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校強迫老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是否涉嫌違法?

四川靚仔2012_224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題主一定是位高中老師!

教師,尤其是高中老師苦晚自習久矣!這也算得上我們老師的行業黑幕之一吧。亂語君也是高中老師,因為伏案碼字,有嚴重的肩周炎和頸椎病,因此每天下午都會去打打球。

與其他行業的球友相比,他們5:00下班,到球場打打球,打完球后喝喝酒,洗洗澡,聊聊天,而我則要渾身汗淋淋地穿好衣服到學校上晚自習。我的內心就特別憎恨學校上晚自習的做法。

上晚自習本來屬於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如果能夠按照《勞動法》,按三倍補助,也許還能撫慰我們做老師的這顆受傷的心。

我們每節晚自習只補助5元,連一頓早點不夠,更不要說晚餐了。如果缺一節,那就罰50元。有時我們恨得牙根都癢癢,可是又向誰說去呢?不做老師的人覺得老師特別悠閒,做了老師的人才知道學校有多黑!

明知不合規、不合法,可是偏偏頂風乾;上面查得嚴,抓得緊,於是異地補課。總之上面有政策,學校有對策,就是要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這項違規行為進行到底。並且好像在我們教育的有生之年,這項活動也不會終止似的。

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發,學生不上晚自習、不補課就競爭不過別人啊!入了老師行就認命啊,別人上晚自習,你不去,扣錢是小,考不好丟面子是大!

所以說,老師一面喊著補課違規,上晚自習侵犯了老師權利,可是晚自習排在那兒,你還不得去嗎!犧牲點時間,只當為中國教育發展添塊磚加片瓦吧,胸懷放大度一點,就不會斤斤計較了。

您說,是這樣嗎?歡迎關注亂語三千君,點贊留言。謝謝。

亂語三千


高中學校強迫老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確實是有違《勞動法》的,因為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普遍勞動者有勞動的權利也有休息的權利,八小時工作日以外的時間為合法休息的權利,如果加工也要依法追加高於工資三倍的勞動報酬,並遵循自願的原則。

但是,目前各地高中老師加班至晚上十點半,甚至十一點半,週六週日頂多輪休半天的工作時間標準由來已久,雖然老師們疲倦不堪,但是為了高考的莘莘學子,老師們也不得不拼了。

普遍高中的老師多數實行晚自習和週末輪休制,即白天必須從早六點到晚六點按時上班,並堅決執行坐班制度,即使沒課也要在辦公室備課,而晚自習實行誰有課誰來上,上完即可回家的制度,不坐班。這樣一來,主科老師們雖然每天晚上要上一節晚自習,早上也有可能有早自習的課,但是白天下班後,還有幾個小時的自由支配時間,倒也可以忍受,高中老師由來如此,大家既然選擇了這份職業,就要遵守這份職業的特點,也就沒人覺得不合理。

但是,也有一部分普遍高中,強制老師們晚自習時間也坐班備課,不值班的老師要從早六點一直上到晚十點半,這樣一來,老師們就受不了了,一天至晚除了睡覺時間,沒有一點和家人相聚的時間,時間肯定受不了。

拿我校高中部來說,前年換了校長,校長為了提高升學率,不但要老師提高教學成績,還要老師晚上也來學校坐班,不坐班就扣老師們的績效工資,而除了有自習課的老師有課時補貼外,其他坐班備課的老師並沒有額外的課時費,一段時間後,大家都熬不住了,有些帶孩子的老師不得不託人調出高中,而中學又不缺編,結果有幾個博士生狠狠心調到小學去任教了。

由此看來,如果高中校長強迫老師們上晚自習並坐班,週六週日也沒有特殊照顧的話,不但不合法,而且老師們也受不了。

我地也有幾所著名的高中,例如衡水某高中,老師們自早六點進入學校,一直到晚十點半才下班回家,但是老師們的課時補貼和加工費也遠遠高於其他高中,因此,在這所高中的老師為了較高的工資也就任勞任願的幹了。

