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法院審理首例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

近日,會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首例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會昌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賴淼霖等4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賴淼霖多次尋釁滋事,以威脅恐嚇手段逼債及敲詐勒索,並夥同被告人歐爾山、陳文陽、陳仁林多次在會昌縣曉龍鄉開設“釣蝦”賭博攤點來非法獲利。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賴淼霖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歐爾山、陳文陽、陳仁林為該集團的重要成員。被告人賴淼霖糾集同夥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強要硬拿,糾集他人以營利為目的,提供賭博場所和賭具,供他人賭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歐爾山、陳文陽、陳仁林分工明確,以營利為目的,與他人合夥,提供賭博場所和賭具,供他人賭博,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對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違法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質證,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因該案案情複雜,經合議庭評議,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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