從以下兩點來看律師是否用心:一是看你第一次見律師時,他的言談是否穩重,是否吹噓自己在法院的關係;律師是否是在約定的時間見你,是否在見你的時候不斷有接電話。二是看律師是否認真回答你的問題,還是繞圈子,迴避你的問題。第二,還要看律師是否有能力用心。這就要看律師的執業年限和執業經驗了。

四、律師是否用心代理案件,可不是以律師開庭時是否咄咄逼人,連篇廢話作為判斷標準。而是要看律師對案件準備是否充分,對證據是否使用得當,發言是否講到點子上,這些是我們普通人可以判斷的事情。


律師張晨陽


親身經歷以及道聽途說的事情,讓人形成了一些律師不會用心給別人打官司,卻可以一門心思的去掙代理費的印象。

他們可以在代理前後,截然不同的扮若兩人。為了獲得高額的代理費,之前可以信誓旦旦的誇下海口,講述出許多使案件翻轉的有利因素。

一旦代理費一次性拿到手中,又去重蹈覆轍的忙碌於其他被代理案件的取費交渉之中,給人留下的印象是取費問題,遠遠重要於所代理案件的進展及其企求的結果。

始終處於劣勢地位的涉案家屬親屬,確定這種代理被代理關係的一紙合同形成之後,開始還會信心滿滿的報有很大希望。只是處於漫長等待的煎熬之中時,卻從律師口中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在這個過程中以及開庭審理期間,代理律師的態度會發生很變化和令人失望的諸多推詞。什麼案件性質出乎意料,也已經盡全力了等等,其實都是事先心知肚明的事情。

而且也會巧舌如簧,功夫在庭外的,把事先的承諾,以及應該盡心盡力,而並非如此的責任推卸的一乾二淨。


莫忘初心242650426


2017年低我遇到非法強拆事件,委託一律師代理起訴沒有行政強拆權的一物業公司,律師在收過代理費後與被告律師私下溝通,由被告律師協助被告反訴原告,這樣原被告律師都向當事人收取雙份代理費,且取證立案律師都不管不問,讓當事人來回自己跑,,律師就是寫個訴狀出下庭,且律師並不想讓當事人一審勝訴,以便上訴他再代理再榨取一份血汗錢!這就是剛發生在新疆克拉瑪依的真人真事!另也是這個律所的一個在工商下崗的長的如武大朗樣律師,當事人問他為何不在工商幹啦下來做律師,武大朗直接回答,現在傻子太多,意思就是凡委託他們代理案子的當事人都是被他們耍著玩的大傻!


手機用戶24171767421


各個行業都有好人壞人,不能因個例否定整個行業。現實中在案件成功後不付風險代理費的當事人也不少。常見理由為經濟困難和你比別的律師收費貴。

可能競爭不激烈的地方,當事人對律師的感覺差一些;但在競爭激烈的一二線市場,多數律師是很重視自己的口碑。

最近發生的深圳律師在河南被對方當事人打斷腿事件,如果不是對自己當事人盡責,又那如何會衝上去救自己當事人。

最後想說一下,律師行業壓力確實很大,熬夜和三餐不規律等都還是小事,用腦過度和為當事人操心才是大問題,開庭中或庭前去世的律師也不少。


半退休人生


沒有一個行業,能保證每個從業者都用心服務,律師也不例外。

不過,聘請誰作為你的律師的權利在你手上,你有選擇權。律師是否用心在一定程度上跟你的選擇有關。這一點不像教師,在學校上課,通常不會讓選擇教師,誰上你的課,是由學校安排;在法院,誰審你的案件,也不是你選擇;你到行政機關辦事,誰給提供服務,也同樣不是你選擇。

所以,律師是否用心的一個前提是你要懂得選擇會用心給你服務的律師。就律師而言,當然也不排除有一些馬虎應付的律師,但是,因為他是被你選擇,被委託人選擇的,所以,對他來說,口碑非常重要,他輕易不敢馬虎應付你。

就你這個問題,要做出適當的判斷,另一個關鍵是“用心”一詞怎麼理解。

事實上,各行各業,消費者都可能會與服務提供者產生摩擦,消費者認為服務提供者不夠用心,但是,服務者認為他已經很用心了。你對醫生不滿意,但是,醫生認為他用心了。你對律師不滿意,但是,律師認為他用心了。消費者與服務提供者對“用心”可能有不同理解,這需要我們有同理心。

總而言之,給你的回答就是,律師是否用心,你的選擇很重要。如果不幸選擇到你認為不用心的律師,注意用同理心判斷這個問題。律師不用心,你可以盡力與他溝通,他會改進態度的,實在不行,你也可以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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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偉律師


不能說的太絕對,我認為絕大多數的律師在接受委託後都很用心。畢竟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一個案子辦的很漂亮別人會認為本來就該如此,如果結果不理想可能就會認為是律師的問題。作為律師都很愛惜自己的羽毛的!

有人認為律師收了錢不辦事,原因有可能對案件的期望值過高或者雙方之間的溝通出了問題。說起來律師的工作不僅僅是代理案件還承擔著給當事人普法的工作,甚至還要給當事人疏導情緒。比如像焦慮型的當事人,一想到一個問題會沉不住氣,問題即使跟案件無關,也立馬打電話聯繫或者直接要求面談,而律師這邊的時間也許不會那麼湊巧有時間接待,不及時溝通就會出現矛盾。

作為當事人來講,可能一輩子就遇上這麼一個案子,在決定是否委託律師的時候可以多找幾個對比一下!


王律師法律工作室


任何一個職業群體都是良莠不齊,律師也不例外。有兢兢業業為當事人辦理案件,爭取權益最大化的,也有在爭取案件時誇誇其談,各種承諾保證,但具體辦案時確敷衍了事的。 歸根結底是看律師是否有職業操守,能否把律師這個職業作為終身的事業來做,每個案件對律師來說是工作,對當事人來說可能是關乎身家性命,但由於律師和當事人信息不對稱,導致當事人在選擇律師時非常被動,如何判斷律師職業操守和專業技能,如何選擇合適代理人變得很難抉擇。


無錫小年律師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沒有一個律師會說不用心。但是用不用心這個不是律師自己說的,需要當事人來評價。而且我相信大部分律師都是專業認真敬業的。這不僅僅是對當事人的負責,也是對律師職業生涯和律師的口碑的負責。

但是身為一名律師,我深切地知道,有時候即使我們做的再多,但是結果真的無法控制,所以很多當事人會認為律師不用心,不敬業,其實這真的是很冤枉。

其實律師跟醫生差不多。任何一個醫生也不能承諾你一個手術一定能100%成功,一個病能100%治好,因為這裡面的不確定因素太多了。

作為訴訟律師也面臨同樣的境況。在訴訟過程當中,要想獲得勝訴,需要取決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當事人的證據是否充分,當事人的主張是否有法律依據,對方的證據是否充分,以及法官對於有爭議的法律觀點的看法等等。都會直接影響到判決結果。

所以作為一名律師,只能儘可能地為當事人結合現有的證據和法律依據,爭取最大的利益。我認為只要一名律師,盡心為當事人服務了,窮盡了所有法律辦法就應當算是用心和敬業了,至於結果真的不是律師一個人就能完全控制和決定的。這一點,希望當事人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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