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法院审理首例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近日,会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例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赖淼霖等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赖淼霖多次寻衅滋事,以威胁恐吓手段逼债及敲诈勒索,并伙同被告人欧尔山、陈文阳、陈仁林多次在会昌县晓龙乡开设“钓虾”赌博摊点来非法获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赖淼霖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欧尔山、陈文阳、陈仁林为该集团的重要成员。被告人赖淼霖纠集同伙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要硬拿,纠集他人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供他人赌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欧尔山、陈文阳、陈仁林分工明确,以营利为目的,与他人合伙,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供他人赌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违法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因该案案情复杂,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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