綜上所述,強制加班確實有違《勞動法》,但是每個職業又有其特殊性,拿寄宿制初高中來說,學生的晚自習必須有老師上,是每個老師不可推卸的責任,不是你願意不願意的事情,如果哪個老師受不了這份職業的超長工作時間,儘可以辭職,但不能以違法加工為由企圖改變這一職業的特殊性。只不過有一點可以明確,高中老師晚自習屬於超出8小時工作日以外的工作量,理應給高額加班費,但是,據小徐老師所知,很多普遍高中的老師的晚自習和週末的加工費並不高,從這一點而言,也是違背《勞動法》的。


指尖教育帝國


高中學校強迫老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這在當前的中國應該是普遍現象吧。

從國家到地方,為了減輕學生的負擔,都多次出臺文件,嚴禁週末補課。當然,有些地方高三允許週末補課。至於上晚自習,高中好像是允許的,只是有時間上的要求,只能上兩節。然而,有幾個學校是嚴格執行了的?一般都是三節甚至四節。

既然上級主管部門不允許週末補課,那學校為什麼不執行?上級部門為什麼又不追查呢?

因為學校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基本上都不收費,這給家長節約了一大筆補課費,又幫家長輔導和管理了孩子,得到了家長的支持。另一方面,很多學校都有離家比較遠的學生,於是學校藉口留校生的管理,而堂而皇之的補課。

這樣一來,最苦最累的就是這些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的老師了。如果說辛苦了,把待遇給高點,老師們還有想頭。然而,因為不收費,需要學校自籌資金,領導又想節約開支,那待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因此,儘管週末補課涉嫌違規,處於最低層的老師們也無可奈何!


詩意南山


在我國的教育實踐中,公立學校中是嚴禁教師參與補課的,同樣也不允許學校組織教師補課。對於題主所提出的強迫教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這肯定是不符合規定的,這也侵犯了教師的合法休息權。

在當下中學教育階段,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的現象也存在,當然這種現象並不是很普遍了,從筆者上高中的時候,對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的違規行為查處比較嚴格,一般高中學校是不敢要求教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的。這種不允許學校組織補課的規定,已經得到了大多數學校的遵守,很少有學校敢頂風違規。

其實,高中階段讓老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學校也是為了讓學生的升學率更高一些,讓更多的家庭可以享受金榜題名時的喜悅。

在一些地方,雖然學校不再組織教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但是學校會要求老師在晚自習和週末時,給學生們進行實時輔導,也就是說讓主要科目或者其他輔科的教師輪流到自習課上進行輔導,這種方式既是為了維持課堂紀律,也是給學生們及時解答疑問。

在筆者看來,學校強迫老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的行為顯然是不對的,這是不符合教育部門的嚴格規定,同時也是對教師休息權利的不尊重,同時也可能對學生的課業造成一定的負擔。對於教師輪流到課堂上給予實時答疑解惑的做法,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倡,絕對不能盲目要求老師到崗輔導。


東愛雨小公


豈止是高中學校教師在補課,我說小學教師週末也補課你相信嗎?至於涉嫌違法嗎?違法到不至於但是肯定是違規的!如果是企業要求員工加班肯定是要給加班費的!什麼雙薪三薪按國家規定執行就是了。但是教師加班給你點加班費算是看的起你不給你也要幹!因為你不幹就是違反師德,就是沒良心。教師要樂於奉獻!領導一直是這樣要求我們的。

某地,小學週日全天上課。有家長打電話到教育局投訴。教育局回覆:該校沒有周末補課現象,由於留守兒童眾多應家長要求開放學校功能室。大家明白為什麼補課屢禁不止了嗎?如果說高中階段補課還能說的過去,畢竟高考是唯分數論的!但是小學生開始週末補課,真的有的過分了!

從小就壓榨孩子,早晚把學生對學習的興趣壓榨殆盡!我一直覺得孩子的天性是玩,小學不玩初中玩,初中不玩高中玩。高中不玩那麼上了大學就可勁兒玩了!家裡有幾個高中學霸,高考650分以上,但是上了大學後整天玩遊戲,都是勉強畢業!

我們的孩子在最該玩被逼著學習,在最該努力的時候卻選擇了放縱!

