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地下執法隊”暴力收車,涉惡團伙8人被判刑

楚天都市報5月4日訊(記者餘皓)涉惡團伙8人為武漢某汽車貿易公司充當“地下執法隊”,暴力收車。今日,省檢察院發佈消息稱,由恩施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暴力索債惡勢力團伙,近日一審宣判。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對被告人譚某、鄔某等8人判處二年六個月至七年三個月不等刑期。

2018年2月,曾某駕駛其通過武漢某汽車貿易公司擔保購買的捷豹車從雲南回湖北,該汽車貿易公司通過GPS定位,預判該車將通過滬渝高速恩施段,並以曾某逾期未還款為由在“湖北反盜搶聯盟”微信群內請求被告人何某攔截該車,並許以重酬,何某邀約被告人李某偉、譚某共同實施。

當日,何某等一行8人駕乘二輛轎車通過GPS定位一路跟蹤追逐、封堵曾某駕駛的車輛,雙方數次發生刮擦。當晚7時許,譚某一行在滬渝高速崔壩服務區追上正準備加油的曾某,何某無視公共安全,駕車直接撞擊曾某駕駛的車輛,致使該車左側受損,鄔某等人隨即下車持滅火器對該車進行打砸,造成該車損失價格約1.8萬元。

經查,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譚某糾集被告人鄔某、王某、李某威、李某慧、李某保、何某、李某偉,為從事汽車擔保抵押業務的公司暴力收車,牟取暴利,在滬渝高速公路上追逐攔截、打砸車輛、持械毆打他人、強拿硬要他人財物,多次共同故意實施惡勢力慣常實施的尋釁滋事犯罪。

今日,辦案檢察官稱,本案中,以譚某為首的犯罪集團為謀取不法利益,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高速公路上有組織地充當“地下執法隊”,跨省市作案,多次追逐、攔截、打砸他人車輛,隨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任意毀損財物,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活動,無視法律法規,嚴重侵害公民的財產安全和人身權利,擾亂恩施市及周邊地區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司法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成為危害一方的惡勢力,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切不可充當“地下執法隊”,非法介入民間糾紛。當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通過正當法律途徑來維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