為什麼領導這麼熱衷於補課呢?他不知道小學生補課危害很大嗎?他們當然知道,為什麼知道還補呢?因為急功近利,他們管不了那麼多,壓榨學生出來成績就行,至於學生以後會怎麼,真的管不了那麼多了!


跟我學生物


高中學校補課已經常態化了,越是老百姓心中口碑好的學校越厲害。

首先,家長願意補,當然最好是無償補課,而且一天都不要放假。

誰都知道,要考好大學起碼時間得保證。而高中孩子有幾個願意聽家長的話,在家自覺學習的呢?不少孩子經過一週的學習,回到家放鬆一下,都是以打遊戲,約夥伴玩,將學習拋在腦後。家長說得輕了不聽,說的重了直接和你對著幹。因此,家長是想最好永遠沒有休息的時間,一直在學校最好。

教育部對有償補課的規定。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教育部明確規定任何有償補課的行為,不論是集體還是個人,對於有償補課都是“零容忍”。

教師願意補課嗎?

如果你是教師你願意週六、週日補課嗎?絕大多數教師不願意在週末進行補課。教師也是普通人不是神,也有家庭,有孩子,有老人需要照顧,有誰不想週末照顧一下家庭呢?

晚自習看看這個作息時間表

是否涉嫌違法,這個~~~

這個事不用說,大家都懂得起,留給網友們,留言好不。


藍老師看教育


高中學校強迫老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是否涉嫌違法?

這個問題問得有些意思,因為太現實了。

首先,高中時代的晚自習,或者是週末補課,都已經成習慣了。自從上個世紀讀書以來,我們的高中時代,就與晚自習、週末補課緊密相連。抓住每一天,抓住每一分鐘,為了迎戰高考,從來就沒有過什麼真正的週末,或者是夜晚,大家都在學習、自習、做題、聽課。

其次,有一個問題令人費解,那就是我們補課、自習似乎是沒有專門收錢的,那麼教師們的上課補助是怎麼發的?難道說工資待遇裡有這樣的加班補助?還是通過其它的方式予以解決。反正我想,教師們不可能無償來補課。

最後,是不是涉嫌違法?這個還真是難說。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可能就涉嫌違法。但是當目的正確,或者被嚴格確定之後,就沒有什麼所謂的違法了。因為補課、自習,是為了把升學率搞上去,是為了高考打個大勝仗。多補點課,多上點自習,根本沒有什麼的。

而在我們的現實當中,常常的加班也是常事,帶薪休假不落實,也不會有誰去管,有的單位也是連週末沒有落實,大家不都是正常著嘛,違法了又能怎麼樣?如果能夠多少發一點加班工資,估計也沒有誰真正提出什麼意見。


碧翰烽


這個問題是我感到為難的一個問題,涉及教育的灰色地帶。難就難在情、理、法的衝突。

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要求老師上晚自習和休息日補課應算作加班,應該支付相應的報酬,並且採用自願或協商的原則。因此,從法理上看,要判斷本問題是否違法,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1.勞動合同是否有延長勞動時間的約定。如果有學校有權安排教師上晚自習或休息日加班的約定,學校不違法。但必須遵循以下幾個條件:一是每個工作日延時不超過3小時,二是每月不超過36小時,三是每月至少休息一天,四是支付相應的報酬。

2.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例如二個班英語作為教師的標準工作量,有些學校默認為早自習、晚自習都是標準工作量的內容,還有學校均將其計入績效工資,這個做法值得商榷。

3.《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規都以調整企業勞動關係為主的,而學校等機構都不是以贏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因此勞動關係的特徵並不相同,並不能完全按企業的標準來衡量學校違法。舉個例子,醫生能否拒絕在休息時間搶救病人?警察能否拒絕在休息時間出警?公務員能否拒絕節假日無薪值班?環衛工人能否拒絕凌晨兩點半掃大街?職業的屬性決定工作時間。

另外,從情理的角度來看。首先,學校早晚自習、補課等行為,在某種意義上講是必須的,是符合家長與學生利益和要求的。某省曾全省取消高中補課,併為此撤了多名校長的職務,但是效果不理想,不久後又逐步恢復,高中特別是畢業年級,適當補課是符合教育規律的。其次,一個人選擇了教師這個職業,某種程度上就是選擇了清貧與付出。作為教師不能一方面試圖與學校搞等價交換,另一方面又心安理得享受職業的安穩。第三,作為其實職業沒有的寒暑假,在某種意義上是對超時工作的教師們的時間補償。

最後,我要誠肯地告訴這位提問者或有類似想法的青年教師們。判斷是非曲直的標準依次為理、法、情,法不唯一標準,學校的做法可能不盡合法,但如果合理、合情,作為學校的一份子,依理依情做事為人,才可能獲得歸宿感。

在很多地方特別是農村寄宿制學校,很多老師早上六點半上班,晚上十一點查完寢才能回家,我並沒有聽說有老師告學校違法,因為他們知道,一切都是為了學生,一切都是職業要求。


林督學的教育觀察


回答這個問題,先講一個真實的案例。一所在國內辦學的國際高中,外籍教師幾乎不佈置家庭作業,對此,家長的意見特別大,紛紛給學校提意見,要求校方提高對外籍教師的要求,要多佈置一些課後作業。校方給外籍教師轉達了家長的意見,但外籍教師卻拒絕了校方的要求,提出:一、我有自己對教學的判斷,沒有必要佈置那麼多的課後作業,中國家長習慣了多佈置作業,而非讓學生有自己的自主空間,我不能為此轉變我的教育理念;二、我已經根據聘用合同完成了教學任務,如果要增加布置作業,就要增加工作量,那麼必須提高薪酬。面對外籍教師的意見,校方最後作罷。而事實表明,教師的堅持是對的,既堅持了學校的教育理念,又維護了教師的合法權利。

我國學生的學業負擔重,課後作業多,節假日還要補課,這一問題國家已經治理多年,但並不見效。除了評價體系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教師難以堅持自己的教育理念,也沒有維護自身權利的有效機制。面對校方明顯違規違法的要求,學校老師很難拒絕。學校會把老師的表現和考核、評價掛鉤,如果拒絕給學生布置過度的作業,或者拒絕補課,就很可能通不過考核,非但不能要加班工資,反而可能會扣薪。於是,學校違反教育規律,以及有關減負規定的要求,會暢通無阻。

外籍教師(以及國外學校的教師)為何能做到拒絕校方的要求呢?一是學校對教師的管理、評價並不是由校方說了算,教師有較大的教育自主權,教師的專業教育事務,學校領導一般不能干涉,因為這會影響教育質量。二是學校有教師委員會,會維護教師群體的權利,對於校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教師委員會會代表教師維護教師的權利。

我國的中小學教師,很多精力用於完成非教學事務,做自己認為並沒有多大價值的事,改變這一局面,需要推進學校治理改革,簡單來說,學校應該建立併發揮教師委員會的作用,由教師委員會負責學校的教育事務和教師評價。如果實行這樣的治理,即便對學生的評價體系不變,但學校會堅持教育的基本理念,而非完全圍繞升學考試組織教學,讓教師和學生都被應試所困。


熊丙奇看教育


這確實是目前各地高中學校通行的做法與無奈的現實。

高中學校屬於非義務教育階段,各地教育管理部門對高中學校普遍實行的上晚自習及週日補課等管理要求與初中學校有明顯的區別。在一些地區,是不允許高中學校非畢業年級週六週日給學生補課的,畢業年級是允許的,但明文規定不許收費,可實際收不收費大家心裡是清楚不過了。

至於高中學校上晚自習已是“合情合理”不合法的、依然被眾多學校延續多年的制度,教師雖有意見,但自覺執行學校制度也成為常態和行動,沒人去反對,因為,教師個人無法改變。當然,一般高中對教師上晚自習和週日補課是有一定報酬的。

這種看似“違法”但“合情合理”的制度及做法在目前的教育教學激烈競爭形勢下,應該還會繼續下去,估計誰也改變不了。因為,它符合升學教育的現實及背景,順應家長的心願與要求,儘管學生有怨言,教師有意見,學校也無奈。

歡迎討論與關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